中共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党委委员职责
    2024-03-04 18:21 周勇  审核人: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党委员职责

     

    一、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组织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院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情况,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及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和学院党委换届改选筹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开展院内党员表彰活动,向院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订每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各支部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检查督导各支部做好党员登记、党员鉴定和收缴党费等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按规定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提升学院党组织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宣传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全院党员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政治自觉、理论自信,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3.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4.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和党中央要求上来。

    5.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三、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纪委监察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制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

    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法纪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监督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6.经常向院党委和校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7.参与本院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策,并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统战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深入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与党外代表人士定期谈心谈话、交流沟通,加强感情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把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学院党委和学校统战部门。

    4.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协助学校统战部做好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推荐优秀人才的工作。

    五、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青年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青年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工会、共青团加强对团员、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2.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和共青团党的助手作用。

    3.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岗位,精通业务,积极为学院发展献计献策,发动团员青年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4.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引导他们尽快成长,最大限度调动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女工委员主要职责

    女工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妇女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熟悉和掌握妇女工作现状及其工作特点,制订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在女教工中,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女教工的特殊利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3.积极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协助搞好教职工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尽可能利用本学院或学校闲置的室内外场地,组织本院教职工进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七、安全保密委员主要职责

    安保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安全保密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政有关人员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要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2.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变化,掌握舆情,抵制分化渗透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维护政治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师生政治思想和谐稳定。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制定落实实验室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一申:李云安  二审:凌云  终审:王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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