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2018-04-27 14:32   审核人:

    关于开展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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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通知公告    点击数: 18  录入时间:2018/04/26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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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2018]29号

    关于开展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在学术研究中科学、严谨地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链接地址

       见图书馆首页“论文查重”:

    教师版:http://vpcs.cqvip.com/organ/,登陆名为huas+工号,密码为工号,务必请老师们第一次登陆后修改密码。

    学生版: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uas,登陆名为huas+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三、查重检测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2018年4月26日—4月28日)

    各教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组,指定一名专任管理员负责本院教师账号分配及统筹论文检测工作。各教学院于4月28日前将管理员信息名单(见附件1,管理员操作流程见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检测阶段(2018年4月29日—5月31日)

    (1)教务处分配给各教学院管理员权限后,由各教学院管理员根据学院查重安排给指导老师分配检测次数,开展查重检测工作。

    学生可以免费查重1次(操作流程见附件3),指导老师可以对其指导的每位学生免费查重1次,检测方法见维普论文检测使用说明(附件4)。

    (2)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过指导老师查重检测合格后(R≤30%)方可参加答辩。

    (3)在检测时间段内,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督促并指导学生对不合格论文进行修改,确保学生顺利通过查重检测。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需附上查重检测报告(文本检测报告首页(有主要数据的第一页即可)),学生论文终稿必须与查重检测系统上传论文保持一致

    (4)各学院检测管理员在2018年6月1日前将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复核。

    四、学校查重复核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复核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复核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查重复核结果处理办法

    A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有效。

    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经重新检测达到R≤30%的要求,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重新认定成绩。

    C类: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取消答辩成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重做,并在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通过后重新答辩。其指导教师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政字[2015]46号)的相关规定,按教学差错处理。

    D类: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学生当年毕业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其指导老师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细则》(校办通〔2013〕32 号)的相关规定,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对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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