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2012-12-08 00:00   审核人:
    法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根据《2012年湖南文理学院教学工作要点》要求,根据教务处有关文件的精神,确保法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认真执行毕业论文分段考核办法,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结合法学院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法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潇潇
    副组长:张维新
    成  员:余清明  熊小松  张光政  李进平  杨建华
    秘  书:袁  焰
    办公室:杨建华
    二、成立法学院2012届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及其职责
    主  任:刘潇潇
    副主任:张维新
    成  员:余清明  卢秉利  黄向阳  张光政  熊小松  樊安红
            李进平  朱放良
    秘  书:袁  焰
    职  责: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毕业论文分段考核细则执行,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管理。
    三、2013届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1、选题:2012年10月15日前;
    2、下达任务书:2012年10月31日前;
    3、开题:2012年12月30日前;
    4、中期检查:2013年3月31日前;
    5、论文定稿:2013年5月12日前;
    6、论文评阅:2013年5月12日——20日;
    7、答辩与成绩评定:2013年5月20日----5月30日;
    8、总结、归档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2013年6月10日前。
    四、2012届毕业论文各环节的基本要求
    (一)选题
    1、所有选题必须经过毕业论文论题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并按学生人数1:1.2以上的比例公布选题供学生选择。
    2、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3、题目难易程度适中,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工作量要饱和。
    4、题目要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紧密结合。
    5、题目要精炼,一般控制在20个汉字以内。
    6、必须一人一题
    (二)下达任务书
    1、必须由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教研室主任审查和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发给学生。任务书必须填写规范,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改动。
    2、任务书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工作量要量化,要有明确的进度安排,要给学生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2012年10月31日以前下达任务书。
    (三)开题
    1、开题报告是学生接到论文任务之后,有针对性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了解相关信息,拟定课题研究方案、论文撰写提纲等,形成论文的基本思路以及进度安排。
    2、指导教师必须认真阅读学生开题报告,对学生所拟提纲进行分析,确定是否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并写出详细意见。
    3、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要组织开题报告会,让学生汇报论文思想,集体分析和诊断,并有详细记录和明确意见。
    (四)论文写作
    1、指导教师须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9人。
    3、指导教师必须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注意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启发学生创造性。必须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论文的构思、资料的取舍、论证方法的使用、论点的确定与结论等要求认真检查,并做好指导记录和学生考勤。
    4、2013年3月,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五)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
    答辩前,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毕业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凡缺勤1/3以上的、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在60分以下的学生,均取消正常答辩资格。
    (六)论文归档与装订
    1、2013年5月下旬,毕业论文答辩后,每个学生的全部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三种成绩评定表等)独立装订、入袋。
    2、所有材料要以班为单位以学号顺序集中存放到院教务办。
     
     
                                                                                               法学院
                                                                                      2012年10月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