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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2012-06-25 00:00
审核人:
《法理学(一)》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1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0学时
编写教师:
丁德昌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法理学
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在法学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本课程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学好法理学,可以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良好基础。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法理学(一)重点阐述了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方法论、法的本体、法的演进与发展、法的制定等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法理学的学习,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法理学的一般认识论特征及其研究方法,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思考方式及其现代发展,初步具备进行法的本体论研究的能力并且了解本体论研究的重点、难点,特别是注意培养学生结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一般原理分析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对法理学的知识领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且初步认识现代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坚持用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武装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本课程教学方法应结合部门法有关知识来实证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让学生有感性的认识。本课程教学应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实践教学、论辩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以及问题式教学法等综合运用。同时,应运用多媒体教学,充分利用音像资源,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力争本课程教师均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20%以上,资料室购买一批多媒体课件和电子音像设备,教师以此为参考。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本课程与其它课程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研究法理学的基础,学习法理学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法理学与法制史存在着紧密关系。法理学综合概括了法制史提供的历史材料,阐明了法的本质特点、历史类型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制史则不同,它必须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条件,实事求是地阐明具体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揭示其特点、本质和基本规律。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紧密联系。法理学是从部门法学中概括出来的又用以指导部门法学的,并且它的理论贯穿于整个法律现象,法理学高于部门法学。部门法学的学习离不开法理学。学好法理学,可以为部门法学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学习法理学也必须紧密结合部门法学的学习,二者相得益彰。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法学导论
1、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学的研究对象;⑵法学的历史;⑶法学与相邻学科;(4)法学教育。
2、法学的研究方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学方法论;⑵阶级分析方法;⑶价值分析方法;(4)实证研究方法。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⑵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⑶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4)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4、法理学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理学释义;⑵中国法理学;⑶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二)法的本体
5、法的概念…………………………………………………………………………(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法律的语义分析;(2)法的的特征;(3)法的本质。
(4)法的作用。
6、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的渊源;(2)法的形式;(3)法的分类;(4)法的效力。
7、法的要素…………………………………………………………………………(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的要素释义;(2)法律概念;(3)法律规则;(4)法律原则。
8、法律体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体系释义;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划分;(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9、权利和义务…………………………………………………………………(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历史上的权利和义务观;⑵权利和义务概念;(3)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0、法律行为………………………………………………………………………(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行为的概念;(2)法律行为的结构;(3)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11、法律关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关系概念与分类;⑵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⑶法律事实。
12、法律责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责任释义;⑵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3)法律责任的承担。
13、法律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程序概述;(2)正当程序。
(三)法的起源与发展
14、法的历史………………………………………………………………………(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的起源;(2)法的历史类型。
15、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2)法律继承;3)法律移植;(4)法制改革;(5)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
二、习题与作业
1、试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体系。
2、试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阶段。
3、试论法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
4、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理论?。
5、试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6、试论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系之间的差别。
7、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8、试论法律行为的结构。
9、试论法律关系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10、试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和融合。
11、试论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
12、试论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李步云主编,《法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葛洪义,《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增订版。
[4]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002年修订版。
[5]武树臣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6]刘作翔著,《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7]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8]夏勇著,《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9][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1]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法理学(二)》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2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5学时
编写教师:
刘安华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法理学
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在法学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本课程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学好法理学,可以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良好基础。
二、
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法理学(二)重点阐述了
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法的价值、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以及法与和谐社会等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本课程的任务是让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并熟练掌握法的运行、法的价值、法与社会等有关法律原理,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思考方式及其现代发展,初步具备进行法的本体论研究的能力并且了解本体论研究的重点、难点,特别是注意培养学生结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一般原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对法理学的知识领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且初步认识现代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坚持用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武装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1、问题式教学法。主要是加强学生的问题意识,从理论体系与实践需要两个方面提出问题,通过问题的发生学考察,启迪学生的思维;2、论辩式教学法。主要是加强师生互动、对话,在对话中拓宽思路和拓展视野,形成自觉的独立思考。3、案例教学法。主要是通过案例的分析讲解,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法理学原理。4、多媒体教学
。
运用多媒体教学,充分利用音像资源,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与其它课程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研究法理学的基础,学习法理学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法理学与法制史存在着紧密关系。法理学综合概括了法制史提供的历史材料,阐明了法的本质特点、历史类型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制史则不同,它必须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条件,实事求是地阐明具体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揭示其特点、本质和基本规律。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紧密联系。法理学是从部门法学中概括出来的又用以指导部门法学的,并且它的理论贯穿于整个法律现象,法理学高于部门法学。部门法学的学习离不开法理学。学好法理学,可以为部门法学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学习法理学也必须紧密结合部门法学的学习,二者相得益彰。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法的运行
1、法的制定…………………………………………………………………………(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立法的概念。⑵立法体制。(3)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4)立法的原则
2、法的实施…………………………………………………………………………(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守法。⑵执法。(3)司法。
3、法律职业…………………………………………………………………………(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职业概述。(2)法律职业的技能。(3)法律职业的伦理。(4)法律职业制度。
4、法律方法…………………………………………………………………………(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方法概说。(2)法律推理。(3)法律解释。(4)法律论证。
(二)法的价值
1、法的价值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的价值释义。⑵法的价值体系。(3)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2、法与秩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秩序的释义。(2)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3、法与自由…………………………………………………………………………(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自由的释义。(2)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
4、法与效率…………………………………………………………………………(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效率的释义。(2)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5、法与正义…………………………………………………………………………(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正义的释义。(2)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6、法与人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人权的释义。(2)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与人权事业。
(3)法对人权的维护作用。
(三)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5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与生产方式。(2)法与市场经济。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原则。
2、法与政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2)法与国家。(3)执政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
3、法与文化…………………………………………………………………………(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2)法与道德。(3)法与宗教。(4)法律文化。
4、法治与法治国家…………………………………………………………………(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治的概念。⑵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5、法与和谐社会……………………………………………………………………(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和谐与和谐社会。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
二
、习题与作业
1、试论我国立法的原则
2、试论守法的理由和条件。
3、试述我国的执法体系。
4、试述司法的原则。
5、试论我国法律监督的完善。
6、论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7、试述法律解释的原则。
8、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与历史任务。
9、论法对自由的保障与限制。
10、论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11、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12、论法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考查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80%)=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2]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002年修订版。
[4]武树臣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
[5]刘作翔著,《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6]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夏 勇著,《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8][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9]沈宗灵主编,《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刘星著,《法律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2]李步云主编,《法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宪法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3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4学时
编写教师:
周建国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1、宪法学的性质
①宪法学属于基础理论学科。宪法学的这一学科性质决定了宪法学习和研究过程中的两个特点:一是注重理论,二是注重宪法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
②宪法学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与政策性。这一性质决定了在学习与研究宪法过程中务必抓住两点:一是不能脱离国家或者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条件,政治状况而必须将宪法的规定和特定阶级的政治愿望、政治利益等紧密联系起来。
③宪法学研究的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一性质决定了在学习和研究宪法学过程中,必须从国家根本利益角度、从宏观高度分析和理解有关问题。
④宪法学的涉及面广。宪法规范涉及国家生活各个方面的基本国策。这一特点决定了在学习和研究宪法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具备较宽的知识面,特别是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和哲学方面的知识。
2、宪法学的作用
①理论上的作用:学习和研究宪法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宪法学的学习和研究,不仅将为立宪、行宪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从而丰富和完善宪法学的理论体系,而且还可能有力地推进其它法学理论的研究,促进整个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
②实践上的作用
第一,学习和研究宪法学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
第二,学习和研究宪法学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学习和研究宪法学有助于了解国家的基本制度与基本国策,从而自觉地守宪、行宪与护宪。
③方法论上的作用
第一,有助于形成宏观思维习惯。
第二,有助于学习和研究其他法学课题。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1、了解宪法的起源和本质、类型和特点、内容和形式。
2、掌握宪法的具体规范,宪法规范的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中外宪法制度和宪法思想比较及其发展的历史。
4、宪法同经济、政治以及其它法部门的关系。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本课程采用教师讲授法、案例分析教学法、问题辩论法、调查分析法、启发式教学等方法进行教学。教师讲授,主要讲宪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原理;案例分析教学方法,重点对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有关知识点,紧扣现实生活出现的典型案例,如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分析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宪法保障。问题辩论法,针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及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辩论,引导学生去辩是非,去伪存真。调查分析法,可针对选举制度在实践中的实施情况进行社区调研,总之教学方法可灵活多样,教师在备课时可根据不同教学内容确定。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1、内容上的基础性地位。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它部门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所以宪法学的学习为其他部门法学的学习起到指导性与基础性作用。
2、方法论上的关联。宪法学的具体研究方法包括系统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联系实际法、社会调查分析法、经济分析法、语义分析法等,这些研究方法使宪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3、与行政法学的紧密联系。宪法是静态的行政法,而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两者在内容上存在着较多的重叠性。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
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学的研究对象、范围;⑵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2、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体系…………………………………………………(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学科地位和体系;⑵宪法学学习方法和意义。
(二)宪法基本理论
1、宪法的概念…………………………………………………………………(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释义。⑵宪法的本质。⑶宪法的分类。⑷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2、宪法的历史发展……………………………………………………………(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的产生和发展。⑵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演变。⑶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3、宪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人民主权原则。⑵基本人权原则。⑶法治原则。⑷权力制约原则。
4、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规范概念和特点。⑵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和总责。(3)宪法规范效力和宪法规范变动。
5、宪法与宪政………………………………………………………………………(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政概说。⑵宪法与宪政的关系。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
(三)宪法基本制度
1、 国家性质…………………………………………………………………………(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国家性质概说。⑵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⑶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⑷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2、 国家形式(上)…………………………………………………………………(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政权组织形式概说。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⑶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3、 国家形式(下)…………………………………………………………………(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国家结构形式概说。⑵中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⑷特别行政区。⑸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4、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说。⑵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⑶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
5、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公民的基本权利。⑵公民的基本义务。⑶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行使原则。
6、 选举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选举制度概说。⑵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⑶选举的民主程序。(4)对代表的监察和罢免。
7、 国家机构…………………………………………………………………………(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国家机构概说。⑵代议机关。⑶国家元首。⑷行政机关。⑸司法机关。⑹军事机关。
8、 政党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说。⑵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四)宪法实施
1、 宪法实施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实施的概念。⑵宪法实施的原则。
2、 宪法实施的条件…………………………………………………………………(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实施条件概说。⑵宪法实施保障。
3、 宪法实施过程……………………………………………………………………(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宪法实施过程的意义。(2)宪法实施过程的主要阶段。
4、宪法解释…………………………………………………………………………(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解释概说。,⑵宪法解释的机关。⑶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⑷宪法解释的程序。
5、宪法修改…………………………………………………………………………(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修改概说。⑵宪法修改的限制。⑶宪法修正的方式。⑷宪法修改的程序。
6、宪法实施评价与违宪审查………………………………………………………(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实施评价。⑵违宪审查的概念的模式。⑶违宪责任。
7、宪法秩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宪法秩序概说。⑵宪法秩序实现的因素分析。
二、习题与作业
1、中国宪法监督体制的不足与完善。
2、中国现行选举制度的完善途径分析。
3、三权分立制度的评析。
4、民主、法治、宪政的关系探讨。
5、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
6、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7、宪法的基本原则。
8、宪法秩序实现的因素分析。
9、试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测验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胡肖华,《宪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2]李树忠、焦洪冒,《宪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3]张庆福,《宪法学基本理论(上、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4]戴 雪,《英宪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
[5]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出版社, 2004年4月。
[6]沈宗灵,《比较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
[7]张庆福,《宪政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4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春、夏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4学时
编写教师:
孙中艳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一门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学学科,即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也是国家司法考试的必考科目。本课程着重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和规律。它即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学习该课程有助于我们总结出大量可资借鉴的法制经验,同时又要注意到中国古代法制中保守、落后、专制的一面,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完备当代法制建设。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对中国古代法制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历代统治者的立法、司法活动,各个部门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过程以及指导原则等问题。为学习好各部门法打下基础。深入准确地了解统治阶级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意图、过程及经验教训,加深对法律制度的本质和作用的认识。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中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增强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族自信心。
除学好基本教材外,还应结合所学内容,阅读相关的法制史论文,学会使用法学和法律史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系》、《辞海·政治法律分册》、《中国法律简明词典》等,另外还应打好一定的古汉语基础,对于古籍的校读,断句及查索方法有一定的确了解,提高阅读古籍文献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变革的原因;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其统治服务,并总结其经验教训。认识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掌握学习方法。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本课程为一理论性较强科目,是学习具它部门法的基础,除学好基本教材外,还可结合所学内容,阅读近年来报刊上发表的法制史论文。此外,还应经常参阅一些工具书,打好一定的古汉语基础,提高阅读古籍文献的能力。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讲授、讨论、自学、论文写作、演讲相结合;通过对中国法律制度史的讲解,使学生对中国法律制度史有一个全面地了解,对一些与实际密切相关的问题组织学生讨论。一些简单问题让学生自学。对于一些热点问题拟好题目让学生写论文或者由学生自己准备材料以演讲的形式进行教学。
2、案例教学法;选取经典案例进行讲解
3、比较法;中外法制史进行比较。
4、理论联系实际、史论相结合;将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理论和生活中的具体事实相结合,将中国法制的发展历史和我国法制的现状相结合。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1、与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联系密切,第一,历史上许多法律原则和制度体现了某些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便如,官当制度、八议制度。体现了儒家思想;第二,有一些法学著作本身就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愧编纂的,是后世法律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在分析某一法律制度的内容或法律文件的形成时,往往要涉及有关的法律思想,但这里的着眼点不在于法律思想本身,而在于受到这种思想影响并在其中体现了这种思想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制度,在于对这种文件和制度给予科学的说明,超出这一目的就不是外国法制史的范围了。
2、与部门法的关系:各部门法学也有自身的历史,它们研究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法制史不是各部门法史的简单拼凑,它的任务是从宏观方面揭示各种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这就要求它着眼于各部门法的内在联系,从整体观念出发,阐明各部门法是如何反映出时代所决定的共同性的。因而它一般只研究各部门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除说明基本原则和制度所必要的例子外,不多涉及具体制度和规定;而部门法史却既要研究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也要研究具体制度和规定,两者在范围上亦有区别。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
1、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研究范围…………………………………………………(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概念。⑵研究范围。
2、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与研究状况……………………………………………(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学科的发展。(2)研究状况。
(二)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夏商周法律制度
1、夏商法律制度……………………………………………………………………(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中国法律起源。(2)夏代的法制。(3)商代的法制。
2、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制概况。(2)礼与刑的关系。(3)西周的法制。
(三)秦朝法律制度
1、秦朝的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概况(2)刑事立法(3)经济立法
2、秦朝的司法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2)诉讼制度
(四)汉朝法律制度
1、汉承秦制与汉初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思想(2)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2、法制指导思想的转型及其影响…………………………………………………(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制指导思想的转型(2)影响
3、司法制度的初步完备……………………………………………………………(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2)诉讼审判制度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1、法制建设与律学成就……………………………………………………………(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的主要成就(2)法律形式(3)刑罚制度(4)司法制度的新变化
2、引礼入律的新阶段………………………………………………………………(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准五服以制罪”(2)“重罪十条”
(六)隋唐法律制度
1、隋朝法制概况……………………………………………………………………(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概况(2)隋朝法律的基本内容(3)隋朝法制的破坏及迅速覆亡的教训
2、唐朝前期的立法成就……………………………………………………………(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思想(2)立法成就
3、唐朝法律对社会的全面调整……………………………………………………(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法律规范(2)民事法律规范(3)经济法律规范(4)刑事法律规范
4、唐律的世界影响…………………………………………………………………(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特点(2)影响
5、唐朝中期以后的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格后敕与刑律统类(2)立法内容的变化
6、唐朝司法建设的成就……………………………………………………………(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体系(2)诉讼审判制度(3)唐朝后期司法状况的败坏
(七)宋、辽、西夏、金法律制度
1、行政立法与民商事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2)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3)官吏选任与考核制度(4)监察制度(5)商品经济的发展(6)民事经济立法
2、重惩贼盗的国策及刑事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创立新的刑罚(2)重点惩罚贼盗
3、司法制度的高度集权化…………………………………………………………(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体系(2)诉讼程序(3)审判制度(4)检查勘验制度
(八)元朝法律制度
1、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活动………………………………………………………(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指导思想(2)立法活动(3)民族分治的管理体制与行政立法
2、保留民族习俗的民事经济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法律内容的丰富(2)保留传统婚姻习惯(3)扩大奴隶占有制度
3、体现民族特色的刑事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刑罚体系(2)刑罚原则(3)僧侣的法律特权(4)司法制度的变化
(九)明朝法律制度
1、明初立法思想、立法活动与行政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思想(2)立法活动(3)行政立法
2、民事、经济法律规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法律规范(2)经济法律规范
3、刑事法律规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加重处罚反逆大罪(2)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交结(3)严惩官吏渎职与贪赃犯罪
(4)增设新的刑罚
4、司法制度的变化…………………………………………………………………(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的变化(2)会官审录制度(3)厂卫干预司法
(十)清朝法律制度(上)
1、立法思想与立法成就……………………………………………………………(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思想(2)立法成就
2、行政法律规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立法的主要内容(2)行政管理体制(3)职官管理
3、民事法律规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立法主体的扩大(2)所有权(3)债权(4)婚姻、家庭与继承
4、经济法律规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述(2)赋役立法(3)农业立法(4)工商立法
5、刑事法律规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罪名(2)刑名
6、司法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2)诉讼制度(3)审判制度(4)监狱
(十一)清朝法律制度(下)
1、鸦片战争后中国主权的丧失、法观念的革新与清末修律……………………(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主权的丧失(2)法律观念的更新(3)清末修律的背景与指导思想
2、宪法性大纲………………………………………………………………………(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宪法性大纲的制定(2)资政院和咨议局章程的制定(3)《重大信条十九条》的颁布
3、行政法、民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立法(2)民事立法
4、经济立法与刑事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立法(2)刑事立法
5、程序法的制定与司法改革………………………………………………………(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程序法的制定(2)司法改革
(十二)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1、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成就…………………………………………………(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2)《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4)其他主要法令
2、北洋政府近代法制的形成………………………………………………………(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思想与法律渊源(2)制宪活动及其实质(3)行政立法及其体制(4)民商立法及其特点(5)刑事立法及其特点(6)司法制度
3、广州、武汉国民政府……………………………………………………………(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指导思想(2)主要立法活动及其特点(3)司法制度
4、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制体系的发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立法概况(2)立宪活动及其实质(3)行政立法及其体制(4)民商立法及其特点(5)刑事立法及其特点(6)司法制度
(十三)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法律制度
1、革命根据地法制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革命根据地法制的形成和发展(2)性质(3)特点
2、宪法、施政纲领与行政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宪法、施政纲领(2)行政立法
3、民事、经济立法与刑事立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立法(2)经济立法(3)刑事立法
4、司法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机关(2)诉讼原则(3)审判制度(4)人民调解制度(5)新民主主义司法原则
二、习题与作业
1、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是什么?
2、怎样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
4、秦代是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的?
5、简析汉初的刑制改革?
6、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法律制度上有哪些发展变化?
7、 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发展及其对封建立法的影响?
8、 什么说唐律是封建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标志?
9、明初“重典治国”的立法是思想在法律制度上有什么表现?
10、清朝怎样法制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11、怎样分析清末的“预备立案”?
12、何谓“六法全书”?
13、略述革命根据地的土地立法的发展沿革?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测验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一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2]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0年。
[3]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
[4]范忠信著,《中西法文化暗合与差异》(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
[5]汪汉卿主编,《继承与创新(法制史论丛)》(第一版),法律出版社出版,2001年。
[6]郭成伟主编,《中华法系精神》(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
[7]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法史学精萃》(第一版),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2002年。
[8]范忠信著,《中西法律传统》(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
[9]张生主编,《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
《民法(一)》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5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张亚利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民法学系国务院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十四门核心课程中又处于主干课程的地位,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于任何一个系统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尤其是系统掌握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必须要学好的课程。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民法是一个独立的且内容十分丰富的法律部门。依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民法的教学分为两部分,分别在第三、四学期开设,其中民法(一)包括:民法总论和人身权。通过有关教学活动的进行,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民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熟悉民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制度,确立民法的法律意识,理解民法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能够正确地运用民法的规范处理民事诉讼纠纷,具备对民法理论的认识能力,具备较熟练地运用这些知识和理念去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初步具有从事民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民法教学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第一,课堂讨论方法,把随堂讨论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例如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中,也要辅之以启发式、讨论式的方法,但此时的讨论是针对本课内容随机简要的讨论,是为课堂讲授服务的,而在课堂的最后阶段的专题讨论中,则是事先精心选题和安排,在学生充分准备的进行的,其目的是为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的学术研究能力,为学生日后撰写相关论文提供初步训练。
第二,案例分析方法,把以案说法与依法解案相结合。民法的有些内容仅是从理论是说不清的,因此,在平时讲授时必须要时常举例说明,但此时的案例分析是为了说明法律使用的,这种方式是以案说法,目的在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而在专门的案例分析课中,是在对整个民法课程知识体系全面讲授结束后进行的,这时的例分析是要经过精心选择和设计的,其目地是为了培养锻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方式就是依法解案。
第三,实践教学方法,把校内模拟审判中的实践教学与校外真实的环境中的实践教学结合起来,例如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庭审,感受法庭真实氛围。
第四,课后自学方法,把同步巩固式自学与充分自主式自学结合起来。任何一门课要实现教学目的,都离不开学生的自学,我们在教学实践中,每编每章结束后都指导学生进行同步练习。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民法学既属法学专业知识体系中的主要内容,同时,它又是其它法学专业课程的基础,尤其是对于学好合同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作为部门法学的民法学应以《法理学》等理论法学知识为基础。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民法总论
1、导论……………………………………………………………………………(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民法的历史沿革。(3)民法的基本内容。(4)民法的地位和作用。(5)民法的渊源。(6)民法的适用范围。
2、民法的基本原则………………………………………………………………(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2)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7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4)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5)民事法律事实。(6)民事权利。(7)民事义务。
4、公民(自然人)……………………………………………………………(7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3)宣告失踪。(4)宣告死亡。(5)监护。(6)公民的姓名、户籍和住所。(7)个体工商户。(8)农村承包经营户。
5、法人……………………………………………………………………………(5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人的概念和特征。(2)法人制度的沿革和作用。(3)法人应具备的条件。(4)法人的分类。(5)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6)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7)法人机关。(8)法人的设立。
6、合伙……………………………………………………………………………(7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伙的概念和特征。(2)合伙的成立。(3)合伙的法律地位。(4)合伙事务的决定、执行和监督。(5)合伙财产关系。(6)入伙、退伙及合伙的解散。
7、物与财产………………………………………………………………………(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法上物的概念。(2)物的分类。(3)货币。(4)财产。
8、民事法律行为…………………………………………………………………(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3)意思表示。(4)意思表示的瑕疵。(5)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6)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7)无效的民事行为。(8)可撤销的民事行为。(9)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10)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9、代理……………………………………………………………………………(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适用范围和作用。(3)代理的分类。(4)代理权的发生。(5)代理权的授与。(6)代理权的行使及滥用代理权的禁止。(7)代理权的消灭。(8)无权代理的概念。(9)狭义无权代理。(10)表见代理。
10、诉讼时效与期间……………………………………………………………(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时效制度的概念和作用。(2)时效的分类。(3)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4)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5)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6)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7)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8)期间与期日。
(二)人身权
1、人身权概述……………………………………………………………………(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人身权的概念。(2)人身权的特征。(3)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4)人身权的分类。
2、具体人身权……………………………………………………………………(5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身体权。(2)生命权。(3)健康权。(4)自由权。(5)隐私权。(6)姓名权和名称权。(7)肖像权。(8)名誉权。(9)荣誉权。
二、习题与作业
在每篇或每章讲授之后,根据课堂教学和实际情况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
1、民法的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
3、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及基本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6、监护的基本问题。
7、法人的概念、特征及能力。
8、合伙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地位。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占20%,卷面成绩占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魏振赢主编,《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2007年版。
[2]郑玉波主编,《民法物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尹田主编,《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孙宪忠主编,《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5]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6]钱明星主编,《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7]王泽鉴主编,《民法债编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93年版。
[8]郑玉波主编,《债编各论》,台湾三民书局,1981年版。
[9]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0]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11]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张广兴主编,《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3]杨立新主编,《侵权行为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刑法(一)》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6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李进平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刑法学是法律院系课程设置中的主干课程,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刑法学对繁荣法学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法学的繁荣有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有利于立法水平和司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必须完成刑法学总论19章的讲授。具体来说,它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刑法的基本原理和有关论述;我国刑法的本质、任务、制定依据、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犯罪的概述、构成要件、各种犯罪形态以及定罪原则与方法;刑事责任尤其是刑罚的本质、功能、特征与刑事责任;有关刑法的立法与司法解释、执行刑法的实践经验与问题,以及刑法的适用规律。另外还包括刑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及刑法的发展趋势。通过上述内容的讲授使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更好地服务于法律实践,服务于法律教学,服务于社会。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刑法学总论的教学应以讲授刑法学总论的理论为基础,详细讲述犯罪理论、刑事责任理论和刑罚理论,注重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在教学中可以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和论辩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突出教与学的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自觉主动地理解和掌握刑法学总论的基本理论。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与其它课程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它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是以事诉讼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刑事诉讼是规定刑事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与上诉等程序的法律,属于程序法;刑法则是实体法。二者密切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与犯罪作斗争。它与犯罪学的关系:犯罪学的根本任务之一是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刑法学的基本原理虽然离不开对犯罪原因的分析,但它不直接研究犯罪原因。在某种意义上说,刑法本身也是一种犯罪对策,但它只是刑事责任方面的对策;犯罪学则是从更广的角度研究犯罪对策。它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刑事侦查是适用刑法的前提;刑法又指导刑事侦查。刑事侦查学研究如何发现犯罪;刑法学研究如何认定和处理犯罪。二者也具有密切关系。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刑法学概述……………………………………………………………(2学时)
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学的定义。⑵刑法学的对象和范围。⑶刑法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2、刑法学的体系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学体系的概念与建立依据。⑵教材体系的特点。
3、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内容要点:⑴研究刑法学的根本方法。⑵研究刑法学的具体方法。注释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综合研究法。
(二)刑法概说…………………………………………………(2学时)
1、刑法的概念
教学内容要点:刑法的定义。
2、刑法的性质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的阶级性质。⑵刑法的法律性质。⑶刑法的功能。
3、刑法的任务
教学内容要点:根据刑法典第2条阐述我国刑法的任务。
4、我国刑法的创制与完善
教学内容要点:(1)我国刑法的创制。(2)我国刑法的完善
(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2学时)
1、刑法的体系
教学内容要点:⑴各国刑法体系概述。⑵我国刑法的体系。我国刑法体系的建立,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
2、刑法的解释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解释的意义。⑵刑法解释的分类。从解释的效力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从解释的方法分类: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
(四)刑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1、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容。⑵确立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要点:⑴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罪刑等价主义。刑罚人道主义。⑵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三大原则的含义和意义,阐述其基本要求、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五)刑法的效力范围……………………………………………………………(2学时)
1、刑法的空间效力
教学内容要点:⑴外国刑法关于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折衷原则。普遍原则。永久居所或营业地原则。⑵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我国刑法关于普遍管辖权的适用问题。
2、刑法的时间效力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的生效和失效。⑵刑法的溯及力。各国刑事立法关于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几种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六)犯罪概述……………………………………………………………………(2学时)
1、犯罪概念
教学内容要点:⑴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概念。形式概念。⑵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的基本特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刑事违法性,行为的应受惩罚性。⑶罪与非罪的界限。我国刑法分则解决罪与非罪界限的几种情况。
2、犯罪分类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在理论上的分类。⑵犯罪在立法上的分类。
(七)犯罪构成……………………………………………………………………(2学时)
1、犯罪构成理论的沿革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构成理论的产生和发展。⑵前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⑶我国犯罪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2、犯罪构成的概念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构成的概念。⑵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
3、犯罪构成的要件与结构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构成的要件。⑵犯罪构成的层次结构。
4、犯罪构成的分类
教学内容要点:⑴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⑵叙述的犯罪构成和空白的犯罪构成。⑶简单的犯罪构成和复杂的犯罪构成。
(八)犯罪客体……………………………………………………………………(2学时)
1、犯罪客体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客体的定义。⑵犯罪客体的特点。⑶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2、犯罪客体的分类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的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休。研究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的重要意义。⑵犯罪的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犯罪的现实客体与可能客体。
3、犯罪客体的立法
教学内容要点:直接明确规定犯罪客体,规定犯罪客体的物质形态,规定犯罪触犯的法律法规,规定犯罪侵害的具体的人,规定犯罪的行为特征。
(九)犯罪客观要件………………………………………………………………(4学时)
1、犯罪客观要件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犯罪客观要件的概念。犯罪客观要件的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犯罪客观要件在犯罪构成理论中的重要意义。
2、危害行为
教学内容要点:⑴危害行为的概念及特征。⑵危害行为的形式:行为和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3、行为对象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为对象的概念。⑵行为对象的意义。
4、危害结果
教学内容要点:⑴危害结果的概念及特征。⑵危害结果的种类。⑶危害结果的地位与作用。
5、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教学内容要点:⑴研究刑法中因果关系的意义。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的相对性,原因和结果的先后顺序性,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性,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⑵资产阶级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理论。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
(十)犯罪主体…………………………………………………………………(4学时)
1、犯罪主体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自然人与法人。⑵犯罪主体的基本特征、意义。
2、自然人犯罪主体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⑵外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四分制,三分制,相对两分制,绝对两分制。⑶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处理。⑷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几种“特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⑸自然人犯罪的特殊条件。
3、单位犯罪主体
教学内容要点:单位犯罪主体的概念。我国单位犯罪的立法规定。
十一)犯罪主观要件……………………………………………………………(4学时)
1、犯罪主观要件的概念及意义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主观要件的概念及意义。⑵犯罪主观要件符合性的判断。
2、故意的概念和种类
教学内容要点:⑴故意的概念和种类。直接故意的概念和特征。间接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⑵外国刑法理论关于故意的学说和分类。
3、过失的概念和种类
教学内容要点:⑴过失的概念和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概念和特征。判断对危害结果应否预见的标准。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概念和特征。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⑵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
4、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目的的概念。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有无目的的争论。⑵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联系和区别。⑶犯罪目的与动机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十二)排除犯罪性的行为………………………………………………………(4学时)
1、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教学内容要点:排除犯罪性行为的概念及种类。
2、正当防卫
教学内容要点:⑴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意义。⑵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⑶我国刑法关于特别防卫权的规定。⑷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⑸外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3、紧急避险
教学内容要点:⑴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意义。⑵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界限。⑶外国刑法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
4、意外事件
教学内容要点:⑴意外事件的概念。⑵意外事件与过失于自信的过失的异同。
5、其他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教学内容要点:依照法令的行为。执行上级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自救行为。经被害人同意的行为。
(十三)犯罪过程中的形态………………………………………………………(4学时)
1、犯罪过程中的形态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过程中的形态的概念。⑵研究犯罪过程中的形态的意义。
2、犯罪既遂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标准。⑵犯罪既遂的主要形态。
3、犯罪预备
教学内容要点:犯罪预备的定义、特点。犯罪预备行为的各种形式。犯罪预备与单纯犯意表示的区别。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4、犯罪未遂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的区别。⑵犯罪未遂的种类。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⑶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5、犯罪中止
教学内容要点:⑴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⑵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十四)共同犯罪…………………………………………………………………(4学时)
1、共同犯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共同犯罪的概念。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立法的历史发展。外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与立法规定。
2、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教学内容要点:⑴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客观方面。主观方面。⑵共同犯罪的认定。片面共同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若干情况。
3、共同犯罪的形式
教学内容要点:共同犯罪形式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的共同犯罪。犯罪团伙和犯罪集团。
4、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教学内容要点:⑴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⑵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十五)定罪……………………………………………………………………(4学时)
1、定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定罪的概念及特征。⑵定罪的意义。定罪论的地位。
2、定罪的原则、方法与步骤
教学内容要点:⑴定罪的原则。合法原则。平等原则。协调原则。谦抑原则。⑵定罪的方法。逻辑推理方法。分析综合方法。定量定性方法。⑶定罪的步骤。
3、认识错误与定罪
教学内容要点:⑴认识错误的概念。⑵法律认识错误与定罪。⑶事实认识错误与定罪。
4、罪数与定罪
教学内容要点:⑴一罪与数罪的区分。⑵实质的一罪的定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⑶法定的一罪的定罪。惯犯,结合犯。⑷处断的一罪的定罪。连续犯,吸收犯。⑸牵连犯的定罪。
(十六)刑事责任…………………………………………………………………(2学时)
1、刑事责任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刑事责任的概念、特点。研究刑事责任的意义。
2、刑事责任的根据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事责任根据的含义。⑵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
3、刑事责任的实现
教学内容要点: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实现阶段。
4、单位的刑事责任
教学内容要点:单位刑事责任的整体性、双重性、局限性。
(十七)刑罚概述…………………………………………………………………(2学时)
1、刑罚与刑罚权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罚的概念。⑵刑罚权的概念及根据。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
2、刑罚的功能
教学内容要点:特殊预防功能与一般预防功能。
3、刑罚的目的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罚目的的概念。⑵我国刑罚目的的具体内容。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十八)刑罚的体系和种类………………………………………………………(4学时)
1、我国的刑罚体系和种类
教学内容要点:⑴我国刑罚体系的形成。刑罚体系的概念。⑵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主刑。附加刑。
2、主刑
教学内容要点:⑴管制的概念、适用对象、内容、期限、执行、解除、起算。⑵拘役的概念、适用对象、期限、执行、刑期的起算。拘役与拘留的区别。⑶有期徒刑的概念、期限、执行、刑期起算。有期徒刑与拘役、管制的区别。⑷无期徒刑的概念、适用对象、执行。资产阶级学者关于无期徒刑存废问题的争论。⑸死刑的概念。死刑的历史概述。资产阶级学者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世界各国死刑存废的情况。我国保留死刑的理由。死刑适用的对象。执行死刑的最低年龄。死刑的核准。死刑的执行方法。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3、附加刑
教学内容要点:⑴罚金的历史概述。罚金的概念、适用对象、数额的确定原则、缴纳。罚金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的区别。⑵剥夺政治权利的历史概述、概念、适用对象、内容、期限、刑期的起算、执行、法律后果。⑶没收财产的历史概述、概念、适用对象、范围、执行。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偿还债务的区别。
4、非刑罚的处理方法
教学内容要点:⑴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及种类。⑵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条件及其意义。
(十九)量刑………………………………………………………………………(4学时)
1、量刑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要点:⑴量刑的概念。⑵量刑的基本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量刑与方法
教学内容要点:经验操作法。数学量刑法。电脑量刑法。
3、量刑情节
教学内容要点:⑴量刑情节的概念及种类。法定情节。酌定情节。量刑情节对正确量刑的意义。⑵累犯的概念。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及其构成要件。⑶自首的概念。自首的成立要件。⑷立功的概念。立功成立的要件。
4、数罪并罚
教学内容要点:⑴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的特点、意义。⑵各国立法例中所采的几种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各国当前对几种数罪并罚原则采用的情况。⑶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⑷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
5、缓刑
教学内容要点:⑴缓刑的沿革。缓刑的概念。缓刑的主要特点。缓刑与“死缓”、免除刑罚的区别。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意义。⑵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
缓刑的考验期限的起算。缓刑考验期的考察。缓刑的撤销。
(二十)刑罚的执行与消灭……………………………………………………(4学时)
1、刑罚的执行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罚执行的概念及意义。⑵各种刑罚的执行。管制的执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执行。附加刑的执行。
2、减刑与假释
教学内容要点:⑴减刑的概念。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减刑制度的意义。⑵减刑适用的范围。减刑适用的根据。减刑适用的限制。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办法。减刑的程序。⑶假释的沿革。假释的概念。假释与缓刑、监外执行、延期执行的区别。假释的意义。⑷假释适用的条件。假释的考验期限。假释的撤销。假释的程序。
3、时效与赦免
教学内容要点:⑴时效的概念及种类。追诉时效。追诉时效的期限、起算、中止、中断、终止。⑵行刑时效。宣告时效。⑶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⑷赦免制度的历史概述。大赦。特赦。⑸我国宪法关于特赦的规定。我国的历次特赦。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二、习题与作业
1、我国刑法中的“但书”规定有哪几种情况?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中的“领域”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3、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4、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5、如何认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6、犯罪未遂包括哪几种?
7、连续犯与继续犯有什么区别?
8、自首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9、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10、法定刑与宣告刑有何区别?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
[2]张明楷主编,《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 ,2007年7月。
[3]陈兴良著,《刑法适用总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4]高铭暄主编,《新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5]王作富著,《中国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7月。
[6]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7月。
[7]马克昌著,《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
[8]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
[9]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2月。
[10]赵秉志主编,《当代刑法理论探索》(四卷本),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11]马克昌主编,《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
[12]高铭暄、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1月。
[13]陈兴良著,《当代中国刑法新境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
[14]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4月。
《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7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樊安红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民事诉讼法是法律专业的重要专业课之一,属于法律课程中的程序法,并且是程序法中的核心课程,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而制订的国家基本法之一,它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民诉法学基础知识,了解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步骤、方式和方法,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的法律专门人才。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门课程主要讲授: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中的法院和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民事争议案件审理程序的发动审理程序,民事非争议案件的发动和审理程序。民事执行程序。
本课程教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民事审判经验为基础,从诉讼理论高度加以阐述,采用立论、理论和实践三结合的原则进行,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了解民事诉讼理论的新课题,民事诉讼立法的新发展和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养成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好本门课程,要求学生:要有较好的民法、婚姻经济法和劳动法方面的基础知识;上课认真听讲,认真作好笔记;在学习过程中,要如实完成老师布置一切学习任务;在学习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到法院旁听审判,实地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内容,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参加法律方面的咨询活动;经常阅读法律期刊、报纸,关注《今日说法》《法律在线》等法律类新闻节目;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提高自己的诉讼意识和运用诉讼机制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针对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特点,在教学方法上大力推进案例教学、强化启发式教学和抗辩式教学,引进诊所式教学方式。民事诉讼法学包含众多的专业概念和理论问题,十分抽象,但这些概念、理论又与人们的生活密切联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唯有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才能丰富课程内容,提高教学效果,缩短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差距。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以概念的理解、解析为重心,推动案例教学,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教学实践证明它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为了加强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可安排学生自行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解答问题的同时提高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另外,如有可能,还可组织学生到市区各法院参加旁听,直接了解民事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而制定的国家基本法之一,民诉法与宪法的关系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务必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所规定的民事司法制度组织和原则。
民事诉讼法是正确执行民法、婚姻法、劳动法的保证。民法、婚姻法是宪体法,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程序法是保证实体法贯彻实施的,二是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纠纷的概念;⑵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概述;⑶ADR。
2、民事诉讼………………………………………………………………………(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⑵民事诉讼的目的;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3、民事诉讼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性质;⑵民事诉讼法的效力;⑶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概述。⑵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⑶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4)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5)辩论原则。(6)处分原则。(7)检察监督原则。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概述。⑵合议制度。⑶陪审制度。(4)回避制度。(5)公开审判制度。(6)两审终审制度。
(四)诉权与诉………………………………………………………………………(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诉权;⑵诉;⑶诉的利益;⑷诉讼标的;⑸诉的变动;⑹反诉。
(五)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当事人概述。⑵当事人的认定。⑶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民事诉讼代理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种类。⑵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区别。
(六)多数当事人
1、共同诉讼…………………………………………………………………………(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共同诉讼的含义性质。⑵必要共同诉讼。⑶普通共同诉讼。
2、代表人诉讼和诉讼第三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及诉讼代表人的产生与权限。(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七)主管与管辖
1、民事诉讼主管……………………………………………………………………(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院主管。⑵法院主管与其他机关、社会组织解决民事纠纷关系。⑶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
2、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级别管辖。⑵地域管辖。⑶裁定管辖。(4)管辖权异议
(八)民事诉讼证据
1、民事诉讼证据概说………………………………………………………………(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概念及特征。⑵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⑶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2、民事诉讼的证据的收集、保全及其审查………………………………………(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诉讼的证据的收集和保全。(2)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3)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
(九)民事诉讼的证明
1、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法律事实。⑵当事人主张的程序性质的事实。⑶证据事实。⑷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5)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学说。(6)我国关于举证责任的立法分配
2、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与证明过程……………………………………………(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⑵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过程。
(十)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1、 法院调解…………………………………………………………………………(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院调解概述。⑵法院调解原则。⑶法院调解程序。⑷法院调解书的制作。(5)法院调解的效力。
2、 当事人和解……………………………………………………………………(2学时)
,,
教学内容要点:⑴当事人和解。⑵调解、和解与审判的关系。
(十一)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期间与送达。⑵保全程序。(3)先予执行程序。(4)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十二)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诉讼费用。⑵司法救助。
(十三)第一审普通程序
1、第一审程序的发动与审前准备…………………………………………………(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起诉。⑵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受理。(3)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2、开庭审理与审理后的结果………………………………………………………(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开庭审理的概念和形式。⑵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⑶法庭笔录。(4)撤诉与缺席判决。(5)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十四)简易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简易程序的概念与分类。⑵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简易程序。⑶关于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十五)民事诉讼中的裁判…………………………………………………………(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裁判概述。⑵民事判决。⑶民事裁定。(4)民事决定。
(十六)第二审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第二审程序概述。⑵上诉的提起与受理(3)上诉案件的审理。(4)上诉案件的裁判。(5)构建我国有限三审制度的思考。
(十七)再审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再审程序概述。(2)再审程序的具体内容。(3)再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十八)特别程序
1、特别程序的发动和审理…………………………………………………………(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选民资格案件的发动和审理程序。⑵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发动和审理。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发动和审理。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的发动和审理。⑸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发动审理程序。
2、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的发动和审理……………………………………………(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支付令的申请与受理。⑵法院对申请的审查和处理。⑶债务人异议。(4)⑴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5)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十九)民事执行程序总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民事执行制度概述。⑵执行主体与执行标的。(3)执行依据与执行管辖。(4)民事执行通则。(5)执行竞合。(6)对执行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二十)民事执行分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各类执行措施概述。(2)金钱债权的执行。(3)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二十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涉外民事诉讼的含义和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⑵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与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关系。(4)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6)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几项具体规定。
(二十二)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涉及港、澳、台的民事诉讼。(2)区际司法协助。
二、习题与作业
1、试论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
2、试论民事诉讼基本模式。
3、试论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发动途径。
4、试论民事执行中的执行异议制度。
5、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6、试论我国关于举证责任的立法分配。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学》(第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2]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新编》(第1版),法律出版社,1992年。
[3]陈桂明著,《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第1版),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
[4]顾培东著,《社会中点与诉讼机制》(第1版),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
[5]兼子一、竹下守夫主编,《民事诉讼法》(第1版),法律出版社,1995年。
[6]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7]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8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张维新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刑事诉讼法是法律专业的重要专业课之一,属于法律课程中的程序法,并且是程序法中的核心课程。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而制定的国家基本法之一,它是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刑诉法学基础知识,了解一个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完整程序,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的法律专门人才。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门课程主要讲授: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与执行程序。
学好本门课程,要求学生:要有较好的刑法方面的基础知识;上课认真听讲,认真作好笔记;在学习过程中,要如实完成老师布置的一切学习任务;在学习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到法院旁听审判,实地了解刑事诉讼的程序内容。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参加法律方面的咨询活动;经常阅读法律期刊、报纸,关注《今日说法》等法律类新闻节目。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为了充分体现刑事诉讼法学应用学科的特点,本课程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为先导,在教学工作中倡导新的教学方法,主要有:
(1)通过阅读和提示教材中涉及的中外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原则,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扩大视野。
(2)通过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由被动听讲转变为积极自学和课堂讨论,由课堂教学的对象变为课堂教学的主体,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3)伴随学校整体教学条件的改善,我们正在逐步实施设计电子课件以适应现代化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授课,变抽象为生动,使得学生能够更加扎实有效地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知识。
(4)以素质教育为主,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改革目的。运用理论阐述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学生通过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而制定的国家基本法之一,刑事诉讼与宪法的关系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规的内容,务必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所规定的刑事司法制度组织和原则。
刑事诉讼法是正确执行刑法的保证。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程序法是保证实体法贯彻实施的,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
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导论…………………………………………………………………………(2学时)
1、刑事诉讼法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2)刑事诉讼法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任务和作用。
2、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内容要点:(1)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二)刑事诉讼基本范畴……………………………………………………………(8学时)
1、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结构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目的;(2)刑事诉讼结构。
2、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职能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主体;(2)刑事诉讼结构。
3、刑事诉讼状态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教学内容要点:(1)中国法有关理论;(2)外国法有关理论。
4、刑事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条件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行为;(2)刑事诉讼条件。
5、刑事诉讼阶段与刑事诉讼客体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阶段;(2)刑事诉讼客体。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6学时)
1、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2、 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程序法定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4)辩护原则;(5)法的平等保护原则;(6)诉讼经济原则;(7)诉讼及时原则;(8)禁止重复诉讼原则。
3、 中国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
教学内容要点:(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刑事诉讼证据…………………………………………………………………(8学时)
1、刑事诉讼证据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2)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3)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能力。
2、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2)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3、证据规则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规则概述;(2)传闻证据规则;(3)违法证据排除规则;(4)补强规则;(4)意见排除规则。
4、刑事诉讼证明
教学内容要点:(1)证明对象;(2)证明要求与证明标准;(3)证明责任。
(五)辩护与代理…………………………………………………………………(4学时)
1、辩护制度
教学内容要点:(1)辩护制度概述;(2)辩护制度的演变与完善;(3)中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2、刑事代理制度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代理概述;(2)自诉案件中的代理;(3)公诉案件中的代理;(4)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
(六)回避…………………………………………………………………………(2学时)
1、回避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回避的概念;(2)回避的意义;(3)回避的种类。
2、回避的理由和适用人员
教学内容要点:(1)回避的理由;(2)回避的理由和适用人员。
3、回避的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回避的提出;(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3)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
(七)附带民事诉讼………………………………………………………………(2学时)
1、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与意义;(2)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教学内容要点:(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2)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3、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与审判
教学内容要点:(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2)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八)管辖与立案…………………………………………………………………(4学时)
1、管辖与立案的关系
教学内容要点:(1)管辖概述;(2)立案概述;(3)管辖与立案的关系。
2、管辖的分类
教学内容要点:(1)立案管辖;(2)审判管辖。
3、立案的条件与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立案的条件;(2)立案的程序。
(九)侦查与强制措施……………………………………………………………(10学时)
1、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
教学内容要点:(1)侦查概述;(2)强制措施概述;(3)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
2、侦查行为与侦查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其他侦查行为;(8)补充侦查。
3、侦查终结
教学内容要点:(1)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2)侦查终结的条件;(3)侦查终结的处理;(4)侦查羁押期限。
4、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察
教学内容要点:(1)自侦案件的概念;(2)自侦案件的程序
5、侦查监督
教学内容要点:(1)侦查监督的概念与意义;(2)侦查监督的内容与程序。
6、强制措施
教学内容要点:(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
(十)起诉…………………………………………………………………………(4学时)
1、起诉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起诉的概念与意义;(2)国家追诉主义与私人起诉主义;(3)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4)中国刑事起诉制度的特点。
2、提起公诉
教学内容要点:(1)审查起诉;(2)提起公诉的条件;(3)提起公诉的程序。
3、不起诉
教学内容要点:(1)不起诉的概念;(2)法定不起诉;(3)酌定不起诉;(4)不起诉的程序。
4、自诉
教学内容要点:(1)自诉案件的范围;(2)提起自诉的条件;(3)提起自诉的程序。
(十一)审判…………………………………………………………………………(6学时)
1、刑事审判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审判的概念与意义;(2)刑事审判的模式与分类;(3)刑事审判的原则;(4)判决、裁定与决定;(5)刑事审判组织。
2、刑事第一审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与意义;(2)刑事第一审一般程序;(3)刑事第一审特别程序。
3、刑事第二审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与意义;(2)刑事第二审程序的提起;(3)刑事第二审程序的程序。
4、死刑复核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与意义;(2)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5、审判监督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与意义;(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3)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十二)执行…………………………………………………………………………(2学时)
1、执行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执行的概念、特征与意义;(2)执行的主体与客体。
2、执行分论
教学内容要点:(1)各种刑罚的执行;(2)变更执行的程序;(3)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十三)特别程序…………………………………………………………………(2学时)
1、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2)未成年人案件特有的诉讼原则;(3)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2、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司法协助
教学内容要点:(1)涉外刑事诉讼程序;(2)刑事司法协助。
3、刑事赔偿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赔偿的概念与意义;(2)刑事赔偿范围;(3)刑事赔偿程序。
二、习题与作业
1、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
2、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类型。
3、刑事诉讼的辩护与代理。
4、刑事诉讼的侦查与强制措施。
5、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6、二审程序中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院的抗诉有何区别。
7、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8、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的一审程序相比有何特点。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龙宗智,杨建广主编,《刑事诉讼法(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9月。
[2]龙宗智,杨建广主编,《刑事诉讼法(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2月。
[3]严本道主编,《刑事诉讼法(第2版)同步辅导与案例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
[4]程荣斌,姜小川主编,《刑事诉讼法:案例.法规.试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7月。
[5]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资料汇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11月。
[6]教学法规中心主编,《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5月。
[7]陈瑞华著,《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
[8]卞建林著,《刑事诉讼的现代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6月版
[9]曹炳德,《无罪辩护——十起辩护成功案例及诉讼程序的理性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
[10]陈光中主编,《辩诉交易在中国》,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3月。
[11]陈瑞华著,《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
[12]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13]樊崇义主编,《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
[14]樊崇义著,《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版。
[15]宋英辉,吴宏耀著,《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
[16]孙长永著,《沉默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8月。
[17]陈瑞华著,《程序性制裁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
[18]左卫民、周长军著,《刑事诉讼的理念》,法律出版社,1999年7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09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36学时
编写教师:
邵毅超
学 分:
2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性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之一,属于基础理论学科。行政法学也是一门年轻的科学,也是最富有朝气和发展前途的学科。和其他法律学科相比,行政法学大有后来居上,压倒其他法律学科的趋势。这主要由于两个原因促成:第一,行政职能扩张,行政法的作用增加;第二,人民群众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深化。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行政职能特别强大和重要,另一方面,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行政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目前我国正在加紧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行政法学的基础性地位日益凸现出来,学习和研究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具有重大的意义。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作用
学习和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1)理论上的作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将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从而丰富和完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2)实践上的作用。学习和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学习本课程,首先要求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和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其次,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与熟识今年来行政法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与规章;再次熟识行政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与判决形式;最后对我国现行行政法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洞见并能提出解决的方案。
在学习本课时,应当明确各章的逻辑关系,搞清本课程的基本结构,掌握好基本的概念和原理,此外特别是要密切注意社会当下问题,法律是世俗的、实用性的、生活化的学问,是要解决社会中各种问题的,所以既要读进去(理解)又要读出来(运用),注重观察和思考生活中“活”的法、动态的法。本课程的学习,要认真做到四个环节:课前预习,课堂讲授和讨论,课后作业和期末考试;鼓励学生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观察思考,养成不断追问的习惯,要求“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要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以及通知参加的学术报告、电影放映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本门课程因内容涵盖面极大且较琐碎、杂乱,因而宜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中应强调条理的清晰、重点的突出,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增加本门课程内容的生动性、条理性。在涉及到与社会现实联系紧密的相关内容时,应更多地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并适时引入学生的讨论以强化教学内容,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学习本课程首先必须具有一般法理学方面的知识。与本课程紧密相联的课程是宪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首先,行政法与宪法学紧密相联,宪法是静态的行政法,而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两者在内容上存在着较多的重叠性,因此,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必须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其次,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联系紧密,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的具体程序,都参照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
1、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的概念。⑵行政权的概念。(3)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4)行政法的概念及特点
2、行政法的法源……………………………………………………………………(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法法源的概念。⑵外国行政法法源简介。(3)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意义。⑵行政法实体性原则。(3)行政法程序性原则。
(二)行政法主体
1、行政法主体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法主体的概念。⑵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2、行政机关…………………………………………………………………………(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机关概述。⑵行政机关的分类。⑶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⑷我国行政机关的体系。
3、依职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⑵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4、国家公务员………………………………………………………………………(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国家公务员概述。⑵国家公职关系。
5、行政相对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相对人概述。⑵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6、行政法制监督主体………………………………………………………………(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法制监督概述。⑵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三)行政行为
9、 行政行为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⑵行政行为的分类和模式。⑶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合法要件。⑷行政行为的效力。
10、行政立法…………………………………………………………………………(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立法概述。⑵行政立法的分类。⑶行政立法的程序。(4)行政立法的监督。(5)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1、行政处理——依申请行政行为…………………………………………………(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处理与依申请行政行为概述。⑵行政许可。⑶行政给付。⑷行政奖励。⑸行政确认。(6)行政裁决。
12、行政处理——依职权行政行为…………………………………………………(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⑵行政规划。⑶行政命令。(4)行政征收。(5)行政处罚。(6)行政强制。
13、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指导行为。⑵行政合同行为。⑶行政事实行为。
14、 行政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程序概述。⑵行政程序基本原则。⑶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二、习题与作业
1、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实务中的作用。
2、我国行政主体剖析。
3、论行政组织法的作用。
4、试讨论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
5、论行政程序立法的价值。
6、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3]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4]杨海坤、章志远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张正钊、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6]胡建淼著,《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版。
[7]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8]应松年、薛刚凌著,《行政组织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9]方世荣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2]朱福蕙、何鸣主编,《行政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姜明安、李洪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商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0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春、夏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刘洲兰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商法学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是我国法学专业中一门层次较高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商法学课程教学将理论阐述和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有关经济、管理和金融领域体制改革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经验相结合,突出学科的实用性,大力培养学生们多学科学习能力以及对现代市场经济的了解。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巩固和提高已掌握的民商法理论和知识,熟练地应用民商法理论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明确商事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实务问题,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系列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对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从事法学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的高级专业人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商法学,对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商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商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商事活动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关于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商事法律规范,主要有公司法、公司(企业)登记规定、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海商法、破产法等。随着商事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商法的内容还会扩展,比如信托法、电子商务法等。并能运用商事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按照教学方法论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建议采取如下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结合知识点选取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经常组织学生对此进行讨论,以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提高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经常的教学互动,使学生掌握答疑难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2)比较学习法。商法与其他相关学科的比较教学,商法知识中相近容易模糊的知识点进行比较,以表格形式总结异同,这样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3)商法与相邻学科的结合授课:法科学生在经济、财务、金融等相关领域的知识的欠缺是其就业与发展困难的一个障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商学院正在进行相关尝试,开设证券市场与证券法等跨学科课程。而对外经贸大学则一直要求学生同时掌握“法律、商贸、英语”三驾马车,成为复合型人才。(4)“双师教学”也是值得推广的教学方法,在课堂中,将老师与老师之间的交流、论辩展现给学生,学生会更加立体化地理解相关问题。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特别是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非常密切。
商法与民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民法提供的是一般规则,是一般私法,而商法提供的是具体规则,是特别私法。商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商法与民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与其共同组成私法制度的基本内容。商法学是在学生们学习了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后再次对民商法学科知识进行提高和升华,对于拓宽学生们的专业知识面、提高专业基本功、培养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方面,商法以个别经济主体的利益为基础,主要调整的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则以社会利益为基础,着眼于整体经济利益的协调和保护,即着眼于所有商事主体利益的全局性调整。因此,在授课时既要注意理清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又要讲清楚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牵连关系,特别是在具体法律制度上与民法的传承创新关系,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既掌握必要的商法知识,又巩固和强化相关的民法知识和其他法学知识。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总论
1、商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商法的体系和渊源。(3)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4)商法的产生合和发展。(5)中国商法的演变及制定中国《商法典》的展望。
2、商主体…………………………………………………………………………(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商主体的概述。(2)商法人。(3)商合伙(4)商个人(5)商中间人(6)商辅助人
3、商行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商行为概述。(2)一般商行为。(3)特殊商行为。
4、商事登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商事登记概述。(2)商事登记的对象与登记机关。(3)商事登记的种类(4)商事登记的程序。(5)商事登记的效力与监督管理。
5、商号………………………………………………………………………………(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商号概述。(2)商号的种类。(3)商号的取得和废除。(4)商号的登记和废止(5)商号权(6)商号的转让与出借
6、商事帐薄…………………………………………………………………………(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商事帐薄概述。(2)商事帐薄的分类。(3)商事帐薄的法律关系(4)商事帐薄的制作、保管及法律后果。
(二)公司法
(由于公司法在已经学过的经济法学中已仔细讲解过,而且在学生的限选课中单独开设了公司法38学时的教学,因此,公司法这部分内容不在商法教学中安排教学,教师指导由学生自学。)
(三)证券法
1、证券法的基本问题………………………………………………………………(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券概述。(2)证券法概述。(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券交易所。(2)证券公司。(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4)证券服务机构(5)证券业协会
3、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券发行。(2)证劵承销。
4、证券上市与交易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券上市。(2)证券交易。(3)持续信息公开。(4)上市公司收购
5、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券投资基金概述。(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3)基金募集。(4)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与赎回(5)基金的运作、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
(四)破产法
1、破产法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概念和破产法律制度的构成。(2)破产法的概念与立法体例。(3)破产法的立法目的与破产程序的启动机制(4)新旧《破产法》的比较
2、破产申请和破产案件的受理……………………………………………………(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程序开始的要件。(2)破产申请和破产案件的管辖。(3)破产申请的受理及其法律效力。
3、破产管理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管理人概述。(2)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与选任方式。(3)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与监管
4、破产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财产制度。(2)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
5、债权人会议……………………………………………………………………(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债权人会议制度。(2)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及其职权。(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规则及决议效力。
6、破产重整…………………………………………………………………………(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重整制度概述。(2)破产重整启动。(3)重整计划的制定、表决、批准与执行
7、破产清算………………………………………………………………………(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2)破产债权(3)破产别除权。(4)破产抵销权。(5)破产取回权(6)破产撤销权(7)破产财产的分配与破产出现的终结
8、破产清算…………………………………………………………………………(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破产犯罪概述。(2)破产犯罪的种类及处罚
(四)票据法
(由于与商法的同一学期单独开设了票据法的选修课程,因此,票据法这部分内容不在商法教学中安排教学,教师指导由学生自学。)
(五)保险法
1、保险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保险概述。(2)保险法概述
2、保险合同…………………………………………………………………………(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保险合同概述。(2)保险合同的主体。(3)保险合同的订立。(4)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5)保险合同的履行。(6)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3、财产保险…………………………………………………………………………(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财产保险概述。(2)几种主要的财产保险
4、人身保险…………………………………………………………………………(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人身保险概述。(2)几种主要的人身保险
5、保险业……………………………………………………………………………(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保险公司。(2)保险业得监督管理。(3)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五)海商法
1、海商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海商法的概念和特征。(2)海商法的历史发展和作用
2、船舶和船员………………………………………………………………………(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船舶概述。(2)船舶所有权。(3)船舶抵押权。(4)船舶优先权。(5)船员。
3、海上运输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海上运输合同概述(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3)海上货物运输单证(5)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4、船舶租用合同和海上拖航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船舶租用合同。(2)海上拖航合同
5、船舶碰撞…………………………………………………………………………(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船舶碰撞概述。(2)船舶碰撞的责任。(3)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4)船舶碰撞的管辖权和国际公约。
6、海难救助…………………………………………………………………………(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海难救助概述。(2)海难救助合同。(3)海难救助款项。
(4)海难救助的国际公约。
7、共同海损…………………………………………………………………………(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共同海损概述。(2)共同海损的范围。(3)共同海损理算。
8、海事赔偿责任限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要内容。(2)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8、海事诉讼时效和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海事诉讼时效。(2)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二、习题与作业
1、结合商事人格谈谈公司人格的本质及意义
2、对商法人成员有限责任的个案否认
3、商法是否与平等观念相悖
4、商事特别法、商事普通法与商事习惯法各自的法律渊源是什么,试举例说明
5、民商关系立法体制
6、各国商业账簿制度发展趁势
7、商业名称构成要求
8、商业名称与商号的关系
9、怎样理解票据的无因性特征?
10、怎样行使票据追索权?
11、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2、简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法律意义。
13、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有何法律意义?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考试,课程的考核方式建议采取闭卷的考核方法。
本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为百分制,成绩记载以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之和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赵万一主编,《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3]周林彬,任先行,《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5]王新欣主编,《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司玉琢主编,《海商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8]泰格利维著,《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纪琨译,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
[9]范健,《商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0]高在敏编,《商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1]施天涛著,《商法学》,法律出版社。
[12]赵旭东主编,《商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3]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14]谢怀轼著,《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5]何勤华,李秀清主编,《外国民商法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杜景林等译,《德国商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经济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1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肖灵敏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经济法学》课程在法学学科体系当中,既是一门基础性的课程,同时也是一门适用性很强的课程。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学科,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主干法律课程。经济法学与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其他二级法学一样,是法学的核心课,也是法学的基础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对于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经济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明确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调整方法,经济法学体系;掌握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制法的一般原理;掌握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和市场中介组织法律制度、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等部门经济法律制度;并能运用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按照教学方法论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建议采取如下教学方法:(1)比较学习法。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部门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应与传统部门法,如民法、行政法、刑法、国际经济法等进行比较学习,比较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2)案例教学法。结合知识点选取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经常组织学生对此进行讨论,以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提高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经常的教学互动,使学生掌握答疑难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3)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如双语教学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多媒体演示相关的知识重点、难点与案例,使学生易于了解.接受,从而强化学生的记忆与理解。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经济法学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等传统的部门法学课程一样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也都是相互独立而重要的学科。
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它是由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等三个基本方面的法律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运行主要是靠市场调节机制进行调节,国家调节机制仅仅是市场调节机制的一种补充形式。以市场为基础性的调节机制,就意味着民商法必然成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性法律。经济法则是规制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管理的法。这就决定了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相关部门法各自成体系,各自具有独立的功能,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但又与民商法、行政法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经济法中的国有企业法同民商法,财政、税收、金融等各种经济政策法同行政法等,更密切关联,并有许多交叉或互相适用的情形。要做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财政税收有经济调节功能,也有传统的为国家机关提供经费的功能。鉴于前者,它具有经济法性质;而鉴于后者,它又仍具行政法属性。又如银行法、证券法等金融法中,有经济法性质的规范,也有属于民商法性质的,那些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信贷、证券交易等经济关系的便属于民商法性质。
经济法学虽然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经济法体系庞杂,因此,需要学生首先了解和掌握相邻法学,特别是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基本知识,否则,学习经济法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教师在授学时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学生在学完相邻部门法学课程后再学该门课程比较适合。且该课程的学习也为学生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税法、金融法、环境保护法、财税法、劳动法等课程。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绪言
1、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法学的概念。(2)经济法学的地位。
2、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2)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二)经济法总论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法概念的语源。(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经济法的定义。(4)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2、经济法的地位、理念和基本原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法的地位。(2)经济法的理念。(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经济法的体系、渊源、制定和实施………………………………………………(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法的体系。(2)经济法的渊源。(3)经济法的制定。(4)经济法的实施。
(三)经济法主体
1、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法主体概述。(2)经济管理主体。(3)市场主体。(4)社会中间层主体。
2、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概述。(2)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种类。(3)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
3、企业法律制度……………………………………………………………………(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企业的概念和种类。(2)企业法的概念特征和企业法律体系。(3)企业设立的法律规定。(4)企业组织制度的法律规定。(5)企业变更与终止的法律规定。
4、市场中介组织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市场中介组织概述。(2)关于行业中介组织的法律规定。(3)关于专业服务中介组织的法律规定。
(四)市场监管法
1、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法的概念。(2)市场监管法的地位和体系。(3)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4)市场监管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5)违反市场监管法的法律责任。
2、竞争法律制度…………………………………………………………………(10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竞争与竞争法概述。(2)反垄断法: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反垄断法的实施。(3)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特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责任形式与救济制度。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2)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3)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4)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的确定。
4、产品质量法……………………………………………………………………(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产品质量法概述。(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5、广告法律制度……………………………………………………………………(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广告法概述。(2)广告准则。(3)广告活动。(4)广告监管。
(由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根据教学计划另行单独开设、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保险监管法律制度、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等内容在单独开设的金融法选修课中安排教学,且受课时所限,故不在课内安排,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学。)
(五)宏观调控法
1、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2)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
(3)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4)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5)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
2、计划和投资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计划与计划法概述。(2)计划法的基本制度。(3)投资与投资法概述。(4)投资法的基本制度。(5)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3、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有资产管理法概述(2)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3)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
4、自然资源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自然资源法概述。(2)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3)各种自然资源的主要法律制度。
5、财政法律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财政与财政法概述。(2)预算法律制度。(3)国债法律制度。(4)财政支出法律制度。
6、税收法律制度……………………………………………………………………(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税收与税法概述。(2)税收征纳实体法。(3)税收征纳程序法。
(4)重复征税与税收逃避的防止。(5)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7、价格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价格与价格法概述。(2)价格法的基本制度。(3)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8、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会计法。(2)审计法。
(由于金融法律制度等内容根据教学计划另行单独开设,余下的产业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内容受课时所限,故不在课内安排,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学。)
二、习题与作业
1、论经济法的地位。
2、比较公司、合伙企业的异同。
3、论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制。
4、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5、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
6、论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7、论广告准则。
8、论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9、论我国耕地保护制度及其完善。
10、论我国预算体系的组成。
11、论我国税收保全制度及其完善。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考试,课程的考核方式建议采取闭卷的考核方法。
本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为百分制,成绩记载以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之和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4月。
[2]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2月。
[3]於向平、邱艳、赵敏燕著,《经济理论与实务》(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
[4]邱平荣主编,《经济法》(第二版),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
[5]陈乃新著,《经济法理性论纲》(第一版),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9月。
[6]王全兴主编,《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第一版),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
[7]李挚萍著,《经济法的生态化》(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
[8]肖江平主编,《经济法案例教程》(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
[9]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第一版),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
[10]杨紫烜、徐杰主编,经济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
[11]刘剑文、熊伟著,《财政税收法》(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9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二)》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2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春、夏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5学时
编写教师:
杨成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性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之一,属于基础理论学科。行政法学也是一门年轻的科学,也是最富有朝气和发展前途的学科。和其他法律学科相比,行政法学大有后来居上,压倒其他法律学科的趋势。这主要由于两个原因促成:第一,行政职能扩张,行政法的作用增加;第二,人民群众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深化。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行政职能特别强大和重要,另一方面,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行政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目前我国正在加紧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行政法学的基础性地位日益凸现出来,学习和研究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具有重大的意义。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作用
学习和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1)理论上的作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将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从而丰富和完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2)实践上的作用。学习和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学习本课程,首先要求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和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其次,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与熟识今年来行政法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与规章;再次熟识行政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与判决形式;最后对我国现行行政法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洞见并能提出解决的方案。
在学习本课时,应当明确各章的逻辑关系,搞清本课程的基本结构,掌握好基本的概念和原理,此外特别是要密切注意社会当下问题,法律是世俗的、实用性的、生活化的学问,是要解决社会中各种问题的,所以既要读进去(理解)又要读出来(运用),注重观察和思考生活中“活”的法、动态的法。本课程的学习,要认真做到四个环节:课前预习,课堂讲授和讨论,课后作业和期末考试;鼓励学生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观察思考,养成不断追问的习惯,要求“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要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以及通知参加的学术报告、电影放映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本门课程因内容涵盖面极大且较琐碎、杂乱,因而宜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学中应强调条理的清晰、重点的突出,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增加本门课程内容的生动性、条理性。在涉及到与社会现实联系紧密的相关内容时,应更多地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并适时引入学生的讨论以强化教学内容,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学习本课程首先必须具有一般法理学方面的知识。与本课程紧密相联的课程是宪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首先,行政法与宪法学紧密相联,宪法是静态的行政法,而行政法是动态的宪法,两者在内容上存在着较多的重叠性,因此,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必须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其次,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联系紧密,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的具体程序,都参照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概述……………………………………………………………………(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特征。(2)行政复议基本原则。(3)一级行政复议制度。(4)书面复议制度
2、行政复议的范围…………………………………………………………………(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复议范围的概念。(2)行政复议范围的列举方式。(3)行政复议范围的具体内容。
3、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复议机关(2)行政复议管辖。
4、行政复议参加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概念。(2)原告。(3)被告。(4)第三人。
5、行政复议程序……………………………………………………………………(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复议程序的概念。(2)行政复议具体程序。(3)行政复议举证责任的分配。(4)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五)行政诉讼
4、 行政诉讼法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⑵行政诉讼法律关系。(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⑵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3)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4)几类不可诉行为的界定。
6、 行政诉讼管辖……………………………………………………………………(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诉讼管辖概述。⑵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⑶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⑷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7、 行政诉讼参加人…………………………………………………………………(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⑵行政诉讼原告。⑶行政诉讼被告。⑷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⑸行政诉讼第三人。(6)行政诉讼代理人。
8、 行政诉讼证据……………………………………………………………………(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行政诉讼证据概述。⑵行政诉讼举证责任。⑶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9、 行政诉讼程序……………………………………………………………………(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起诉和受理。⑵行政诉讼一审程序。(3)行政诉讼二审程序。(4)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5)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
7、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2)行政审判的法律依据。(3)行政审判中的参照规章。(4)行政审判中处理法律规范冲突的规则。
8、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诉讼的判决。(2)行政诉讼的裁定。(3)行政诉讼的决定。
(六)行政赔偿
`1、行政赔偿范围………………………………………………………………(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赔偿范围概述。(2)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3)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2、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赔偿请求人。(2)行政赔偿标准。
3、行政赔偿方式、计算标准和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赔偿方式。(2)行政赔偿标准。(3)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4)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5)行政赔偿诉讼。(6)行政追偿程序。
二
、习题与作业
1、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2、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试讨论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这一制度可行性及意义。
4、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5、论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6、论行政救济制度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3]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4]杨海坤、章志远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张正钊、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6]胡建淼著,《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版。
[7]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8]应松年、薛刚凌,《行政组织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9]方世荣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0]叶必丰著,《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2]朱福蕙、何鸣主编,《行政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姜明安、李洪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3
开课学期:
第一学年春、夏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4学时
编写教师:
张光政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法学是全日制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和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了经济和文化关系,参加的国际组织也越来越多,所以学习国际法学,了解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主要制度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学习本课程培养大学生具有国际公法意识,熟悉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学习本课程还可为学生学习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打下基础。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任务在于帮助学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国际法在调整国际关系和联合国的运作中的作用,掌握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并能运用国际法的基本规范分析国际问题的能力。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法律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掌握国际法的主体,个人在国际上的地位;掌握国家领土和国际领土法律制度;掌握海洋法、航空法、人权法、国际组织法、战争法的主要内容。了解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国际环境法、外层空间法、条约法等。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国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专业课程。本课程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在于概念与原理的理解、掌握与运用。本课程教学主要应以课堂讲授为主。但根据教学目的与要求,应不断进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使教学向立体化方向发展。
基本教学方法:(1)问题式教学法:主要是加强学生的问题意识,从理论体系与实践需要两个方面提出问题,通过问题的发生学考察,启迪学生的思维;(2)案例教学法:主要是通过案例的分析讲解,帮助学生理解并运用抽象的国际法学原理。
多媒体教学:运用多媒体教学,充分利用音像资源,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力争本课程教师均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90%以上,资料室购买一批多媒体课件和电子音像设备,教师以此为参考,依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自制本课程的多媒体课件。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学习本课程首先必须具有一般法理学方面的知识。与本课程紧密相联的两门课程是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各侧重于不同的研究领域,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最重要的区别是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是国家及国际组织、国际团体,而国际私法的主体是法人和自然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的分支。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导论
1、国际法的概念…………………………………………………………………(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法的概念;(2)国际法的特征;(3)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学。
2、国际法的主体……………………………………………………………………(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法主体的概念;(2)现代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3、国际法的渊源与编纂……………………………………………………………(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法渊源的概念;(2)国际法的渊源;(3)编纂的概念与意义;(4)国际法编纂简史;(5)联合国主持下的国际法编纂工作。
4、国际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2)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3)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
(二)国际法上的国家
1、国家概说…………………………………………………………………………(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的概念;(2)国家类型;(3)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4)国家管辖豁免。
2、国家承认和国家继承……………………………………………………………(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承认;(2)政府与其他主体的承认;(3)国家继承的概念;(4)国家继承的内容与规则。
(三)国际法上的居民
1、国籍与外国人法律地位…………………………………………………………(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籍的概念;(2)国籍的作用;⑶国籍的冲突及解决办法;
(4)外国人的概念;(5)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2、引渡和庇护………………………………………………………………………(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引渡;(2)引渡的条件;(3)庇护的概念;(4)庇护的对象。
(四)国家领土
1、国家领土与国家边界…………………………………………………………(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国家领土的概念;⑵国家领土的法律地位;⑶领土主权的限制;
(4)传统国际法上领土变更的方式;(5)现代国际法上领土变更的方式;(6)国家边界。
2、南极和北极………………………………………………………………………(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南极概况;(2)《南极条约》;(3)北极概况;(4)南极和北极的区别。
(五)国际海洋法
1、海洋法的概念与内水、领海、毗连区…………………………………………(2学时)教学内容要点:⑴海洋法的概念;⑵海洋法的历史发展;(3)内水;(4)领海;(5)毗连区。
2、国际海峡与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⑵群岛水域。(3)专属经济区;(4)大陆架;(5)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联系和……区别。
3、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公海的概念(2)公海法律制度;(3)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4)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
(六)国际空间法与外层空间法
1、航空法的发展和法律地位与国际民用航空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航空法的历史发展;(2)航空法的法律地位;(3)国际航空运输;(4)国际航空的损害责任赔偿;(5)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
2、外层空间法原则与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外层空间法的概念;(2)外层空间法的产生与发展;⑶外层空间法的原则;(4)外层空间法的制度;(5)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与新发展。
(七)国际环境法
1、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环境法概述;(2)国际环境法的基本问题;
(3)大气层的保护;(4)海洋环境保护;(5)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养护。
2、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越境转移……………………………………………………(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危险废物的管理;(2)越境转移制度。
(八)联合国与区域性国际组织法
1、国际组织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组织的概念;(2)国际组织的分类;⑶国际组织制度。
2、联合国……………………………………………………………………………(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联合国的成立和性质;(2)《联合国宪章》;⑶联合国的主要机关;(4)联合国各专门机构。
(十)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1、外交关系法的概念………………………………………………………………(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念;(2)历史发展。
2、使馆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使馆的含义;(2)使馆的人员;(3)使馆的职务。
3、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使馆的特权与豁免;(2)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4)领事和领馆;(5)领馆制度与使馆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十)人权的国际保护与条约法
1、国际人权法的概念与内容………………………………………………………(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人权法的概念;(2)国际人权法的历史演进;(3)国际人权的主要内容。
2、国际人权实现的途径、方式和措施……………………………………………(2学时)教学内容要点:(1)实现和途径;(2)实现的方式;(3)实现的措施。
3、条约的概念和实质条件…………………………………………………………(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条约的概念;⑵条约的分类;⑶条约成立的实质条件;(4)条约的缔造与效力;(5)条约的终止与暂停执行。
(十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与战争法
1、国际争端的解决…………………………………………………………………(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争端的概念与种类;(2)政治解决方法的含义与种类;
(3)联合国与国际争端的解决。
2、战争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战争的概念;(2)战争法规内容。
(十二)国家责任
1、 国家责任概述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责任的概念;(2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2、国家责任的免除…………………………………………………………………(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责任免除的情形(2)国家责任的形式
(3)国际罪行问题与国际委员会的条款(4)程序规则。
二、习题与作业
1、试述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2、试以实例说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原理。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是什么?
4、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承认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5、试述国家管辖权的内容。
6、试述领海的法律地位以及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
7、领土变更有些方面?试加评析。
8、构成国家的要素有哪些?
9、比较庇护与域外庇护。
10、国际法上的继承应遵守什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继承方面的实践如何?
11、阐述国家主权豁免及其新的发展。
12、我国引渡境外犯罪嫌疑人的制度。
13、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有何异同?
14、试述国际航空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5、结合中国领土问题,试述如何捍卫我国领土主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的主要内容。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测验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梁淑英主编,《国际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1月。
[2]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5月。
[3]魏敏主编,《海洋法》,法律出版社,1987年12月。
[4]端木正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
[5]张爱宁编著,《国际法原理与案例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7月。
[6]赵建文主编,《国际法新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2月。
[7]淑英梁主编,《国际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4月。
[8]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述》,法律出版社,1987年3月。
[9]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
[10]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12月。
[11]白桂梅李红云编,《国际法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民法(二)》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4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2学时
编写教师:
张亚利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民法学系国务院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十四门核心课程中又处于主干课程的地位,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于任何一个系统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尤其是系统掌握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必须要学好的课程。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民法是一个独立的且内容十分丰富的法律部门。依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民法的教学分为两部分,分别在第三、四学期开设,其中民法(二)包含:物权总论、债权总论和侵权总论。通过有关教学活动的进行,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民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熟悉民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制度,确立民法的法律意识,理解民法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能够正确地运用民法的规范处理民事诉讼纠纷,具备对民法理论的认识能力,具备较熟练地运用这些知识和理念去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初步具有从事民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民法教学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第一,课堂讨论方法,把随堂讨论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例如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中,也要辅之以启发式、讨论式的方法,但此时的讨论是针对本课内容随机简要的讨论,是为课堂讲授服务的,而在课堂的最后阶段的专题讨论中,则是事先精心选题和安排,在学生充分准备的进行的,其目的是为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的学术研究能力,为学生日后撰写相关论文提供初步训练。
第二,案例分析方法,把以案说法与依法解案相结合。民法的有些内容仅是从理论是说不清的,因此,在平时讲授时必须要时常举例说明,但此时的案例分析是为了说明法律使用的,这种方式是以案说法,目的在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而在专门的案例分析课中,是在对整个民法课程知识体系全面讲授结束后进行的,这时的例分析是要经过精心选择和设计的,其目地是为了培养锻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方式就是依法解案。
第三,实践教学方法,把校内模拟审判中的实践教学与校外真实的环境中的实践教学结合起来,例如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庭审,感受法庭真实氛围。
第四,课后自学方法,把同步巩固式自学与充分自主式自学结合起来。任何一门课要实现教学目的,都离不开学生的自学,我们在教学实践中,每编每章结束后都指导学生进行同步练习。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民法学, 既属,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中的主要内容,同时,它又是其它法学专业课程的基础,尤其是对于学好合同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作为部门法学的民法学应以《法理学》等理论法学知识为基础。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物权总论
1、物与财产…………………………………………………………………………(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法上的物与财产 (2)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 (3)物权与财产权
2、物权的概念及意义……………………………………………………………(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的概念(2)物权的本质 (3)物权的意义(4)物权的特征
3、物权法…………………………………………………………………………(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物权的效力……………………………………………………………………(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支配效力(2)排他效力(物上请求权效力)(3)优先效力(4)追及效力
5、物权的种类……………………………………………………………………(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所有权与他物权(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4)本物权与类物权(本权与占有)
6、物权变动………………………………………………………………………(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念(2)变动的原因(3)物权行为
7、物权的取得和消灭……………………………………………………………(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的取得(2)物权的消灭。
8、物权的公示……………………………………………………………………(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公示的概念(2)物权公示的方法(3)物权公示的效力(4)不动产物权的公示——登记(5)动产物权的公示——占有与交付(6)物权公示的公信力(7)动产物权的公信力——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9、物权的民法保护………………………………………………………………(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请求确认物权(2)请求排除妨碍(3)请求恢复原状(4)请求返还原物(5)请求赔偿损失
(二)债权总论
1、债的概述………………………………………………………………………(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债的概念和特征。(2)债的法律关系的要素。(3)债的发生原因。(4)债的分类。
2、债的履行………………………………………………………………………(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债的履行的概念。(2)债的履行的分类。(3)债的适当履行。
3、债的保全和担保………………………………………………………………(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债的保全的概念。(2)债权人的代位权。(3)债权人的撤销权。(4)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特征。(5)债的担保的形式。(6)保证。(7)定金。
4、债的移转和消灭………………………………………………………………(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债的移转的概念和特征。(2)债权让与。(3)债务承担。(4)债的概括承受。(5)债的消灭。
5、不当得利之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性质。(2)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3)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6、无因管理之债…………………………………………………………………(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2)无因管理成立要件。(3)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7、侵权之债………………………………………………………………………(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侵权之债与侵权的民事责任。(3)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4)免责事由。(5)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6)特殊侵权行为。(7)共同侵权行为。
二、习题与作业
在每篇或每章讲授之后,根据课堂教学和实际情况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
1、 物的概念及其基本分类。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3、代理及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4、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5、物权的特征、效力及变动。
6、所有权的权能和相邻关系。
7、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概念及区别。
8、同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基本内容。
9、债的概念、特征、发生原因。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占20%,卷面成绩占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魏振赢主编,《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2007年版。
[2]郑玉波主编,《民法物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尹田主编,《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孙宪忠主编,《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5]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6]钱明星主编,《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7]王泽鉴主编,《民法债编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93年版。
[8]郑玉波主编,《债编各论》,台湾三民书局,1981年版。
[9]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0]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11]江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张广兴主编,《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3]杨立新主编,《侵权行为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刑法(二)》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5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2学时
编写教师:
李进平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刑法学是法律院系课程设置中的主干课程,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刑法学对繁荣法学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法学的繁荣有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有利于立法水平和司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必须完成刑法学分论11章内容的讲授。具体来说,它包括:刑法分则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刑法分则规定的十大类犯罪的分类和犯罪构成特征;每大类犯罪中包含的具体犯罪的犯罪特征,犯罪的认定和刑事责任;有关刑法分则部分的立法、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的内容。通过上述内容的讲授使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刑法学分论部分的基本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更好地服务于法律实践,服务于社会。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刑法学的教学应以讲授刑法学分论部分理论为基础,注重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在教学中可以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和论辩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突出教与学的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着重讲叙重点章节与重点罪名;注重对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进行剖析,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注重对司法解释进行分析,注重对新的刑事立法进行阐释,使学生能掌握刑法学分论的基本理论,又会运用所学的知识服务于实践。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与其它课程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它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是以事诉讼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刑事诉讼是规定刑事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与上诉等程序的法律,属于程序法;刑法则是实体法。二者密切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与犯罪作斗争。它与犯罪学的关系:犯罪学的根本任务之一是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刑法学的基本原理虽然离不开对犯罪原因的分析,但它不直接研究犯罪原因。在某种意义上说,刑法本身也是一种犯罪对策,但它只是刑事责任方面的对策;犯罪学则是从更广的角度研究犯罪对策。它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刑事侦查是适用刑法的前提;刑法又指导刑事侦查。刑事侦查学研究如何发现犯罪;刑法学研究如何认定和处理犯罪。二者也具有密切关系。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罪刑各论概述…………………………………………………………………(2学时)
1、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与意义
教学内容要点:⑴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刑法典分则,单行刑法,附属刑法。⑵罪刑各论的研究意义。
2、刑法分则的体系
教学内容要点:⑴刑法分则是体系的概念。⑵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3、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教学内容要点:⑴罪状的概念。罪状的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空白罪状。⑵罪名的概念。罪名的功能。概括功能,个别化功能,评价功能,威慑功能。罪名的分类。罪名的确定。⑶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浮动法定刑。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4、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教学内容要点:⑴法条竞合的概念。⑵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4学时)
1、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概念及构成要件。⑵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和处罚。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6学时)
1、危害公共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⑵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去、弹药、爆炸物罪,交通讯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和处罚。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学时)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伪造货币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8学时)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六)侵犯财产罪……………………………………………………………………(6学时)
1、侵犯财产罪的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及特成要件。⑵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此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学时)
1、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⑵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聚众斗殴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脱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医疗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特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制作、复制、出版、赎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
(八)危害国防利益罪……………………………………………………………(2学时)
1、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⑵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明阻碍军队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接收不合格兵员罪的概念及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危害国际利益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
(九)贪污贿赂罪……………………………………………………………………(4学时)
1、贪污贿赂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⑵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述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贪污贿赂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十)渎职罪………………………………………………………………………(2学时)
1、渎职罪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⑵渎职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述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渎职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十一)军人违反职责罪………………………………………………………(2学时)
1、军人违反职责罪
教学内容要点:⑴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⑵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
2、本章具体犯罪介绍
教学内容要点:⑴重点阐述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临阵脱逃罪,军人叛逃罪,武器装备肇事罪,遗失武器装备罪的概念和特征,以及认定这些犯罪应当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介述其处罚。⑵扼要介绍其他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处罚。
二、习题与作业
1、间谍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有什么区别?
2、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注意什么问题?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有什么区别?
4、侮辱罪与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5、敲诈勒索罪与以胁迫方式实施的抢劫罪如何区分?
6、报复陷害罪与徇私枉法罪有什么区别?
7、试述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界限。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形式:闭卷考试。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
[2]张明楷主编,《刑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年。
[3]陈兴良著,《刑法适用总论》(上、下),法律出版社,1999年。
[4]高铭暄主编,《新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5]王作富著,《中国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
[6]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7]马克昌著,《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
[8]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
[9]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2月。
[10]赵秉志主编,《当代刑法理论探索》(四卷本),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
[11]马克昌主编,《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10。
[12]高铭暄、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法律出版社(1-5卷)。
[13]陈兴良著,《当代中国刑法新境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
[14]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
《法律逻辑》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6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5学时
编写教师:
张光政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共性课程(必修)。本课程为培养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服务,主要教授学生关于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并把这些知识和理论运用到法学领域,使学生具备一定的逻辑知识,有较高的逻辑修养,严密的逻辑思考能力,有助于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并为学生运用有关基础知识去处理和解决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中的逻辑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任务或意义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通过授课帮助学生逐步提高论证能力,使学生善于讲道理,善于揭露种种逻辑错误,而论证能力既是认识真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方法。2、通过学习帮助学生提高推理能力,使学生善于从已知推出未知,做到主观符合客观,保证今后法律工作与法学工作的质量。3、通过学习帮助学生提高表达能力,使学生能用符合逻辑的、有条理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表达思想。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主要是以下两点:1、通过授课使学生掌握以下知识内容: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即逻辑形式;定义、划分、概括、限制、比较、分析、综合、观察、实验、探求因果联系等逻辑方法;定义、划分、判断、推理、论证等逻辑规则;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逻辑规律。2、通过授课使学生初步学会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应用逻辑知识,学会将逻辑知识同法学以及其他科学的知识结合起来,同法律工作者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和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只有这几个方面的结合才能解决具体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法律逻辑学是研究如何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学科。在教学过程中,既不能忽略各门科学应用形式逻辑的共同点,更不能无视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特点。前者是普遍性,后者是特殊性。作为普通的形式逻辑学科,还可以求同存异,撇开各门科学应用逻辑时的各自不同特点,而作为应用学科的法律逻辑学,就不应置法律学科应用逻辑的特点于不顾,否则的话,它就不是法律逻辑学而是作为公共课的形式逻辑了。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建议在系统讲授逻辑知识的基础上,引用实际材料说明形式逻辑一般原理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但不能以此为满足,而应该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法律领域在应用形式逻辑时有哪些具体特点,把同中之异搞清楚。总之,研究应用形式逻辑原理时表现出来的特殊性,应该成为法律逻辑学课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法律逻辑学是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科学。尽管法律逻辑学并非法学的一个部门,但是如果对法学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那就难以将逻辑具体知识应用于法律领域;反过来,法学知识和法律工作的经验越丰富,就越有利于逻辑知识和理论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据此,该课程在第三期开设,是为了保证学生在法学知识初步入门后,能更好地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课程。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意义和方法
1、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思维的逻辑形式……………………………………(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思维、语言与逻辑;(2)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法律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科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逻辑学的性质;(2)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1、逻辑规律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规律的概念;⑵逻辑基本规律的本质特征。
2、同一律………………………………………………………………………………(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⑵同一律的基本要求;⑶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⑷同一律在逻辑规则中的体现;⑸正确认识、理解、运用同一律。
3、矛盾律……………………………………………………………………………(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⑵矛盾律的基本要求;⑶矛盾律的适用范围;⑷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⑸同一律与矛盾律的联系和区别;⑹关于“悖论”问题。
4、排中律………………………………………………………………………………(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排中律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公式;(2)排中律的基本要求;(3)排中律的适用范围;⑷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⑸排中律与矛盾律的联系与区别;⑹关于“复杂问句”的问题。
(三)概念(词项)
1、概念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什么是概念(2)概念的内涵和外延(3)概念和语词的关系(4)概念的作用
2、概念种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⑵正概念和负概念;⑶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概念间的关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全同关系;⑵真包含关系;⑶真包含关系;⑷交叉关系;⑸全异关系。
4、概念的限制与概括…………………………………………………………………(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属种概念之间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⑵概念的限制与概括的方法、技巧。
5、定义…………………………………………………………………………………(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定义;⑵定义的方法—实质定义与语词定义;⑶定义的规则;⑷、定义的作用。
6、列举与划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列举;⑵划分的概念;⑶划分的规则;⑷划分、分类、列举的联系和区别。
(四)判断(命题)
1、判断概述和性质判断………………………………………………………………(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判断;⑵判断和语句的关系;⑶判断的种类;(2)性质判断的概念、种类和真假情况。
2、关系判断、模态判断、规范判断…………………………………………………(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关系判断的概念和逻辑性质;(2)模态判断的概念及其种类;(3)规范判断的概念和种类。
3、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联言判断的概念、性质、种类和真假;(2)选言判断的概念、特征、类型和真值;(3)假言判断的概念、特征、类型和真值。
(五)推理
1、推理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推理⑵推理的类型
2、直接推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直接推理;⑵对当关系推理;⑶判断变形推。
3、三段论推理…………………………………………………………………………(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直言三段论推理的概念、组成;(2)三段论的公理和逻辑规则;(3)三段论的格和式。
4、复合推理……………………………………………………………………………(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联言推理;⑵选言推理;⑶假言推理。
5、归纳推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归纳推理;⑵归纳推理的特点;⑶归纳推理的类型。
6、类比推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定义及特征;⑵推理逻辑要点;⑶应用时常见逻辑错误。
(六)侦查逻辑
1、侦查逻辑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什么是侦查逻辑;(2)侦查逻辑的特点。
2、侦查解释与侦查推测………………………………………………………………(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侦查解释的逻辑方法;(2)侦查推测的逻辑方法。
3、侦查假设……………………………………………………………………………(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侦查假设及其本质特征;(2)侦查假设形成的逻辑方法;(3)侦查假设检测的逻辑方法。
(七)证明与反驳
1、论证…………………………………………………………………………………(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论证;⑵作用;⑶种类;⑷论证的规则。
2、反驳…………………………………………………………………………………(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什么是反驳;⑵反驳的方法。
二、习题与作业
1、为什么法律工作者要学好法律逻辑学?
2、概念的种类有哪些?各有什么特征?
3、怎样区别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4、命题之间的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5、什么是判断变形直接推理?它有哪几种形式?
6、正确的三段论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7、分析、比较三种复合推理的不同点和共同点。
8、什么是科学归纳推理?它与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有什么区别什么是论证?
9、论证的种类有哪些?
10、什么是反驳?反驳的方法有哪些
11、矛盾律和排中律的联系和区别。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法律逻辑学考核形式:开卷考查。
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测验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第一版),人民出版社,1979年2月
[2]吴家麟主编,《法律逻辑学》(第二版),群众出版社,1999年5月
[3]郁慕镛主编,《形式逻辑纲要》(第一版),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2月
[4]雍琦著,《实用司法逻辑学》(第一版),群众出版社,1990年10月
[5]王洪著,《司法判决与法律推理》(第一版),时事出版社,2002年7月
[6]黄伟力主编,《法律逻辑学新编》(第一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7]张大松、蒋新苗主编,《法律逻辑学教程》(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
[8]雍琦主编,《法律逻辑学》(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
《司法文书与写作》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7
开课学期:
第二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5学时
编写教师:
丁德昌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司法文书写作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法律专业(本科)的必修学科,也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特点的边缘学科和实践性特点的应用学科。法律专业的学生只有学好它,方能具有全面而灵活地驾驭法律知识的能力,才能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司法文书写作学》的作用: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课程的任务:研究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及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掌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主要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熟练运用司法笔录文书、法庭论辩文书、诉状类文书、监狱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课程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任务及其学习的基本内容,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2、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集中精力指导学生学习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要求学生逐步达到能用会写常用法律文书的程度。
3、要处理好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三者的关系。为此应引导学生善于把法律文书的总论部分和文体分论部分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总论成为文体分论的理论概括和指导,文体分论又成为总论的演绎和具体说明。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渗透。
4、在引导学生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和要领的基础上,切实注意指导学生实际的操作和演练。根据本课程安排的写作练习,要求学生学会实际运用,并逐步达到会写常用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三、
教学方法与建议
1、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文书的总论知识和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地方电大应在组织学生收听收看音像教材的基础上,聘请一定的熟悉法律文书的教师进行必要的面授辅导。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时,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的知识层次要求,以文字教材为基本内容进行辅导,并应注意对学生的写作练习给以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指导,要避免单纯的重复文字教材的内容,而忽视对学生写作练习的指导。
2、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在教学点的统一组织和辅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司法实践的形式,进行一次实际的法律文书写作练习;条件不允许的地方,可以进行课堂上的写作练习。
3、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司法实际部门的不同,分别安排三至四次法律文书的写作练习,除最后一次可以参加司法实践的形式进行练习外,一般以提供一定的案件实例素材,要求学生写作相应的法律文书。案件实例素材,附于文体分论的各主要章节之后。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法律文书是一门综合性特点十分突出的课程,必须特别注意其与其他紧密相关课程的衔接与配合。从大的方面说,它既与写作知识课有密切的关系,又与各门法律课程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它不是在本课程中系统地讲授写作规律知识,而是要以写作规律知识为指导,来讲授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另一方面,它也不是专门地讲授某门法律专业知识,而是在相关的问题上按照法律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写作上,应特别重视程序法对法律文书的特定要求,因为各种法律文书多半是各种法律程序法的相应产物。但是涉及相关的实体法时,也必须遵循实体法对文书写作内容的规定。正是基于上述情况,所以法律文书课程的安排,一般应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并具备了一定的写作能力的条件下,再来学习法律文书课程,如此,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也才能达到考试的理想要求。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文书的定义;(2)法律文书的效力;(3)法律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2、法律文书的特点…………………………………………………………………(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2)法律文书形式的程式性;(3)法律文书效力的强制性性。
3、法律文书的作用…………………………………………………………………(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四个作用。
4、法律文书的分类
教学内容要点:(1)按制作主体对法律文书分类;(2)按诉讼性质对法律文书分类;(3)按具体用途对法律文书分类;(4)按写作和表达方式不同对法律文书分类。
(二)法律文书的写作
1、法律文书的主旨…………………………………………………………………(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文书主旨的概念;(2)法律文书主旨的产生和形成;(3)法律文书主旨的要求。
2、法律文书的素材…………………………………………………………………(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文书素材的概念;(2)法律文书素材的选择和使用。
3、法律文书的结构和行文…………………………………………………………(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文书结构的定义;(2)法律文书的结构和各要素;(3)法律文书的行文。
(三)法律文书中的语言
1、法律文书的语体特点……………………………………………………………(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公文语体、固定化;(2)准确简练;(3)注意修辞手段。
2、法律文书运用语言的要求………………………………………………………(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语意准确明白;(2)语言简练严谨;(3)语言质朴庄重;(4)用语合乎常规。
(四)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
1、叙述方式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叙述的定义和作用;(2)制作法律文书使用叙述方式的基本要求;(3)制作法律文书使用的叙述方法。
2、议论方式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议论的定义和作用;(2)法律文书使用议论方式的基本要求;(3)议论的方式和方法。
3、说明方式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说明的定义和作用;(2)法律文书使用说明方式的基本要求;(3)说明具体方法的应用。
(五)诉讼法律文书写作概论
1、诉讼法律文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诉讼法律文书是民事主体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2)诉讼法律文书是进入法治社会的具体表现;(3)诉讼法律文书是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手段。
2、诉讼法律文书的分类和写作要求………………………………………………(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诉讼法律文书的分类;(2)诉讼法律文书的特点;(3)诉讼法律文书的一般写作要求。
(六)民事诉讼常用法律文书
1、民事起诉状和反诉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普通程序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与基本写法;(2)民事反诉状的格式与基本写法。
2、民事答辩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答辩状概念与作用;(2)民事答辩状特点与类别;(3)民事答辩状格式与基本写法。
3、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意见和质证意见……………………………………………(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意见及撰写的基本要求;(2)民事诉讼中的质证意见纲要的撰写。
4、民事诉讼的裁判文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制作;(2)民事调解书的制作;(3)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制作;(4)民事裁定书的制作
5、民事上诉状和答辩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民事上诉状的概念和作用;(2)民事上诉状的撰写特点;(3)民事上诉状的格式和写作要点;(4)对于民事上诉状的答辩状的撰写。
(七)刑事诉讼常用法律文书
1、刑事自诉状和答辩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自诉状的撰写;(2)刑事答辩状的撰写;(3)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撰写。
2、刑事自诉上中的代理意见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代理意见书与自诉状、答辩状的区别;(2)刑事自诉案件中代理意见书的格式。
3、刑事公诉案件的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公诉案件起诉书的撰写;(2)公诉意见书的撰写。
4、刑事公诉案件的上诉状和辩护词………………………………………………(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上诉状的撰写;(2)辩护词的撰写。
5、刑事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制作;(2)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制作;(3)刑事裁定书的制作。
(八)行政诉讼案件常用法律文书
1、行政起诉状和答辩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起诉状的撰写;(2)行政答辩状的撰写。
2、行政上诉状和答辩状……………………………………………………………(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行政上诉状的撰写;(2)二审答辩状的撰写;(3)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的撰写。
3、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制作;(2)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制作。
(九)诉讼中常用程序性的法律文书
1、撤诉申请和中止诉讼申请………………………………………………………(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撤诉申请的撰写;(2)中止诉讼申请书的撰写。
2、管辖权异议书和诉前禁令申请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管辖权异议书的撰写;(2)诉前禁令申请书的撰写。
3、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证据保全申请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撰写;(2)证据保全申请书的撰写。
4、执行程序中的法律文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申请执行书的撰写;(2)执行异议书的撰写。
(十)合同书撰写概述
1、合同订立的基本知识………………………………………………………(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的概念;(2)合同订立的原则和程序;(3)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2、合同的主要条款…………………………………………………………………(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的类别和主要条款;(2)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条款。
3、合同的撰写概要…………………………………………………………………(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在合同形式要件方面的注意要点;(2)在合同实质要件方面的注意要点。
(十一)常用合同书文本的撰写与示例
1、买卖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买卖合同的概念;(2)买卖合同的基本格式;(3)买卖合同的撰写提要;(4)买卖合同示例与评析。
2、借款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借款合同的概念;(2)借款合同的格式;(3)借款合同的撰写提要;(4)借款合同示例与评析。
3、租赁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租赁合同的概念;(2)租赁合同的格式;(3)租赁合同的撰写提要;(4)租赁合同示例与评析。
4、承揽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承揽合同的概念;(2)承揽合同的格式;(3)承揽合同的撰写提要;(4)承揽合同示例与评析。
(十二)律师常用法律文书
1、律师自用法律文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律师自用法律文书的概念;(2)授权委托书的撰写与示例;(3)委托合同与顾问合同的撰写。
2、法律意见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意见书的概述;(2)法律意见书的撰写与示例。
3、律师函……………………………………………………………………………(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律师函的概念;(2)律师函的分类及适用;(3)律师函撰写提要与示例。
4、遗嘱和遗赠………………………………………………………………………(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遗嘱的撰写;(2)遗赠的撰写。
二、习题与作业
1、什么叫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可分为哪几类?
2、制作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4、写一份民事上诉状。
5、写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6、写一份刑事判决书。
三
、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考查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30%,期末卷面成绩占7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 何文燕主编,《法律文书写作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2] 沈春林、覃祥桂主编,《新编法律文书写作》,气象出版社,2001年版。
[3] 熊先觉、周道鸾主编,《司法文书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4] 宁致远主编,《法律文书学》(2003修订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 张泗汉、邱世华主编,《法律文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8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杨传兰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私法系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是14门核心主干课程之一。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部门,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凸现,国际私法在促进经济发展规范人们的涉外行为等诸方面的作用尤为显著。其既是一门法学理论课程,同时也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通过对国际私法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理论基础和应用技能,从而培养合格的法律应用型综合性人才。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国际私法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为前提,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为核心,由法律适用规范、规定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所组成,并通过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进行司法保护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其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发生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入,对外民事、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以及人员的往来也日益频繁,各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学好、用好国际私法不仅仅是符合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可以说势在必行。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不仅要求学生能对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发展概况及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地位有进一步的了解,而且要熟练掌握和理解国际私法基本概念、基本规范,做到运用基本规范解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本课程的教学应尽量将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符合,着重其应用性,培养学生动脑、动手的能力,为强化教学效果,可通过情景交融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将具体案件通过多媒体的演示、设问、讨论等多种手段相结合,教学重点是冲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难点冲突法。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国际私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他与国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婚姻法学、海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法律学科联系紧密,并在这些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他与国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国际公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学科紧密联系,相互补充、相辅相承,调整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民事往来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至少是民商法学的内容有一定掌握。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总论
1、国际私调整对象…………………………………………………………………(2学时)
教学要点:(1)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含义;(2)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
2、国际私法的范围、性质以及定义………………………………………………(2学时)
教学要点:(1)国际私法的范围;(2)国际私法的性质(3)国际私法的名称;
(4)国际私法的定义以及体系
3、国际私法的渊源;………………………………………………………………(2学时)
教学要点:(1)国内立法;(2)司法判例;(3)国际条约;(4)国际惯例;(5)学说
4、国际私法的历史…………………………………………………………………(2学时)
教学要点:(1)国际私法的萌芽;(2)法则区别说时代;(3)近代国际私法;(4)当代国际私法;(5)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
5、国际私法的主体(包括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4学时)
教学要点:(1)自然人;(2)法人;(3)国家;(4)国际组织;(5)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二)冲突法概述
1、法律冲突…………………………………………………………………………(2学时)
教学要点:(1)法律冲突的含义;(2)法律冲突的种类;(3)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4)国际民事法律冲突
2、冲突规范…………………………………………………………………………(2学时)
教学要点:(1)概念、结构和类型;(2)连结点
3、系属以及系属公式………………………………………………………………(2学时)
教学要点:(1)系属;(2)系属公式
4、准据法……………………………………………………………………………(2学时)
教学要点:(1)准据法的概念和特点;(2)准据法的选择;(3)先决问题;(4)特殊问题的解决
(三)冲突法的一般问题
1、识别………………………………………………………………………………(1学时)
教学要点:(1)识别的概念;(2)识别产生的原因;(3)解决识别冲突的方法
2、反致………………………………………………………………………………(1学时)
教学要点:(1)概念;(2)产生的原因;(3)理论分歧
3、法律规避和外国法的查明………………………………………………………(2学时)
教学要点:(1)法律规避的概念、构成要件(2)法律规避的效力和性质;(3)外国法的查明
4、公共秩序保留……………………………………………………………………(2学时)
教学要点:(1)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适用情形;(2)公共保留的理论和立法;
(四)法律冲突的具体适用
1、民事身份能力的法律冲突法……………………………………………………(2学时)
教学要点:(1)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2)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3)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2、法律行为和代理冲突法…………………………………………………………(2学时)
教学要点:(1)法律行为;(2)代理;(3)时效
3、物权的法律冲突…………………………………………………………………(1学时)
教学要点:(1)物之所在地法原则;(2)国有化问题;(3)信托
4、债权的法律冲突…………………………………………………………………(4学时)
教学要点:(1)合同的法律适用;(2)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3)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5、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冲突………………………………………………………(2学时)
教学要点:(1)结婚的法律适用;(2)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3)离婚的法律适用;(4)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5)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6、继承的法律冲突…………………………………………………………………(1学时)
教学要点:(1)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2)遗嘱的法律适用;(3)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
7、海事的法律冲突…………………………………………………………………(2学时)
教学要点:(1)海事合同的法律适用;(2)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3)海难救助的法律适用;(4)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等
8、票据、破产的法律适用…………………………………………………………(2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的法律适用;(2)破产的管辖权;(3)破产的法律适用;(4)破产的域外效力
9、区际法冲突………………………………………………………………………(2学时)
教学要点:(1)区际法律冲突;(2)区际冲突法;(3)区际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
(4)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
(五)统一实体法
(六)国际民事诉讼法
1、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概述………………………………………………………(1学时)
教学要点:(1)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2)当事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2、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2学时)
教学要点:(1)诉讼管辖的意义;(2)诉讼管辖的确定;(3)诉讼管辖的冲突
3、国际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取证、期间及保全…………………………………(1学时)
教学要点:(1)域外送达;(2)域外取证;(3)诉讼期间以及保全
4、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2学时)
教学要点:(1)判决的承认与执行;(2)承认的理论依据;(3)承认与执行的条件
4、国际司法协助……………………………………………………………………(2学时)
教学要点:(1)概念;(2)司法协助的依据;(3)司法协助的实施;(4)司法协助的拒绝
(七)国际商事仲裁法
1、国际商事仲裁法概述……………………………………………………………(2学时)
教学要点:(1)概念和特点;(2)性质以及常设机构
2、仲裁协议…………………………………………………………………………(2学时)
教学要点:(1)仲裁协议的概念特点;(2)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3)仲裁协议的内容;(4)仲裁协议的独立以及关写权的自由裁量权
3、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2学时)
教学要点:(1)适用于仲裁协议的法律;(2)适用于仲裁程序的法律;(3)适用于争议实质问题的法律;(4)非国内法规则的适用
4、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种类和裁决的异议等……………………………………(2学时)
教学要点:(1)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种类;(2)裁决的异议;(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由于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分工不同,本教学要点没有列举出来的,放在国际经济法中教授)
二、习题与作业
1、什么叫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各是什么?
2、简述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的方法。
3、我国对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是如何规定的?
4、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5、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6、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般应具备哪些条件?
7、简述七种主要的系属公式。
8、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上的重要影响。
9、简述识别的产生原因。
10、试论外国法人认可制度。
11、我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12、何谓最惠国待遇?
13、法律规避问题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的不同性质表现在哪些方面?
14、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是什么?
15、简述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16、简述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17、简述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8、论我国侵权行为地发的发展趋势。
19、简述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20、简述国际私法关于遗产继承法律适用上的区别制和同一制。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考试,课程的考核方式建议采取闭卷的考核方法。
本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为百分制,成绩记载以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之和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张仲伯主编,《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黄进,《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韩德培,《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余先予,《国际私法教程》,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6]肖永平主编,《国际私法——论点、法规、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7]杜新丽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刘想树著,《国际私法基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9]章尚锦主编,《国际私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证据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19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5学时
编写教师:
邵毅超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证据法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各项规定涉及证据的司法解释作系统、准确的阐述,对司法实践中运用证据的新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同时介绍国外证据的基本理论,关注国外运用证据的最新动态,为我国证据制度的完善服务,为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服务。
二、本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任务:
《证据法学》早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就形成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是专门研究如何运用诉讼证据和有关法律规范的学科。具体地讲包括:1、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中运用证据的经验;2、各种证据制度和理论;3、三大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4、研究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都要从国内和国外,历史和现状予以综合研究,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以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法学体系。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和理解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是学好本课程的关键,要认识到,《证据法学》是"三大"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学好证据法学,诉讼活动及案件的质量才有保障。
2、学习的过程中,要按照三个层次,即"了解"、"领会"、"掌握",分清轻重,把握重点。
3、学习要紧紧围绕"三个基本",即每章节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打好基础,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联系实际,以求运用。
4、鉴于本课程属应用学科,因此,在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联系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中,各个阶段各个程序中证据的运用,而生动活泼的学习。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1、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证据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将其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结合起来,以案例分析解析证据法理,以证据法理剖析、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最终在教学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2、比较与借鉴的教学方法。有比较才能见差别:从纵向的角度来说,证据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古今的比较;从横向的角度来说,证据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三大证据法之间的比较和中外证据法之间的比较,尤其是要注意对于国外证据法的理念与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3、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课后阅读为辅。
4、日常的授课应着重于重点的归纳、难点的剖析以及作业讲解。以综合练习和案例分析的形式为主。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证据法学》是以《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为基础建立的一门独立学科。它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进行"三大"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有些国家包括我国都是将证据问题规定在程序法当中,所以,他们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承的。因此,《证据法学》的学习,必须同上述三门课程紧密结合,必须明确只有学好《证据法学》才能保证"三大"诉讼的顺利进行。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其他学科的知识。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区别与联系,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1、神示证据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2)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3)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4)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2、法定证据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2)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3)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3、自由心证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概念和产生;(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理论和立法;(3)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4、 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我国古代证据制度;(2)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证据法律制度;(3)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
(二)证据法与诉讼法
1、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法与诉讼法的不同之处;(2)证据法与诉讼法的相同之处。
2、证据法与诉讼结构……………………………………………………………(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诉讼结构的基本分类;(2)诉讼结构与证据法。
3、证据法与审判方式改革………………………………………………………(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混合式诉讼与证据法;(2)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3)我国当前的证据法。
(三)证据法的原理
1、证据法原理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法原理的概念和意义;(2)证据法原理的基本体系;(3)证据法原理的基本内容。
2、诉讼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诉讼认识的要素;(2)诉讼认识的内在过程;(3)诉讼认识的原则和方法;(4)诉讼认识的结果。
3、诉讼认识论:程序正义论……………………………………………………(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诉讼认识的外在过程;(2)程序正义论。
4、诉讼认识论与证据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正义论的关系;(2)诉讼认识论与证据法。
(四)证据规则
1、证据规则的概念、功能…………………………………………………………(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规则的概念;(2)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3)证据的功能。
2、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2)完善证据规则研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3)完善证据规则的意义。
3、外国证据规则简介………………………………………………………………(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规则的历史发展;(2)证据规则的种类;(3)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2)非法证据的可采性;(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
5、相关证据规则………………………………………………………………(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相关证据规则的概念;(2)外国有关相关证据规则的规定;(3)我国对证据关联性的规定。
6、传闻证据排除规则………………………………………………………………(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2)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3)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4)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
(五)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1、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与诉讼证据;(2)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3)证据的客观性;(4)证据的关联性;(5)证据的合法性。
2、证据的意义……………………………………………………………………(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2)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六)证据的种类
1、物证和书证……………………………………………………………………(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证的概念;(2)物证证明力的特点;(3)物证的意义;(4)物证的收集及保管;(5)物证的审查判断;(6)书证的概念意义;(7)书证证明力的特征和分类;(8)书证的提供、收集与审查判断。
2、证人证言……………………………………………………………………(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人证言的概念、意义;(2)证人的条件、权利、义务;(3)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4)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确定。
3、被害人的陈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被害人的陈述的概念、意义;(2)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3)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特点;(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
5、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当事人陈述的概念、意义;(2)自认;(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及其陈述的证明力的特点;(4)询问当事人及对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5)鉴定结论的概念、意义;(6)鉴定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7)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和审查判断。
6、勘验、检查、现场笔录、视听资料……………………………………………(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概念、意义;(2)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证明力的特点;(3)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内容与制作;(4)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审查判断;(5)视听资料的概念、意义;(6)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7)视听资料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
(七)证据的分类
1、证据分类的概念、意义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分类的概念;(2)证据分类的意义;(3)世界各国证据分类简介;(4)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和特点;(5)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意义;(6)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与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特点和运用;(3)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4)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
3、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与本证、反证…………………………………………(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概念;(2)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特点;(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4)本证与反证的概念;(5)区分本证与反证意义。
(九)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1、证据的收集……………………………………………………………………(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收集证据的概念和意义;(2)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3)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4)收集证据的方法
2、证据的保全……………………………………………………………………(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保全的概念、意义;(2)证据保全的种类;(3)证据保全的程序和要求
(九)证明概述
1、证明制度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明概念;(2)人类历史上不同的诉讼证明制度;(3)证明制度的构成;(4)证明的种类。
2、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2)“三大”诉讼证明的不同之处。
(十)证明对象
1、证明对象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明对象的概念和意义;(2)证明对象的内容。
2、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2)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3)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
(十一)证明责任
1、 证明责任的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明责任的概念;(2)证明责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3)我国关于证明责任的理论研究。
2、证明责任的承担………………………………………………………………(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2)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3)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十二)证明标准
1、证明标准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2)关于证明标准的理论观点;(3)外国立法中的证明标准。
2、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2)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3)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4)程序法事实的证明标准。
(十三)证据的审查判断
1、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和意义…………………………………………………(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2)证据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本质属性;(3)证据审查判断与证据的证明标准;(4)证据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5)审查判断证据的意义。
2、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思想武器和理论前提;(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
3、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个别审查;(2)侦查实验;(3)辨认和对质;(4)技术鉴定;(5)综合审查。
(十四)推定和司法认知
1、推定……………………………………………………………………………(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推定的概述;(2)法律上的推定;(3)事实上的推定。
2、司法认知………………………………………………………………………(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司法认知概述;(2)司法认知的范围;(3)司法认知的规则。
二、习题与作业
1、试述法定证据制度。
2、试述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有哪些?
4、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考试。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20分)+期末考试成绩(8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陈一云主编,《证据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专家拟制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3]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4]杜世相著,《刑事证据运用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5]刘品新主编,《美国电子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合同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0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5学时
编写教师:
熊小松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使学生懂得运用合同法律制度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经济合同关系的法律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的理念,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了解合同基本原理,立法情况。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格式条款的基本原理,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原理;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规则。合同转让的种类,合同解除的种类及后果:违约形态。掌握合同法的产生和发展;合同订立、成立和生效的区别;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合同撤消、无效及效力待定的区别;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和合同的效力;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终止的原因;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各种有名合同的规则等等。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1、应以案例启发教学方式为主,紧扣司考主题,通过历年司考真题分析,引导学生掌握知识重点和难点;2、建议使用多媒体教学,因本课程涉及大量案例分析,案例板书量大,多媒体教学可节约大量板书时间。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居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也是司法考试内容的重中之重,同时合同法学理论性与实践性非常强,因此要求学生先行修读《法理学》、《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等基础课程,对《物权法》、《知识产权法》、《担保法》和《侵权行为法》等课程的理解和学习有帮助。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
合同法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2)合同法的形成与发展;(3)中国合同法的发展状况与统一合同法的制定;(4)民法体系中的合同法体系;(5)合同法的总则与分则;(6)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总论
1、合同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的基本观念;(2)合同的分类。
2、合同的成立………………………………………………………………………(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述;(2)要约;(3)承诺;(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5)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6)合同的形式;(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3、合同的生效………………………………………………………………………(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的生效概述;(2)合同的生效要件;(3)合同的无效;(4)合同的撤销;(5)效力待定合同及其效力的补正。(6)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缔约过失责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述;(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
5、合同的效力………………………………………………………………………(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述;(2)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3)合同效力的相对性;(4)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5)情势变更原则;(6)涉他合同;(7)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6、合同的解释………………………………………………………………………(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解释的意义;(2)合同解释的方法;(3)格式条款的解释。
7、合同的担保………………………………………………………………………(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的担保概述;(2)保证;(3)定金。
8、合同的保全………………………………………………………………………(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保全概述;(2)债权人的代位权;(3)债权人的撤销权。
9、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概述;(3)债权让与;(4)债务承担;(5)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10、合同的解除………………………………………………………………………(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同解除概述;(2)约定解除;(3)法定解除;(4)合同解除的程序;(5)合同解除的效力。
11、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述;(2)清偿;(3)抵销;(4)提存;(5)免除;(6)混同。
12、违约责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违约责任概述;(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3)违约行为的形态;(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5)违约责任的形式。
(三)分论
1、买卖合同…………………………………………………………………………(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买卖合同概述;(2)买卖合同的效力;(3)特种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0.5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概述;(2)供用电合同。
3、赠与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赠与合同概述;(2)赠与合同的效力;(3)赠与合同的终止。
4、借款合同………………………………………………………………………(0.5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借款合同概述;(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3)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
5、租赁合同…………………………………………………………………………(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租赁合同概述;(2)租赁合同的订立;(3)租赁合同的效力;(4)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与风险负担;(5)租赁合同的解除。
6、融资租赁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融资租赁合同概述;(2)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3)融资租赁合同的其他特别规定。
7、承揽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承揽合同概述;(2)承揽合同的内容;(3)承揽合同的效力;(4)承揽合同的终止。
8、建设工程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建设工程合同概述;(2)各类建设工程合同;(3)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4)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9、运输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运输合同概述;(2)客运合同;(3)货运合同;(4)联运合同。
10、技术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技术合同概述;(2)技术开发合同;(3)技术转让合同;(4)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1、保管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保, 管合同概, 述;(2)保管合同的效力。
12、仓储合同…………………………………………………………………………(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仓储合同概述;(2)仓储合同的效力。
13、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委托合同概述;(2)委托合同的效力;(3)间接委托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关系;(4)委托合同的终止;(5)行纪合同概述;(6)行纪合同的效力;(7)居间合同概述;(8)居间合同的效力。
二、习题与作业
1.合同法的原则
2.论述缔约过失责任
3.阐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4.代位权和撤销权的适用条件
5.论述违约责任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末考试为主,参考平时学生学习情况,采百分制,总评成绩=平时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 曾宪义、王利民总主编,《合同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
[2] 韩世远著,《合同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3月。
[3]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2月。
[4] 武兴伟、李晓斌主编,《合同法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典型案例裁判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9月。
[5] (美)凯斯勒等著,屈广清等译,《合同法:案例与资料(上下册)(美国法律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1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春、夏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60学时
编写教师:
肖灵敏
学 分:
3.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经济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当中,是一门理论性及实践性并重的部门法学学科,是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国际经济法学课程学习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日渐密切,我国对了解国际经济法律规则人员的需求也大幅提高。国际经济法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了解现今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模式及运行规则。另一方面,它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及课堂讨论等学习方式,使同学们在毕业后能够直接处理一些简单的国际经济法律事务。该课程在培养涉外实用型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加强国际经济法的学习、研究,对完善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发展与扩大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培育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使之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国际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使学生熟知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培养适应对外经济交往的需要,既懂国内法,又懂外国法,而且了解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合格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涵义,国际经济法学与其他相邻部门的关系,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法理原则;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掌握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的基础理论及其法律规范、适用问题,掌握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方法,解决我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一些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我国对外经济交往,发展国际经济合作。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建议采取如下教学方法:(1)比较学习法。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部门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应与传统部门法,如民法、行政法、刑法、国际经济法等进行比较学习,比较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2)案例教学法。结合知识点选取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经常组织学生对此进行讨论,以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提高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经常的教学互动,使学生掌握答疑难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3)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如双语教学法,并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多媒体演示相关的知识重点、难点与案例,使学生易于了解.接受,从而强化学生的记忆与理解。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特别是在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晚。且其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发展变化的速度更快,这也增加了学习与教学的难度。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涉及面极为广泛,除了本学科的总论性的内容,如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外,主要涉及的是各分支学科的内容。国际经济法的分支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方法等。因此该课程的学习有赖于下列前置法学课程的学习:民法学、商法学、合同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保险法学、公司法学、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仲裁法学。没有相关学科的知识,是很难学好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的。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在学生充分了解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基本体系和特性,具备基本的解决国际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的方法和能力的基础上,为学生进一步深入研究国际经济法、学习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这些后续课程如:国际金融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商法学。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
1、经济全球化、国家竞争力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概念………………(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经济全球化、国家竞争力与国际经济法。(2)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产生和发展、国际经济法的主体………………………(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产生和发展。(2)国际经济法的一般主体。(3)跨国公司。
3、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与研究方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2)经济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3)公平互利原则。(4)国际经济法体系。(5)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二)国际贸易法概述
1、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贸易法的概念。(2)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3)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
2、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和发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贸易法的渊源。(2)国际贸易法的发展。
(三)国际货物买卖法
1、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规范………………………………………………………(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有关涉外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模式。(2)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3)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3)合同的内容。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卖方应承担的义务。(2)买方应承担的义务。
4、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卖方违约的补救方法。(2)买方违约所产生的卖方补救方法。(3)对先期违约的救济。(4)分批交货的解除合同。
5、货物所有权转移与货物风险转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货物所有权转移。(2)货物风险转移。
(四)国际货物运输法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提单运输。(2)租船运输。
2、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律制度。(2)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律制度。(3)国际多式联运法律制度。
(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其订立。(2)承保的风险与损失。(3)保险单。
(4)保险责任期间和索赔期限。(5)被保险人的义务。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2学时)
(六)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
1、国际贸易支付工具………………………………………………………………(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支付货币。(2)票据。
2、国际贸易支付方式………………………………………………………………(6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买方直接付款。(2)银行托收。(3)银行信用证。
(七)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1、世界贸易组织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及其协议框架。(2)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3)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法律地位和组织机构。
2、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概述。(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
(八)国际技术转让法
1、国际技术转让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技术与技术转让。(2)国际技术转让的管制及其立法。
2、国际技术转让的途径……………………………………………………………(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单纯的国际技术转让方式。(2)非单纯的国际技术转让方式。
3、国际许可协议…………………………………………………………………(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许可协议的概念及特征和种类。(2)国际许可协议的种类。(3)国际专利许可协议和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4、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知识产权的范围。(2)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制度。
(九)国际投资法
1、国际投资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外国直接投资。(2)国际投资法的概念。(3)国际投资法的主体。(4)国际投资法的渊源。(5)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
2、国际直接投资的途径…………………………………………………………(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合营企业。(2)特许协议。(3)BOT投资方式。
3、国际投资担保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投资担保的国内法制度。(2)国际投资担保的国际法制度。
4、外交保护与卡尔沃原则…………………………………………………………(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外交保护。(2)卡尔沃原则。
5、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投资多边协议……………………………………………(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国际投资的规定。(2)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投资问题的进一步谈判。
(十)国际税法
1、国际税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税法的产生。(2)国际税法的含义与法律特征。(3)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与基本原则。(4)国际税法的发展前景。
2、税收管辖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税收管辖权概述。(2)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认。(3)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行使。(4)电子商务与税收管辖权。
3、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重叠征税…………………………………………………(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重复征税。(2)国际重叠征税及与国际重复征税的异同。(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4)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方法。
4、国际逃税与避税…………………………………………………………………(2学时)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的含义与异同。(2)国际逃税与避税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3)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4)国际逃税与避税的防范。
(十一)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
1、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种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种类。(2)解决不同国家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一般方法。
2、选择性解决争议的方法…………………………………………………………(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选择性解决争议方法的概念。(2)ADR的主要表现方式。(3)ADR的法律特征。
3、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制的起源。(2)WTO争议解决机制。(3)WTO争议解决机制的特点。
4、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经济贸易争议的特点。(2)国家与外国国民之间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3)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投资争议的解决。
(在本教学大纲中未列出的教材中的有关内容,如WTO的具体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限制性商业惯例的管制等,由于根据教学计划在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等选修课中安排教学,且受学时所限,不在课内安排,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学。)
二、习题与作业
1、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是否体现了公平性?
2、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
3、简述委付成立的条件。
4、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关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5、简述银行信用证的流转程序。
6、简述国际技术转让法的特点。
7、论述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8、结合《汉城公约》的法律规定,分析加入《汉城公约》对我国吸引外资的影响。
9、简述提单的法律性质。
10、试述信用证的当事人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11、简述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的区别。
12、论述防止国际逃税、避税的方法。
13、论述《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和中国《海商法》在承运人的义务、免责、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限额、索赔期限、迟延交货、保函等方面的规定的不同之处。
14、简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考试,课程的考核方式建议采取闭卷的考核方法。
本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为百分制,成绩记载以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之和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
[2]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8月。
[3]王传丽,国际贸易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
[4]田晓云主编,国际经济法(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5]张丽英主编,国际经济法教学案例(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
[6]赵秀文主编,国际经济法教学参考书(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
[7]肖伟主编,国际经济法学案例教程(第一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191月。
[8]贺小勇主编,国际经济法(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1月。
[9]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
[10]王贵国著,国际投资法(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2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54学时
编写教师:
田华
学 分:
3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知识产权法》是一门关于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法律现象及发展规律的法律学科,它具有丰富而复杂的内容。学习该课程的作用在于:掌握专利法、著作权对权商标法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上述机关法律制度;能运用知识解答实际问题。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第一,对知识产权学的基本原则以及商标、专利、著作不正当竞争等内容有一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第二,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与熟练近年来,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司法判例。第三,熟识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与规章。第四,熟悉有关知识产权经济法的程序。第五,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洞见,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学习该门课程时采用教师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庭审旁听法、模拟法庭法、法律咨询法、法律辩论法、司法文书写作法、自学法等。其中教学讲授法主要适用于基本概念、理论、原则、法律条文等内容;案例教学法可以使教学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庭审旁听法、模拟法庭法两种方法使这生通过直观的观摩活动与参与活动,使学生对知识产权案件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法律咨询法、法律辩论法两种方法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参与活动来加深地有关知识的了解,适当的自学可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必须在讲授过《民法》、《物权法》、《合同法》、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主要后续课是《商法》、《律师与公证制度》、《侵权责任法》等课程。因保护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法律形式保护人类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本课程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技术问题,学生最好具备一定的理工科科学技术背景知识和哲学背景知识。
因受学时数的限制,本课程无法对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所有对象一一加以详尽介绍,学生可在学习本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选修或自修涉及到的有关禁止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科学技术进步、商业秘密、厂商名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等后续课程。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知识产权概述………………………………………………………………(4学时)
1、知识产权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知识产权的概念。⑵知识产权的对象。⑶知识产权的分类和性质。⑷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和现状。
(二)著作权法……………………………………………………………………(16学时)
1、著作权的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著和权和著作权法。⑵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⑶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2、著作权的对象
教学内容要点:⑴作品的概念。⑵著作权保护的作品。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3、著作权的内容、取代和消灭
教学内容要点:⑴著作人身权。⑵著作财产权。⑶著作权的取得。⑷著作权的期间。
4、著作权的主体
教学内容要点:⑴作者。⑵合作作品的著作权。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⑷汇编作品的著作权。⑸定作作品的著作权。⑹电影等视听的著作权。⑺外国作品在中国的著作权。
5、邻接权
6、著作权的利用
教学内容要点:⑴著作权的许可使用。⑵著作权的转让。⑶著作权的继承。⑷著作权的限制。
7、著作权的限制
教学内容要点:⑴著作权的合理使用。⑵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⑶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8、著作权的保护
(三)专利法………………………………………………………………………(14学时)
1、专利法的概述
2、专利权的对象
教学内容要点:⑴发明。⑵实用新型。⑶外观设计。
3、专利权的主体
教学内容要点:⑴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⑵先发明人和先申请人。⑶职务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
4、获得专利的实际要件
教学内容要点:⑴消极条件。⑵新颖性。⑶创造性。⑷实用性。
5、获得专利权的程序
6、专利权的内容
教学内容要点:⑴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⑵专利权的限制。⑶专利合同。
7、专利权的保护
(四)商标法………………………………………………………………………(12学时)
1、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2、商标权的取得
教学内容要点:⑴商标权的取得制度。⑵商标注册条件。⑶商标的国内注册。⑷商村的国外注册。
3、商标权
教学内容要点:⑴商标权的概念。⑵商标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
4、注册商标时效
5、商标法的保护
教学内容要点:⑴侵犯商标权的行为。⑵侵权商标权的法律责任。⑶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8学时)
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⑴不正当竞争的概述。⑵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具法律责任
二、习题与作业
1、知识产权法与物权法的异同。
2、著作权的内涵及行使原则。
3、专利权的内容及其限制原则。
4、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及其制裁措施。
5、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6、注册商标的授权条件。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考试,平时成绩约占20%,期末命题考查约占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
[2]郑成思著,《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详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3]张耕著,《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
[4]李明德著,《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5]汤宗舜著,《专利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6]张序九主编,《商标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2年。
《仲裁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3
开课学期: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36学时
编写教师:
杨成
学 分:
2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仲裁法学几一门社会应用型科学,是以仲裁立法与仲裁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民事争议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秩序的需求就必然促使社会争议的解决机制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在这一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过程中,起源于维护商人利益的仲裁制度,因其具有民事诉讼无法比拟的特点,如灵活、快捷,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等,而逐渐得到公众的喜爱与社会的认可,并迅速发展为与诉讼并行的重要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解决争议过程中的作用。
二
、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要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仲裁法学所涉及的内容,应当以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一科学方法作为指针,并紧密结合仲裁法学的特点及其基本内容,学习仲裁法学应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既结合仲裁实践的具体情况。学习仲裁法学的基本制度与基本理论问题;运用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才能更好地掌握仲裁法学的特点,从而不断完善仲裁法学。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理论及基本制度,了解仲裁制度的历史。较为深入的了解仲裁程序。熟悉仲裁的机构设置、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仲裁协议、仲裁裁决的撤消与执行。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用仲裁法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民事争议,学会以理论分析案例和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使理论真正应用于实践。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1、准确、全面地介绍仲裁法各章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提出问题,诱导思维。“学起于思,思源于疑”,教学中经常采用提出问题,以疑激思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性,使他们与老师一其动脑、动口。
3、引而不发,导而不牵。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的同时,注重教师指导作用,在教授某一问题时,使他们处于不断思考,欲罢不能的境地。
4、引入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应该尽量多的结合案例,向学生介绍,同时学生也可以开展讨论或者辩论,使学生充分掌握、准确理解,学以致用。
5、 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质量。多媒体组合教学增加学生感性知识,可活跃课堂气氛,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仲裁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需要首先了解和掌握诸如民法、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更需要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仲裁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公证法等构成民事程序法,共同为解决社会争议的活动提供可依据的民事程序规则。但与其它民事程序也有区别,其主要区别在于仲裁在解决社会争议方面有其独特之处。因此,研究仲裁法学不仅要研究仲裁立法、仲裁实践,也还要研究其他民事程序法与仲裁法的联系,并以此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社会争议的作用。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导论
1、仲裁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的概念、分类、性质;⑵仲裁法的概念及范围;⑶仲裁制度的历史发展。
2、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法的基本原则;⑵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二)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
1、仲裁机构的概述………………………………………………………………(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机构的概念。⑵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⑶仲裁员的任职资格及法律责任。
2、 仲裁协会与仲裁规则……………………………………………………………(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协会的概念;⑵中国仲裁协会的性质作用;⑶仲裁规则的概念;⑷仲裁员。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概述……………………………………………………………………(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概念。⑵特征。⑶类型。
2、仲裁协议内容及效力……………………………………………………………(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协议法定内容。⑵约定内容。⑶仲裁协议的无效。⑷仲裁协议的失效。
(四)仲裁程序
1、仲裁参加人………………………………………………………………………(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当事人概念;⑵当事人权利义务;⑶仲裁代理人。
2、仲裁申请与受理以及仲裁法组成………………………………………………(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申请的概念;⑵仲裁受理;⑶答辩;⑷财产保全;⑸证据保全;⑹仲裁法。
3、仲裁审理和裁决…………………………………………………………………(3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审理原则、程序。⑵撤回仲裁申请。⑶缺席裁决。⑷近期开庭。⑸和解。⑹调解。⑺仲裁裁决。⑻仲裁裁决书及效力。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概念。⑵程序及效力。
(六)仲裁裁决的执行
1、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及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⑵仲裁裁决执行的程序。
2、仲裁裁决不执行、中止、终结和恢复执行……………………………………(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⑶仲裁裁决的中止、终结和恢复执行。
(七)仲裁、监督…………………………………………………………………(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仲裁监督概念。⑵仲裁监督体制。⑶中国的仲裁监督体系。
(八)涉外仲裁
1、涉外仲裁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涉外仲裁概念。⑵国际商务仲裁机构。
2、涉外仲裁程序……………………………………………………………………(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⑴涉外仲裁程序。⑵我国涉外仲裁的法律运用。
二、习题与作业
讨论:1、仲裁制度的法律性质。
2、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及联系。
论述题:论仲裁协议的效力。
小论文:论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课程的考核形式为考查,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卷面成绩占7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常英主编,《仲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黄进等编著,《仲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张建华著,《仲裁新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4]干俊奇主编,《仲裁法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5]苏庆、杨振山主编,《仲裁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票据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4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36学时
编写教师:
杨传兰
学 分:
2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票据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重要的商事法律,它是商法的一个重要部门法之一,与公司法、合同法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其完善和健全对于一国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本课程教学有利于学生增强驾驭票据这一重要的经济交流工具的能力,从而能够更深层次地运用法律分析与解决理论与实际问题;有利于学生了解票据法在国际上的最新理论发展动向以及国外的立法与实践状况;能够结合国内外理论与实践,分析我国票据立法与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票据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基本的教学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掌握有关票据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具体讲,要求学生了解有价证券的一般知识,把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注重理解票据制度的特殊意义,并对我国票据的历史发展及立法现状有基本的了解,;在掌握与票据运作相关的法律关系的种类及特征时理解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及其种类,重点理解和掌握票据关系的无因性以及票据关系与其基础关系的分离与牵连。进而把握票据行为的主要特征与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理解票据行为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掌握票据权利的概念、特征、取得要件及方式、行使等基本问题性的问题,从而为以后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提供基础。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教学过程中应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首先在采用课堂讲授的教学方式同时辅之以案例分析,同时配以指导阅读、课堂讨论以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实践性,进而符合本课程教学的基本目的,同时由于课程安排等问题不可避免的不能全部把内容讲授完毕,因而对于一部分章节的内容还要辅以学生自学等方式。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票据法是传统商法的重要组成部份,在民商法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由于票据法是一门理论层次较高,诸多内容比较抽象,同时具有一定实践性的课程,是对民商法学科知识进行运用和提高的课程,因此要求学生先行修读《民法学》、《商法》(总论)与《民事诉讼法》等基本课程。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票据概述………………………………………………………………………(3学时)
1、票据的概念………………………………………………………………………(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票据的概念,(2)票据的性质(3)票据的特征
2、票据的种类以及功能……………………………………………………………(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票据的种类(2)票据的功能
(二)票据法概述……………………………………………………………………(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票据法的概念(2)票据法的性质(3)我国票据立法的体系与发展
(三)票据行为……………………………………………………………………(4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行为的概念与特点(2)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3)票据行为的代理
(四)票据权利……………………………………………………………………(4学时)
1、票据权利概述…………………………………………………………………(2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权利的概念(2)票据权利的特征(3)票据权利的种类(4)票据权利取得的方式
2、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2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权利的行使(2)票据权利的保全(3)票据权利的消灭(4)票据法上的权利
(五)票据义务……………………………………………………………………(4学时)
1、票据义务概述……………………………………………………………………(1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义务的概念(2)票据义务的特征
2、票据义务的内容…………………………………………………………………(2学时)
教学要点:(1)出票人的义务(2)背书人的义务(3)承兑人的义务(4)保证人的义务
3、票据抗辩…………………………………………………………………………(2学时)
教学要求:(1)票据抗辩的概念与特点(2)票据抗辩的种类(3)对票据抗辩权的限制
(六)票据的瑕疵…………………………………………………………………(4学时)
1、票据伪造及变造…………………………………………………………………(2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伪造的概念及构成(2)票据伪造的认定条件(3)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4)票据变造的性质(5)票据变造的认定以及法律后果
2、票据更改以及涂销………………………………………………………………(2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的更改(2)票据的涂销
(七)票据基础关系…………………………………………………………………(2学时)
1、票据原因关系和资金关系………………………………………………………(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概念与种类(2)与票据关系的关系
2、票据预约关系……………………………………………………………………(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票据预约关系的概念(2)与票据关系的关系
(八)票据权利的创设……………………………………………………………(2学时)
教学要点:(1)出票的概念、格式等(2)空白票据(3)无效票据
(九)票据权利的转移……………………………………………………………(4学时)
1、票据权利的背书…………………………………………………………………(2学时)
教学要点:(1)背书的概念与特征(2)背书的分类(3)背书的基本要求(4)一般背书的效力
2、特别背书和非转让背书…………………………………………………………(2学时)
教学要点:(1)特别背书(2)非转让背书
(十)票据权利的实现………………………………………………………………(2学时)
教学要点:(1)承兑的概念与特征(2)承兑的分类(3)承兑的基本要求(4)承兑的效力(5)保证的概念与特征(6)保证的分类(7)保证的效力
(十一)票据权利的行使…………………………………………………………(2学时)
1、付款………………………………………………………………………………(1学时)
教学要点:(1)付款的概念(2)付款的种类(3)付款的程序及效力
2、追索权…………………………………………………………………………(1学时)
教学要点:(1)追索权的概念(2)追索权的主体与客体(3)追索权行使的条件等
(十二)票据丧失及补救…………………………………………………………(2学时)
教学要点:(1)票据的丧失(2)挂失止付(3)公示催告(4)普通诉讼
(十三)涉外票据法律关系………………………………………………………(2学时)
教学要点:(1)涉外票据的概念、特征等(2)具体的法律适用
二、习题与作业
1、简述票据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3、试述出票行为的基本要求及效力
4、简述支票对付款的基本要求及效力
5、简述票据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6、试述票据债务人的连带责任与民法上债务人连带责任的区别
7、试分析票据关系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考查,平时成绩占总成绩30%(包括出勤考核、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等),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期末考查采取闭卷随堂考查形式。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王小能主编,《票据法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2]梁宇贤著,《票据法新论》(修订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3]梁宇贤著,《票据法实例解说》(修订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4]于永芹著,《票据法前沿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5]汪世虎著,《票据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
[6]张德荣主编,《票据诉讼》,法律出版社,2002年。
[7]刘家琛主编,《票据法原理与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
[8]吕来明著,《票据法基本制度评判》,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
《公司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5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36学时
编写教师:
周建国
学 分:
2学分
审 核:
张光政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公司法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对该学科的需求显得越来越迫切和突出。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现论,熟悉有关的公司法律、法规。增强市场经济的法制观念,自觉地运用公司法等法律参与经济活动,严格依法办事。训练自己应用公司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公司法学是以研究公司法律规范为内容的科学,本课程主要介绍的是公司法的基本概念,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内部组织机构及股票、债券等基本法律规范。
公司法学是研究公司法律的科学,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在我国的出现会对社会经济生的每一个方面产生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会改变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然面,公司的操作又是非常严格的,离开法制的轨道,公司也会给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制造混乱,学习公司法,可以使我们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法律,指导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在地国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公司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科学,在学习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与传统的部门法民法、行为法进行比较,同时它又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把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穿插到学习中来,使学生具备对现行公司运行进行法律评审的能力,解决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相关概念,公司成立的条件、程序和公司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公司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课程与其它法律课程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商法相比较,公司法系特别法,具有更多的国家干预色彩,体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的原则,与证券法、破产法相比较,性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应适当分工,注意协调。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导论……………………………………………………………………………(6学时)
1、公司法及其历史发展
教学内容要点:(1)公司法的一般意义;(2)旧中国的公司立法;(3)新中国的公司立法。
2、公司与公司原则
教学内容要点:(1)公司的概念与公司法律特征;(2)公司和种类;(3)公司的能力;(4)公司法的原则。
(二)有限责任公司…………………………………………………………………(6学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教学内容要点:(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及设立方式;
(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2、股东和股东会
教学内容要点:(1)股东;(2)中国公司法上的有限公司股东会。
3、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教学内容要点:(1)序说;(2)董事会;(3)董事长和执行董事;(4)经理;(5)监理和监理会。
4、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教学内容要点:(1)一人公司;(2)国有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8学时)
1、股份有限公司
教学内容要点:(1)设立条件;(2)设立原则和设立方式;(3)设立程序;(4)发起人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
2、股份与股票
教学内容要点:(1)股份的特征与股权的性质;(2)股份的种类;(3)股票的概念及其特征;(4)股票的种类;(5)关于企业股问题。
3、股东和股东大会
教学内容要点(1)股东;(2)股东大会设立和动作的一般原理;(3)中国公司法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4、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教学内容要点:(1)董事和董事会;(2)监事会;(3)经理。
5、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教学内容要点:(1)股份的发行;(2)股份的持有与转让;(3)股票交易。
(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问题…………………………………(8学时)
1、公司财务、会计
教学内容要点:(1)序说;(2)财务会计报告;(3)公司设立与运营中的会计核算;(4)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分配。
2、公司债券
教学内容要点:(1)公司债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2)公司债券的种类;(3)公司债券的发行;(4)公司债券的转让和偿还。
3、公司章程的变更
教学内容要点:(1)公司章程变更概说;(2)公司章程变更实态公析;(3)公司章程变更程序与变更登记。
4、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教学内容要点:(1)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2)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3)公司的合并;(4)公司分立。
5、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教学内容要点:(1)公司破产及其清算;(2)公司解散及其清算。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4学时)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教学内容要点:(1)概说;(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六)法律责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2)法律责任的形式;(3)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二、习题与作业
1、如何实现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改制?
2、一人公司的法律思考。
3、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4、如何健全公司的监督机制。
5、公司人格否定的价值如何理解?
三
、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形式:考查
2、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30分)+期末考试成绩(70分)=期末总成绩
平时成绩=作业+考勤+测验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张士元主编,《公司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2]顾功耘主编,《公司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3]覃有上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4]张士元著,《企业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
[5]柴芬斯著,《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法律出版社,2001年。
《婚姻家庭继承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6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2学时
编写教师:
张亚利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婚姻家庭法》是法学本科的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婚姻法》是婚姻家庭生活的基本准则,在法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它以婚姻家庭关系为研究对象,以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婚姻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应用性很强。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及历史变革,掌握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掌握亲属的有关理论,掌握结婚、家庭关系、收养、离婚的法律规定;能够运用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具体问题。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历史类型、婚姻法的对象、婚姻制度的改革及立法发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亲属的种类和亲等的计算、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收养的成立与解除、离婚的处理以及涉外婚姻的主要规定。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及历史变革,掌握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掌握亲属的有关理论,掌握结婚、家庭关系、收养、离婚的法律规定;能够运用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具体问题。可以开展提问式和讨论式教学;鼓励、引导和鞭策学生自学,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行辩论式教学、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和模拟式教学,提倡诊所教学和实践性教学;建立教师定期答疑制度。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法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民事法律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作为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确认了一系列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原则。同时,婚姻法是实体法,它的实现离不开程序法的保障。作为民事法律,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尤为密切。人民法院审理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如关于婚姻效力的案件,抚养、扶养和赡养案件,收养案件,离婚案件,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分割案件等等,均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2学时)
1、 婚姻家庭的概念及本质
教学内容要点:(1)婚姻(2)家庭(3)婚姻家庭的本质
2、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二)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
1、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2、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3、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回顾与展望
(三)婚姻家庭法概述……………………………………………………………(4学时)
1、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教学内容要点:(1)婚姻法的概念(2)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2、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要点:(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一夫一妻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四)亲属关系原理…………………………………………………………………(2学时)
1、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教学内容要点:(1)亲属的概念(2)亲属的特点(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 2、亲系和亲等
教学内容要点:(1)亲系(2)亲等
3、亲属关系的发生和消灭
(五)婚姻的成立……………………………………………………………………(6学时)
1、结婚制度概述
教学内容要点(1)结婚的概念(2)结婚的特征
2、结婚的要件
教学内容要点:(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2)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3、 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
教学内容要点:(1)掠夺婚(2)有偿婚(3)聘娶婚(4)自由婚(5)宗教婚4、结婚的条件
4、结婚的要件
教学内容要点:(1)古今中外法律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关于当事人合意;关于法定婚龄;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2)我国法律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必备条件;禁止条件;婚前健康检查问题
5、 结婚的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结婚程序的概念及类型(2)我国法律关于结婚程序的规定:结婚登记的意义;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结婚登记中当事人、婚姻登记员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结婚证书;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
6、与结婚登记有关的几个问题
教学内容要点:(1)婚约:婚约的概念及效力;婚约的历史类型;我国关于婚约问题的法律规定(2)登记结婚后一方成为另一方的家庭成员问题(3)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概念;关于事实婚姻的外国立法例;我国关于事实婚姻问题的法律规定
(六)婚姻的终止……………………………………………………………………(6学时)
1、离婚制度概说
教学内容要点:(1)婚姻因配偶死亡而终止(2)婚姻因离婚而终止
2、 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2)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和程序(3)一方自愿离婚的条件和程序(4)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判决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认定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依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客观标准
3、 离婚的法律后果
教学内容要点:(1)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离婚时对公房使用、承租的处理原则(2)离婚对子女的后果: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
4、 关于离婚问题的两项特别规定:
教学内容要点:(1)对现役军人离婚的特殊规定(2)对女方的特殊保护规定
(七)亲权与亲子关系…………………………………………………………………(4学时)
1、亲权与亲子关系概说
教学内容要点:(1)亲权的概念和特征(2)亲子关系的种类(3)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2、婚生子女
教学内容要点:(1)婚生子女的概念(2)婚生子女的推定和否认(3)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4、 非婚生子女
教学内容要点:(1)非婚生子女的概念(2)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5、 继父母继子女
教学内容要点:(1)继父母继子女的概念(2)继父母继子女的法律地位(3)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解除
(八)收养…………………………………………………………………………(4学时)
1、收养制度概说
教学内容要点:(1)收养的概念(2)收养的法律特征
2、我国的收养立法极其法律特征
教学内容要点:(1)我国的收养立法(2)我国的收养立法的基本原则
3、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教学内容要点:(1)普通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2)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4、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
教学内容要点:(1)收养登记程序(2)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3)涉外收养登记的具体步骤
5、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教学内容要点:(1)收养的拟制效力(2)收养的解消效力(3)收养的无效
6、 收养关系的解除
教学内容要点:(1)协议解除收养关系(2)诉讼解除收养关系(3)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九)扶养…………………………………………………………………………(4学时)
1、扶养制度概说
教学内容要点:(1)扶养的含义(2)扶养关系的特点(3)扶养关系的层次结构
2、我国现行扶养制度
教学内容要点:(1)夫妻之间互享扶养权利,互负扶养义务(2)父母子女间的扶养(3)祖孙间的扶养(4)兄弟姐妹间的扶养(5)扶养权利义务的类推适用
3、扶养制度的完善
教学内容要点:(1)现行扶养制度的不足(2)扶养关系的主体范围(3)扶养顺序(4)扶养的程度(5)扶养的方式(6)扶养的变更和消灭
(十)监护……………………………………………………………………………(4学时)
1、监护制度概说
教学内容要点:(1)监护的概念(2)监护的种类(3)监护的法律特征
2、监护的设立
教学内容要点:(1)监护人的法定设立(2)监护人的指定设立
3、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教学内容要点:(1)监护人的权利(2)监护人的义务(3)监护人的责任
4、监护的终止与撤消
教学内容要点:(1)监护的终止(2)监护的撤消
(十一)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2学时)
1、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概说
教学内容要点:(1)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的关系(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
2、妨害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及相关的民事裁判的执行
教学内容要点:(1)妨害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2)婚姻家庭案件的强制执行
3、妨害婚姻家庭的行政责任
4、妨害婚姻家庭的刑事责任
(十二)民族、涉外、涉侨及中国区际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2学时)
1、民族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
2、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
3、涉及华侨、涉港澳同胞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
4、涉台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
5、婚姻家庭领域的区际法律冲突
二、习题与作业
1、 事实婚具有哪些特征?
2、 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人身关系有哪几方面内容?
3、 祖孙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应符合哪些条件?
4、 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5、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6、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时,结婚条件的原则规定是什么?:
7、 试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8、 夫妻在财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9、 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10、案例分析:王某兄弟五人,王自小即被张某收养,1992年王某16岁时,张某因病于5月死亡,留遗产10万元人民币。6月王某的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遗产1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10万元也应共同分配。问: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占20%,卷面成绩占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梁书文主编,《婚姻法及相关规定条文新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曾兴华主编,《婚姻法与继承法》,法律出版社, 2002年3月版。
[3]黄福宁、龙华杰主编,《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及其关联法规》,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张献军主编,《婚姻法新释与例解》,同心出版社,2001年版。
[5]汪俊英主编,《婚姻法学简明教程》,九州出版社,2001年5月版。
[6]黄松有主编,《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物权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7
开课学期:
第三学年春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36学时
编写教师:
卜平武
学 分:
2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属专业限选课。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对鼓励创造财富、繁荣国家、富裕人民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反映物权立法和运用物权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生活的成果,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物权法律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使之符合本科物权法学的教学需要。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民法上物与财产、物权与财产权的概念及联系与区别;了解并掌握物权的特征、效力,物权的分类;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权能;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基本内容;通过教学,也要使学生对占有制度、取得时效制度有基本的认识,对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有全面的认识与掌握。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1、本课程的教学应遵照循序渐进原则,讲述物权法的基础理论和主要内容。应作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2、由于物权法具有较强的应用特点,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案例教学为辅。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本课程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先掌握法理、宪法、民法相关知识,其是法学民商课程的基础知识。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物权法基本理论
1、物权法概述………………………………………………………………………(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法的概念 (2)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3)物权法的性质(4)物权法的基本特征(5)物权法的基本原则(6)一物一权原则(7)公示公信原则
2、物权概述…………………………………………………………………………(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2)物权法律关系 (3)物权的效力(4)物权的分类(5)物权的保护
3、物权变动…………………………………………………………………………(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物权变动模式 (2)物权变动区分原则 (3)不动产登记(4)动产交付
(二)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2)与所有制的关系 (3)所有权的权能(4)所有权的取得(5)所有权的行使(6)所有权的消灭(7)国家所有权(8)集体所有权(9)私人所有权
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区分所有权的历史发展 (3)区分所有权的性质(4)区分所有权的法律关系(5)区分所有的构成条件(6)专有权的概念与性质(9)专有部分(10)专有权人的权利义务(11)共有权概述(12)共用部分(13)业主的权利义务(14)管理权概述(15)管理权的内容(16)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3、相邻关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相邻关系的概念与性质 (2)法律特征(3)相邻用水、排水关系(4)相邻土地通行、使用关系(5)相邻地界关系(6)建筑物通风、采光、通道(7)相邻环保关系(8)相邻防险关系(9)处理相邻关系的意义(10)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4、共有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共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2)共有权的分类 (3)共有法律关系的发生与消灭(4)共有财产的分割(5)按份共有概述(6)按份共有的产生(7)按份共有的应有部分(8)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9)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10)按份共有关系终止和共有物分割(10)共同共有概述(11)共同共有的发生(12)共同共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3)共同共有关系的终止和共有物的分割(14)准共有
(三)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及特许物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用益物权的概念与意义 (2)用益物权的体系和一般规则 (3)农村土地用益物权的完善(4)特许物权概念及特征(5)特许物权的性质和地位(6)海域使用权(7)采矿权(8)取水权(9)渔业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 (2)性质 (3)承包经营权的基于法律行为取得(4)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以得(5)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和义务(6)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特定的事由消灭(7)依照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而消灭
3、地上权……………………………………………………………………………(1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地上权概念及我国现行地上权 (2)我国地上权的特点及体系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及特征(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动(7)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关系(8)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9)分层地上使用权(10)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地役权的概念和沿革 (2)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 (3)地役权的种类(4)地役权的取得(5)地役权的内容(6)地役权的消灭原因(7)地役权消灭的后果
(四)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担保物权的法律属性 (3)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4)担保物权的产生原因及社会功能(5)担保物权的类型(6)担保物权的设立(7)担保物权的效力及范围(8)担保物权的消灭原因
2、抵押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抵押权 (2)抵押财产 (3)抵押权的取得(4)抵押权登记(5)抵押权对担保债权的效力(6)抵押权对抵押财产的效力(7)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8)抵押权对其他权利的效力(9)共同抵押(10)浮动抵押(11)最高额抵押(13)抵押权实现的概念及程序(14)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与变价款的分配
3、质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2)质权的分类 (3)质权的属性(4)动产质权的概念与特征(5)动产质权的取得(6)动产质权的效力(7)动产质权的实现和消灭(8)最高额质权(9)权利质权的概念与特征(10)权利质权的效力(11)权利质权的实现
4、留置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留置权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2)留置权与其他权利的联系与区别 (3)留置权成立的要件概述(4)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5)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6)留置权的继受取得(7)留置权的一般效力范围(8)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9)留置权对债务人的效力(10)对其他担保物权的效力(11)留置权的实现(12)留置权消灭的原因
(五)占有
占有…………………………………………………………………………………(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占有概述 (2)占有的成立和分类 (3)占有的取得、变更和消灭(4)占有的效力和保护(5)准占有
二
、习题与作业
1、什么是物权法?
2、物权法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3、中国物权法的法源有哪些?
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涵是什么?
5、为什么要区发不动产与动产,在物权法上如此划分有哪些作用?
6、如何区分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举例加以说明。
7、物权与债权不同的特征有哪些?
8、何为物权的无因性理论?我国民法应否采取这一理论?
9、公示、公信原则基本内容是什么?
10、物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1、什么是所有权?
12、所有权四大基本权能是什么?
13、所有权的本质是什么?
14、所有权限制的理由是什么?
15、动产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6、何为担保物权?其有什么特征?
17、当今社会有多少种类的担保物权制度?
18、担保物权主要有哪些种类?
19、担保物权的消灭事由有哪些?
20、试述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采考查的形式,平时考查成绩占30%,期末考查占7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温世扬、廖焕国,《物权法通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
[2]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3]梁慧星、陈华彬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
[4]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条文、说明、理由与参考法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5]孙宪忠著,《中国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6]尹田著,《法国物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7]谢在权著,《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8]史尚宽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
《侵权责任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10021028
开课学期: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学 时:
42学时
编写教师:
刘洲兰
学 分:
2.5学分
审 核:
李进平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作用
侵权责任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是具有理论与实践务实相结合的特点。该课程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以及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相关规则,尤其是各种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定。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础理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和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论述,并对各特殊侵权责任进行了具体而全面的阐述。
二、课程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侵权责任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侵权责任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侵权责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侵权行为法在我国民商法体系中的地位作了总体定位。学习本部分要求明确侵权行为法是与合同法并列的债法的组成部分,明确侵权行为法学的体系。系统地把握侵权行为法的概念、特征、功能,要求明确侵权行为法的历史发展,明确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以及责任竞合、抗辩事由,并掌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了解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概念、类型和构成要件,掌握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的违法性、过错等概念及基本要求,明确法律上因果关系的不同学说,并熟练掌握责任成立上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上的因果关系的区分和实际适用,并能运用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建议
由于侵权责任法涉及的问题贴近生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建议采取下列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1)“座谈式”教学法。由教师或某一同学先在课堂上提出需要学习的内容的基本观点,其他同学对这一观点进行赞同性的阐述或反对性的批判,教师适度引导,这种方法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创造性。(2)“案例”教学法。此已为本课程教师较熟练掌握的常规教学方法,即以案例作为需要讲授内容的基本材料,通过分析案例来阐述知识。这种方法解决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互动性。(3)“实践式”教学法。在教学中,积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两大平台,有序训练学生运用侵权责任法知识的能力,强化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
本课程以法学导论、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等课程为预修课程,学习本课程之前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常识。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典型案例评析、环境保护法、劳动法、房地产法等课程中都会涉及各个法律调整领域中的侵权责任的相关特殊性规定。针对这些后续课程来说,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等知识是基础,属于侵权一般性规定,而后续课程中涉及的侵权属于特殊性规定,在适用上应遵循特殊规范优于一般规范的原则。
第二部分 本 文
一、基本内容与学时分配
(一)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一般条款……………………………………………(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行为的概念。(2)侵权行为一般条款(3)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4)侵权行为形态。
(二)侵权责任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2)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3)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和区别。(4)侵权责任法的渊源。(5)侵权责任法的结构。(6)侵权特别法。(7)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三)侵权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中国古代侵权法。(2)中国近代侵权法。(3)国外侵权法的历史发展。(4)现代侵权法的主要发展方向。
(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归责原则概述。(2)过错责任原则。(3)过错推定原则。(4)无过错责任原则。
(五)侵权责任构成要件……………………………………………………………(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说。(2)违法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5)主观过错
(六)免责事由与诉讼时效…………………………………………………………(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免责事由概述。(2)法定免责事由。(3)非法定免责事由。(4)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 。
(七)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请求权……………………………………………(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责任方式。(2)民事制裁方式。(3)侵权请求权及优先权保障。(4)侵权责任竞合与侵权责任聚合。
(八)侵权责任形态概述……………………………………………………………(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责任形态的概念和地位。(2)侵权责任形态的体系和内容
(九)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自己责任。(2)替代责任。
(十)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单方责任。(2)双方责任。
(十一)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单独责任。(2)共同责任
(十二)侵权损害赔偿规则…………………………………………………………(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性质。(2)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的当事人。
(3)侵权损害赔偿规则(4)数种原因造成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十三)人身损害赔偿………………………………………………………………(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人身损害赔偿概述。(2)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3)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4)造成死亡的赔偿(5)人身损害的抚慰金赔偿。(6)定期金赔偿(7)未出生的胎儿受到损害的赔偿和死者尸体损害赔偿
课程重点:人身损害赔偿
课程难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人身损害的抚慰金赔偿、定期金赔偿
(十四)财产损害赔偿………………………………………………………………(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财产损害赔偿概述。(2)财产损害数额的计算(3)财产损害赔偿的方法(4)侵害特定纪念物品的精神损害赔偿
(十五)精神损害赔偿………………………………………………………………(2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精神损害赔偿概说。(2)精神损害赔偿责任。(3)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十六)一般侵权责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故意或过失侵害人身。(2)故意或过失侵害人格。(3)妨害家庭关系(4)媒体侵权
(十七)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监护人责任。(2)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赔偿(3)用人者责任(4)网络侵权责任(5)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十八)其他特殊侵权责任…………………………………………………………(4学时)
教学内容要点:(1)产品责任。(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3)医疗损害责任(4)环境污染责任(5)高度危险责任(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7)物件损害责任
二、习题与作业
1、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构成要件?
2、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如何进行区别?
3、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是何关系
4、媒体侵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5、危险活动和危险物的民事侵权分别有哪些构成要件?
6、替代责任成立有何条件?
7、共同责任中共同侵权人的责任分配。
8、试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9、试述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
10、简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11、简述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12、比较侵权行为法
与侵权责任法?
13、侵权行为法是否具有独立性?
14、试述侵权行为法学的体系?
三、课程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考试,课程的考核方式建议采取闭卷的考核方法。
本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为百分制,成绩记载以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之和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第三部分 附 录
教学参考书
[1]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王泽鉴著,《侵权行为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王卫国著,《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4]徐爱国著,《英美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张新宝著,《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6]刘士国著,《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李显冬主编,《侵权责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李仁玉著,《比较侵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13]北京大学法学院编,《民事责任与民法典体系》。
[14]王利明著,《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15]王成著,《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
[17]张民安著,《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8]何孝元著,《损害赔偿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9]李显冬主编,《侵权责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房地产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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