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气渐去,秋意欲浓,四六级考试即将到来,同学们都准备好了吗?为了更好地推动学风教育建设,以下内容是同学们需要知道的哦!
01 时间安排
一、报考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4号9:00—18日15:00。
二、考生必须认真备考,提前熟悉考场位置,并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考场试听听力接收情况。
9.16/17
12:30—14:30
16:10—19:00
9.18
13:30-15:00
15:00-16:40
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错峰入场!
三、四级考试:考生8:30开始入场,其中东院学生及2016级已毕业学生8:00起在滨湖路校门口排队依次进入校园
六级考试:考生14:30开始入场,其中东院学生及2016级已毕业学生14:00起在滨湖路校门口排队依次进入校园
校内考生如需通行至新老校区考试的,请走地下通道穿行。
考试开始( 四级9:00、六级15:00)后,禁止入场。
进入考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和安检。
(凡无身份证者需凭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或者 由学院出具有副书记签字、有考生照片并盖有骑缝章的证明参加考试)。
注意:电子身份证本次考试无效!!!
02 考试规则
一、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收音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背包、资料、草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进考场时将逐一进行安检)。如果携带了上述物品,只能放在考场门外,后果自负!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电子设备带到考试座位的,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教育部令33号”第六条认定为作弊。
教育部令第十六条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损毁、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三、除患危重疾病不能坚持考试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四、考试材料下发后,请仔细阅读试题册背面的考生须知,填涂答题卡和试题册个人信息,CET4、6需要将试题册背面右下侧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作文题目印制在试题册背面,作答仍在答题卡1原有位置。凡不按要求贴条形码者考试成绩一律记零分。
五、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六、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开始(CET4上午9:40;CET6下午15:40)方可打开试题册。听力接收频率为(西院:FM102.5兆赫)。(听力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开始听力测试试听)
七、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摘掉耳机,否则以违规论处。
八、考试结束铃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
九、考生必须准时参考,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于9月18日17:30之前将缓考申请书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凡无故缺考的,取消下一轮次报名资格。
诚心求学,诚信求知,我们一定要守住诚信的底线,展现良好的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子风貌。最后,祝所有备战的同学们逢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