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1-18 15:28   审核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区分别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华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12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或查看珠海香洲宣传片(见附件4)具体了解。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全国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8、2019届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见附件6)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以下简称择业毕业生);

    3.2018、2019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在全国划分两个片区,分别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和广州华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考点及考生安排见下表:

    考点

    考点涵盖片区

    考点安排及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

    除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外的国内其他地区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片区对应的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2.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只能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3.2018、2019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只能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4.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未开考的学科,全国各地院校毕业生均可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三)待遇

    全区共招聘12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期限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09:00时起截止2020年2月18日17:00时。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有三种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120.79.88.174:8089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香洲教育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三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报名(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教育局)。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打印《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须按院校所在省份片区报一个岗位。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需携带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进行现场确认。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中小学音乐、体育(含足球专项)、美术岗位,按y=6x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余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核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

    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y值,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其中,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广州06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⑤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⑥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⑩代课合同书(2008年9月至今连续);

    ⑪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⑫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项。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⑨项。

    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⑦⑩⑪⑫项。

    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资格审核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审档

    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体检工作开始前审阅入围体检人员档案,如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8月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4.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5.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0,香洲区委组织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5楼,邮编:519000。

         附件:1.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武汉、广东 考点)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0年春季香洲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4.珠海香洲宣传片

          5.报名系统入口

          6.粤教毕〔2019〕3号文件

    一审:苏美玲  二审:陈馥珺  三审: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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