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会会员病(伤)住院慰问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各分工会:
在近期的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有工会会员反映了工会对会员病(伤)住院的慰问不及时和慰问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为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让会员充分感受到学校党委行政的关怀、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现就会员因病(伤)住院进行慰问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慰问方式
1、及时掌握会员病(伤)住院情况。要求各分工会及时、准确无误掌握工会会员病(伤)住院信息,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工会。联系人:唐红13873681249。
2、及时组织慰问。对于在常德市区以内病(伤)住院的会员,学校工会负责人及时组织分工会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前往医院慰问;对于在常德市区以外病(伤)住院的会员,则及时采取电话慰问,同时将慰问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给病(伤)住院的会员。
3、及时发放慰问金。学校工会组织到医院慰问病(伤)住院的会员,一律采取当场发放慰问金的形式。现金由分工会随同前往慰问的负责人或福利委员支付。
二、垫付或借款及报销方式
(一)垫付或借款
1、会员病(伤)住院的慰问金可由分工会先行垫付。
2、会员病(伤)住院的慰问金也可以由分工会先行在学校财务处借支。学校工会根据工会福利病(伤)住院预算总额及各分工会会员人数确定借款数,原则上每个分工会每次借支不超过2400元。
3、借款程序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销
1、凭《湖南文理学院工会领款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住院及出院证明或结算单复印件等),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冲抵借款。
2、借款要及时报账,报账后可续借,但每学期末必须结清借款。
3、各分工会经办人员(福利委员)要注意及时收集病(伤)住院会员的相关票据或证明材料,以备财务报账之用。
校工会
2021年9月16日
(二审:凌云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