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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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9]22号
关于开展2019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与盲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在学术研究中科学、严谨地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并随机抽查部分论文进行盲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19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与管理登陆网址
登陆网址:http://check.cnki.net/pmlc/
学生登录用户名:本人学号
学生登录密码:本人身份证号。
三、查重检测与盲审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26日)
各教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组,指定一名“子账号管理员”负责本院教师账号分配及统筹论文检测工作。各教学院于4月23日前将“子账号管理员”信息名单(见附件1)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为管理员分配子账号,并由教务处统一导入2019届毕业生的学生信息。
子账号管理员负责:
(1)教师信息导入,28日前将参与本学院毕业论文指导的教师信息录入,详见平台上的教师信息导入提示,并告知指导教师登陆方式。
(2)学生与教师信息管理、论文检测结果的统计(操作流程见附件2)。
2、毕业论文检测与盲审阶段(4月29日—5月24日)
(1)提交查重的论文必须是经过指导教师审核的论文定稿,学生可以免费查重1次(操作流程见附件3),论文指导老师可以登陆查看学生论文检测结果,并能给予指导意见(操作方式可参见附件4)。
(2)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查重检测合格后(R≤30%)方可获得答辩资格。对于学生第1次免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学校提供第2次免费检测机会,学生修改论文后第2次检测依然不合格的,学校不再提供免费检测。学生需要第3次或多次检测的,可自行联系“逸夫论文科研诚信检测中心”(何柯:18975864441 QQ:3003737769)或其他机构付费检测。对检测结果有争议的,以“知网”检测结果为准。
学校将从查重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盲审,盲审未通过的论文不能参加答辩,按照盲审意见修改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可答辩。
(3)在检测时间段内,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督促并指导学生对不合格论文进行修改,确保学生顺利通过查重检测。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需附上查重检测报告(文本检测报告首页(有主要数据的第一页即可)),学生论文终稿必须与查重检测系统上传论文保持一致。
3、学校抽检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1)教务处下达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名单,各学院管理员根据抽检名单上报学生论文终稿。
(2)在抽检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提交的论文终稿与其查重通过的论文不一致,或者存在“文字”变“图片”等逃避检测系统检测的行为,将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并按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细则》(校办通〔2013〕32 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3)教务处将抽检论文统一上传“知网”检测,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结果类别
认定标准
处理办法
A
R≤30%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有效
B
30﹪<R<50﹪
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经重新检测达到R≤30%的要求,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重新认定成绩。
C
50﹪≤R≤70﹪
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取消答辩成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重做,并在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通过后重新答辩。其指导教师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政字[2015]46号)的相关规定,按教学差错处理。
D
R>70﹪
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学生当年毕业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其指导老师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细则》(校办通〔2013〕32 号)的相关规定,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对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