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就做好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1.择优推荐2项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含1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推荐项目)。
2.各文科学院可推荐1名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机关文科专家可参与学科挂靠学院的推荐。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专家。
3.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立项部分申报基础和建设前景优良的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请各教学院及有意申报的其他单位参照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建设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推进本单位新文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三、申报时间与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7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五份(含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牛皮纸袋装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和《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项目推荐表、项目汇总表和专家推荐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建韶,联系电话:0736-7186052,
电子邮:329355646@qq.com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附件2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3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附件5 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6 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