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增派及2020年选派教师出国研修
    2019-11-20 15:11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19年增派及2020年选派教师出国研修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和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强优秀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方案(2018-2020年)》、《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培养培训管理规定》、《湖南文理学院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与转岗实施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学科建设和申硕建设工作需要,学校组织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外知名大学研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1912月至202012月期间,每人出国研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研修学校及人数

    2019年度剩余计划还有10人左右,2020年计划按100万元以内控制;出国研修的学校主要由本人联系,若本人联系不到的,学校国际交流中心可协助统一联系。

    三、选派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基础;

    (五)本次研修活动原则上不选派已有3个月以上出国(境)研修(攻读学位)经历的教师。

    四、选派办法与程序

    (一)本次研修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排名,人事处、国际交流中心、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等部门进行审核(适当向青年博士人数多的学科倾斜,2020年申报高级职称者、已收到对方邀请信者适当优先),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确定人选。

    (二)出国研修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五、资助金额

    学校对选派出国研修人员进行资助,每人资助2-5万元人民币(凭正规票据报销),含一次性往返交通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亚洲:预计2万元左右,欧洲、美洲、澳洲等:预计3-4万元。

    一次性往返交通费:本着节约的原则,亚洲国家一般控制在3000-5000元以内,其他国家一般控制在5000-10000元以内,旅游旺季可适当放宽。

    学费:限国际交流中心统一联系派出且需要必要培训费用的。

    住宿费和生活费:在控制标准内据实报销,控制标准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的40%,特殊情况不超过50%

    如不需要从人事处据实报销相关费用的,可按总费用标准的50%直接予以生活费补贴。

    六、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优化做好教学工作等安排,创造条件支持出国研修。

    申请对象须认真如实测算所需费用,填写《选派教师出国研修报名推荐统计表》(见附件),学院推荐排名后统一将电子版、纸质版(申请2019年增派人选于1125日上午下班前;申请2020年选派人选于1215日前)交人事处B608,联系人:周菲,联系电话:7186625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中心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教务处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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