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2021-07-08 13:04   审核人: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9号),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已到结项年限的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立项

    (一)项目分类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限额申报(见附件2),学校结合中心工作分配重点项目,学院应兼顾专业的协调发展推荐立项项目。

    1.重点项目。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和培育基础,由学校重点资助的项目。

    2.一般项目。根据学校限额指标,由各教学单位自主评审和培育的项目。

    (二)申报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优先鼓励对申硕学科有直接支持作用的团队课题立项;凡主持有校级在研项目未结题者,再次申报项目必须同时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未通过的不予立项;凡主持有省级在研项目未结题者,申报不予接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教改项目:(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3)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4)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立项突出“科学、创新、示范、应用”的原则。项目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服务湖南“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切合湖南文理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2021年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2)要求组织申报,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立项既必要又可行,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

    2.各教学院要发动学院教师认真遴选教改团队,集中力量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团队组成可打破行政单位和学科专业界限,积极面向申硕学科组织。

    3.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主持过校级教改项目。

    4.继续教育项目主要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5.为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工作,切实发挥创新创业学院助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积极作用,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遴选推荐部分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并报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项目由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其中,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荣获金奖和银奖第一指导教师可奖励申报1个教改项目(不占学院指标)。

    6.为充分发挥省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委员会对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等作用,可遴选推荐部分研究项目(不占学校指标)。项目选题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每个项目须由两个及以上学校人员参与。

    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等专题项目,均应在学校审核同意的前提下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及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委员会申报,私自提交的学校不予审核签章。

    (四)项目申报材料

    1.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1),一式一份,其中公共英语项目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一般项目申请者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2)一式二份。

     2.申报单位须填写《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湖南文理学院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各一份。

    (五)项目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500元,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二、项目结题验收

    学校组织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各学院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结题工作。

    (一) 结题材料

    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教改项目成果的形式包括:①论文著作类:公开出版的教改论文、著作等;②教材报告类: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③音像软件类:教学视频、教学资源库、教学软件等;④其它应用类: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文件、教学(实习)大纲、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案例集等。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公开发表(出版)时,须标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二)结题报表

    1.省级立项项目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申请项目结题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向教务处报备验收结果。

    2.各学院须填报《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

    3.2016年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并认真组织专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于2021年8月25日前将《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7)、《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重点推荐项目明细表》(附件8)及对应申报材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9)及省级项目中期报告与成果材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0)及省级项目结题材料(每个省级结题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相应电子文档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建韶;联系电话:7186052;

    电子邮箱:329355646qq.com

                                     教务处

    2021年7月8日

     

     

    附件1  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表2 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3-10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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