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通知
    2020-10-06 19:47 汪文慧  文史与法学学院易班学生工作分站 审核人:

    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学校决定于2020年10月至12月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别及奖励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且在校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基本条件

     

    1.个人或团体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及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个人或团体成员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享有较高威信,没有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或处罚。

     

    以个人申报的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努力学习,刻苦钻研,2019-2020学年度课程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②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其中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

    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3.往届获得过此项评选活动的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官方组织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及社会调研项目,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个人或参与的团队(调研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获团队的调研报告(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与关注。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在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获得过至少一次学校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2)在逆境中成长成才,不断拼搏,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并取得突出贡献,获得过学校“十佳学子”自强不息模范(含提名奖)者可优先推荐。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长期从事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开拓进取,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个人(团体),长期参与、关心和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为公益事业的创建、培育、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团体),并因此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项,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与关注。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孝老敬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中华传统美德。尤其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能够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2)关心集体,勤勉务实,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立足本职为集体和同学做贡献,事迹被省市级媒体报道,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3)团结同学,积极主动为有困难的同学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或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

    (4)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或在抢险救灾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参加各级各类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各类学术论文评比、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2)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至少一项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或作为前3位成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校级及以上立项。

     

    三、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10月1日-10月10日)

    各学院组织宣传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并在本学院的官方微信、微博、网站、QQ空间进行全面宣传。学校将评选活动的通知及方案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布活动内容。同时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至各学院团总支,把整个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实施过程的相关介绍传达给各团总支、团支部。

     

    (二)报名推荐(10月11日-10月14日)

    分为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报名,10月14日前候选人(团体)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相关学院学工办,联系人为相关学院团总支书记。

    申报材料包括: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不超过1000字)、上学年完整学习成绩单、典型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评选阶段(10月15日-11月3日)

    1.初评阶段

    (1)学院评选、公示及推荐(10月15日-10月22日)

    各学院根据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情况,按照评选方案中的评选条件要求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各学院需对申报人(团体)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初评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统一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报名表需要学院签署意见和盖章。

     

    (2)校级初评(10月23日-10月27日)

    由学校组委会根据各学院推送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筛选按照每个类别3:1的比例共评选出30名候选人(团体)进入决赛阶段。

     

     

    2.候选人公示:(10月28日-11月3日)

    在由学校组委会评选候选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若有异议采取实名举报,请于11月3日11:00前将意见反馈至校团委办公室。

     

    (四)宣讲会(10月28日-11月6日)

    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宣讲不少于1场,具体由候选人推荐学院协调组织并将活动照片、总结发送给校团委。

     

    (五)投票评选(11月4日-11月9日)

    1.网络投票(11月4日-11月6日)

    投票在易班网上面向全校师生采取实名制进行,每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多选无效,有效票将按投票者最后一次的投票情况计算),各奖项必须且只能选中一个候选人(团队);严禁各学院指定师生为特定候选人投票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投票,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作弊单位的选票一律规为无效票;未注册的师生,请先按《易班网注册方法指南》注册登录,再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权重为0.15。

     

    2.班级代表投票

    在投票评选期间,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将最终投票情况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团总支根据班级投票情况形成最终的投票结果,各奖项必须且只能选择一个候选人(团队)。需在11月6日上午11点前提交书面投票结果,并加盖公章,逾期视为放弃投票。(班级投票权重为0.25)。

     

    3.评委会投票(11月9日)

    评委会由学校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评委会投票权重为0.6。

     

    4.校级评选结果公示(11月10日-11月16日)

    结合网络投票、班级投票及评审小组投票遴选出10位拟获奖个人(团队)进行公示。

     

    请大家广泛发动,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并请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评选组织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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