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溆浦县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2023-06-05 16:10 武敏婕  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 审核人:

    进一步加强我县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溆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计划

    学科

    需求

    数量

     

    学校

    名称

     

    思政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历史

    音乐

    体育

     

    美术

    应用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医护理康复

    园林

    汽车检测与维修

    旅游

    机械设计制造

    小计

    溆浦一中

    2

    1

    2

    2

    1

    1

    9

    溆浦二中

    1

    1

    1

    1

    1

    5

    溆浦三中

    1

    1

    1

    2

    1

    1

    1

    1

    9

    溆浦四中

    1

    1

    1

    1

    1

    1

    1

    7

    江维中学

    1

    1

    2

    2

    2

    1

    1

    10

    职业中专

    1

    1

    1

    1

    1

    1

    1

    1

    1

    1

    10

    合计

    4

    6

    7

    6

    6

    4

    2

    2

    2

    1

    2

    1

    1

    1

    1

    1

    1

    1

    1

    50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研究生学历及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岗位计划表中学科名称后7个,且加粗黑底,下同)的考生放宽到非师范类,但专业必须对口其中以非师范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其第一学历须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所学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院系出具学籍等相关的详细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于2023年815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学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达到认定条件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3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籍证明;C、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具备达到认定条件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3应届毕业生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和面试,但尚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须由学校(学院)出具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所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所有报名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3年815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书面承诺自聘任之日起2年内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2年内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同提供。

    5.年龄: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条件:身体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县外在编教师凭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报考。

    9.不能报考的情形:本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3年毕业的我县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因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县委县政府牵头,县教育县委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湖南人才网、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溆浦新闻网等门户网站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15日 -17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宾馆一号楼四楼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⑶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只一个学科,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

    ⑷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对应聘对象的有关身份、年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工作业绩及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相关证明等所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确认,考生需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备案。同时,考生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5张,交报名费100元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溆浦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

     单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70人的,将对此招聘岗位报名考生加试一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5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最后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准考证领取

    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合格后,当场领取。    

    4.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

    时间:619日上午8时至面试结束。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为准)。

    内容要求及分值:面试的内容现行使用的普通二年级对应科目教材;报考职中专业教师岗位的,为我县职中现行使用的对应专业科目教材。现场抽签方式决定具体面试内容,满分 100分,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组在每位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与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620日,地点:长沙。体检医院临时抽签确定。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按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核(察)对象。严格入职查询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5.考生体检、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五、择岗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考生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当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核(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试用期一年。

    3.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023815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不能及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须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不能及时提供的作解聘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才能异动。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做解聘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5.在职人员报考被录取的,按调动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 办公室

    13170451968老师)    13974520891(杨老师)

     

    监督电话:0745-3331355(中共溆浦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5-3323552(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招聘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2023教师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溆浦县2023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26

    (一审:肖瑶 二审:申雷 三审: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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