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5-06-22 09:57 李鸣玉  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 审核人: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5年12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2025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毕业后至报名前有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者另须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无须提供。

    (7)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提供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6月28日12: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2: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6: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

    6.缴费:2025年7月2日12:00—7月3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上述缴费时间内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12:00—16:00。

    8.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于2025年7月9日-10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7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名次排名前者为先。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一审:李云安  二审:周永明  三审:王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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