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调整改办手续
    2019-03-01 14:43   审核人:

    适用对象:

    择业期内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步骤: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

    3、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开具并审签《改派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在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重要说明: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户口、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介绍信》及《改派申请表》。

    如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以代替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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