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湖南省内高校毕业、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办理步骤: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本人书写《回原籍申请书》);
2、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开具《介绍信》;
3、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书》)、《介绍信》和《毕业证书》在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