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文史与法学学院在T3-B508组织开展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合成生物制造产业立法研讨会。文史与法学学院法学系主任肖灵敏主持会议,文史与法学学院党委书记王翀等众多专家老师出席会议,法学系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图一:研讨会现场
副院长刘洲兰、办公室主任李云安、法学系主任肖灵敏等众多专家老师围绕湖南文理学院立法研究基地的命名展开,讨论中考虑到命名的对称性和艺术性,以及如何在遵守立法规定的同时,体现特色和扩展研究范围。提出并讨论了几个研究方向和命名建议,最终决定不作修改,保持原命名方案。
会上,大家集中讨论了是否有必要对合成生物制造产业进行立法,以及提出的立法建议是否可行。
图二:副院长刘洲兰发表讲话
副院长刘洲兰指出,强调立法可以为政策落地提供更强的法治保障。她点明了在法治条件下发展地方经济社会的必要性,特别关注合成生物产业作为高科技创新领域的挑战与机遇。指出立法对于促进产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调了通过立法可以提供良好法律环境和制度保障,激励和规范创新市场。
图三:党委书记王翀发表讲话
党委书记王翀还提到了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如投入不足、创新平台缺乏等,并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创新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强调了常德市将合成生物制造产业视为战略性发展的重点,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推动新兴产业立法方面的积极态度,重视在促进生态建设等方面确保依法立法。
会上,法学系副主任田华、法学系副主任杨传兰、张亚利老师等多位老师集中讨论了生物制造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内容,建议条例在促进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的同时,应更加注重与本地高等院校的合作。同时讨论了条例的条文简化和概念定义,强调条例的拟定应考虑到法治保障、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等原则。
图四:李祖全教授发表讲话
李祖全教授指出,在讨论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地方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法律责任的准确表达。对于技术规范的约束、普通高等校的界定以及法规条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和修正。
图五:丁德昌教授发表讲话
丁德昌教授认为对于新兴产业的法律规范,需强调技术规范的重要性,以及需要对新兴技术的应用进行约束,以应对可能的技术能力问题。强调了在提出对某条款的理论建议时,应从整体角度出发,考虑其在全局中的角色和作用。
最后,我院法学专业学生代表提出自己的建议。他们认为产业发展需要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不断加强对合成生物学的引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
此次研讨会旨在推动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和依法化,从而提高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一审:周欣怡 二审:张璇炜 三审: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