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3-22 13:28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号)《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文史与法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文史与法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涉及的保密工作。

    (三)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考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2025年参加复试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五)复试命题工作小组。在学校纪委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负责抽取命题老师并组织2025年考研复试命题工作。

    (六)面试工作小组。负责2025年研究生面试流程的制定和规范,汇总各考官面试和笔试的评分。对面试过程实施与监督,并保存面试记录。面试的地点:第二实验楼A111

    (七)后勤保障小组。负责2025年研究生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心理测评小组。负责2025年研究生复试的心理测评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复试科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历加试

    科目

    1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语文课程

    与教学论

    中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

     

    四、复试要求及安排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缴纳复试费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即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学生业务-非税网缴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18807362286蔡老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缴费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324-25000-1730

    调剂考生:4109:00-24:00

    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3251430-1600

    调剂考生:4101430-1630

    地点:湖南文理学院西校区第三教学楼A307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2.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提交《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5.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在3268:30-10:30组织复试;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在4118:30-10:30日组织调剂复试。

    2)复试方式及地点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地点:第二实验楼。

    3)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笔试(地点:第二实验楼A111)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3268:30-10:30,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118:30-10:30),考试方式:闭卷。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1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语文课程

    与教学论

    中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

    2.综合面试(地点:第二实验楼A111,每人20分钟)

    1)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比重5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

    通过学生随机抽取试题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复试工作小组须详细记录复试过程。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比重2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

    通过学生随机抽取试题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教育相关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3.复试成绩总计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比30分,综合素质测试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

    4.同等学力加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心理测试

    复试当天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依据。

    五、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一志愿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范围详见下表,表中一级学科下面所有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调剂范围。

    拟调剂

    专业代码

    拟调剂专业

    名称

    可接受专业代码

    可接受专业名称

    0451

    学科教学

    (语文)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规定的国家“A”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3.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照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程度以及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tj)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不接受其它渠道的调剂申请。

    3.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生参加复试后,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总成绩及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0.2×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40%

    (二)录取规则

    按照各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录取。

    3.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三)其他要求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

    5.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有近亲参加本学院复试,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与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全面督查。

    本方案未规定部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葛老师:18273616266

    研究生工作部0736-7186268

           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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