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龙丹 摄影 李灵)2025年3月20日晚,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蒋海松教授受邀在湖南文理学院图书馆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作题为《法眼看哪吒与封神演义》的学术讲座。学院党委书记王翀主持会议,学院法学系师生及常德市公安局警察代表参加讲座。
图一 学术讲座现场
图二 王翀主持活动
图三 蒋海松教授讲学
蒋海松教授从法学与文学交叉的视角,深入解读了中国古典神话《封神演义》及其经典形象“哪吒”的法治思想与社会意义。以近期票房超150亿元的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为切入点,指出,“哪吒”作为中国神话中罕见的“儿童神”,其叛逆、自由与独立精神突破了传统礼教与父权束缚,尤其是“削骨还父”的行为,象征个体人格的觉醒,与现代法治中“个人权利”的根基不谋而合。蒋教授进一步提炼了哪吒的“四重反抗精神”:一是反抗自然(降服龙王、平定水患)、二是反抗暴政(参与推翻商纣统治)、三是反抗父权(脱离李靖控制)、四是反抗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这一精神内核与明代市民文学对个性解放的追求相呼应,也揭示了传统文化压抑背景下自由意识的萌芽。
蒋教授还结合《封神演义》中“武王伐纣”的叙事,联系孟子“诛一夫纣”思想,剖析中国古代“革命合法性”的哲学基础。他指出,小说以神话包装规避政治审查,隐晦传递“顺天命、应民心”的治理智慧,与儒家“良法善治”理念高度契合。讲座还对比了商周法律实践,批判商纣酷刑(如炮烙、剜心)的暴虐性,强调“人心向背”是政权合法性的核心,呼应了现代法治精神中“自然法”与“实证法”的辩证关系。同时,对《封神演义》中的女性角色展开批判性分析,指出妲己等形象被塑造为“祸国妖妃”,本质是传统社会对女性的凝视与物化。他引用历史考证,强调真实历史中的女性更具能动性,而小说将王朝倾覆归咎于“红颜祸水”,掩盖了儒家伦理对女性地位的压制。这一视角引发听众对文学经典中性别叙事的深刻反思。此外,结合明代市民阶层兴起的背景,指出《封神演义》通过神话叙事隐晦批判专制统治(如借纣王影射君主暴政),其反叛精神与李贽“童心说”等思想相呼应。他特别提到,哪吒的“童心”与李贽主张的“真性情”一脉相承,体现了市民文学对僵化礼教的反抗。
图四 法学23102班肖雨峰提问
互动环节,法学23102班肖雨峰以明朝皇帝朱元璋为例,提问是否相信世界存在天理?蒋教授表示,《封神榜》认为世界有天理循环,武王伐纣就是服从天命,它是违背了低级法,但服从了高级法。从法律的角度,在时政法里面永远有一个更高的标准。最后他援引王阳明“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正确的光明之道。
图五 欧明松提问
常德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教务主任欧明松提出从文学或者历史的角度去寻找现在警察制度的新启发,探寻现代警察制度的历史文化根源。蒋教授回应,虽然警察制度是袁世凯模仿西方建立起来的,但是维护安全的力量很早就存在,有秩序的地方,都有这种力量的存在。对于具体的机构,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说法,无法确定哪个机构与现在的最相象,但我们建立这种公共机构的原因就是保护我们老百姓。
图六 赵韬提问
蒋教授和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教导员赵韬就“人工智能时代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生出路”进行了现场交流。他强调,法学研究需融合历史、文学与民俗视角,例从“IP开发”中汲取创造性思维。他呼吁法学学子培养“不可替代性”——“AI能替代法律检索,但替代不了独到的文化解读与批判精神”。
王翀对蒋教授的分享表示感谢,并从哪吒形象的法理分析、武王伐纣的法统建构、女性意识的突破等方面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蒋教授的讲座不仅为在场师生提供了全新的学术视角,更启示我们,法学教育应兼具历史深度与文化温度,助力培养兼具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学术讲座主讲人简介:
蒋海松,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80后青年学者、国家一流课程主讲人,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法律讲堂》主讲嘉宾、中宣部“学习强国”主讲嘉宾,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优秀教师等,兼任湖南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湖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省法理学会副会长等。
(校审:李云安 一审:余袁媛 二审:刘洲兰 终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