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教职工开展家庭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2-09-23 14:51   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审核人:


    学校各教学院、各单位:

    根据湘教关【2022】19号关于汇编《优良家教家风传承案例选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引领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拟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家庭教育征文活动,并从各教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家庭教育征文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上报省关工委统一汇编成《优良家教家风传承案例选编》(暂定名)予以出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作品范围

    1、优良家教家风代代传承且人才辈出的家族家庭案例;

    2、对子女教育成功的案例;

    3、对失足或问题少年儿童成功转化的案例;

    4、贫困家庭的子女逆境奋斗、成功逆袭的典型案例;

    5、隔代教育的正确做法和成功案例;

    6、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从小养成习惯的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

    7、其他与此相关的家庭教育成功案例。

    二、作品入选标准

    主题突出,结构完整,内容充实,真实可信,语言流畅,文情并茂,格调清新,感染力强。

    三、有关要求

    1、征文文体以记叙文为主,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3000字至5000字,不超过5000字。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2、征文所叙案例必须真实可信,且有相关资料证明,不得虚构故事。每篇文章可附1-2张图片(需注明事件、人物、时间、地点)。

    3、征文数字运用要求:10及以下的数字(含几十万、上百上千之类等定型的词)用汉字,10以上的数字(含年代、年龄)用阿拉伯数字。

    4、征文请各教学院、各单位统一报送,于2022年10月10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发至:175146461@qq.com.

    5、校关工委将组织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并于10月31日(周一)前完成上报工作。

    联系人:杨青  13762600736

     

     

    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凌云  终审:王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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