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岗前培训暨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19:16   审核人:

     

    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岗前培训暨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28号)文件要求,为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强化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校史校情、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快速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已经按照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湖南省线上培训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安排

    (一)时间:10月15日

    (二)地点:西附楼D103(详细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一)课程培训:教师师德师风、校情校史、规章制度等。

    (二)跟岗实习。跟岗实习要求学员听导师示范课不少于10课时(附属医院医生和辅导员不少于4课时),并做好听课笔记;另一方面要求学员邀请导师听评课不少于5课时(辅导员不少于1课时;附属医院医生不做要求),并做好评课指导笔记。

    四、培训做法及要求

    (一)对新教师的培训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把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放在首位,提高新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为新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具体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

    (三)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新教师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在短时间内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课堂教学,初步掌握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检查)辅导、考试等教学常规工作,养成自觉钻研业务的良好习惯。

    (四)新教师要制定好个人计划,根据学习的内容,写好学习笔记,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新教师要加强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计算机运用等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各项技能。

    (五)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五、考核验收

    新教师培训考核验收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及相关学院共同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侧重于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集中培训期间的出勤率、作业及总结情况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考核。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学员跟岗实习听课笔记与15分钟微型课程教学视频、该视频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等材料综合进行考核。(考核方案见附件2)

     

    附表:

    1.校本培训人员名单

    2.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教师岗前培训暨校本培训日程安排表

    3.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岗前培训暨校本培训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7日

                     (一审:李云安 二审:周勇  终审:王翀)

     

    附件【校本培训人员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岗前培训暨校本培训工作方案.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