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6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清明节假期调休课程安排:
4月7日(星期日)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
4月3日(星期三)晚上的课(自习)停课,4月6日(星期六)晚上补4月3日(星期三)晚上的课(自习)。
原安排在4月4日、4月6日、4月7日的课程停课。所停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顺延或另找时间补上。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