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5-03-31 15:15   审核人: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群体

    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帮扶责任人:

    根据当前就业形势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重点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健全完善就业精准帮扶长效机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覆盖、全过程的就业创业帮扶机制,确保2025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总体水平,推动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百分之百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帮扶台账。

    深入开展困难毕业生的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困难毕业生群体底数,全面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就业意愿求职困难等情况。全面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台账管理,并在“湖南省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平台”登记在册,及时跟进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

    (二)开展精细帮扶。

    严格落实学校重点群体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要求,在生活与学习、毕业与就业等方面提供有温度的帮扶。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和实习实践机会,每年开展至少1场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培训。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开展1次单独咨询,2次简历诊断,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3次有效岗位精准推荐,组织参与3次就业促进活动(包括校园招聘、点对点推荐、研考调剂等)。访企拓岗要优先向企业推荐困难群体毕业生,鼓励支持携困难群体毕业生随行开展企业走访并直接促成现场招聘。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应在手续报批、项目孵化、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扶持,提倡学院、教师调动各方资源协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创业。

    (三)做好政策性岗位的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计划”、“疆藏基层招录内地毕业生”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并向困难毕业生群体倾斜。精准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引导。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帮扶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民生大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院系困难毕业生实行分班级负责制,明确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困难毕业生群体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学校平均水平的目标。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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