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文理学院四届六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替(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因学校人事变动等原因,根据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和学校四届六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各分工会的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进行替(增)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替(增)补名额。各分工会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总名额不变(见附件1)。校领导和工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女工委主任为当然代表,不占分工会名额。
2.替(增)补原则。本身是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请代表现所在分工会及时替补。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分工会双代会代表出缺的,请各分工会及时增补。
3.严格程序。(1)二级党组织研究,推荐代表候选人;(2)分工会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确定;(3)以二级党组织名义书面上报选举确认结果,盖党委(总支)公章。校领导不需要分工会选举。没有变化的单位也要书面说明。各分工会完成相应替(增)补工作程序后,于3月19日前将结果报学校工会综合事务部(联系人:唐源,联系电话:7186980),工会将择日进行公示。
4.规范建档。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应做到“六个分别”:分别选举代表、分别设置会标、分别设定会议议程、分别行使职权、分别做出决议、分别建立档案。各分工会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原则上重合的,也应按上级要求做到“六个分别”。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四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湖南文理学院四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3.分工会四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
4.分工会四届六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