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院教职工医疗互助金核定与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核定与报销工作,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个人交纳了互助基金的在职工会会员和退休教职工,因住院在省、市医保中心和学校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
二、补助时间段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补助申请资料
2024年住院的工会会员和退休教职工需提交下列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湖南文理学院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补助基金审批表(附件1)。
2.住院结算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等住院材料(一年多次住院的,请按住院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整理)。
3.申请人银行卡(工资卡)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和报销程序
1.材料初审。3月21日前,提交申请表和报销资料。申请人将申请表和报销材料按学校财务票据报销要求粘贴并签名,提交各分工会;各分工会汇总《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度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补助对象实名制汇总表》(附件2)并进行初审。
2.材料汇总。3月28日前,各分工会将初审通过后的纸质版材料(含《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度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补助对象实名制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到学校工会。
在职会员联系人:姚珍芳,电话:0736-7186980;离退休教职工联系人:熊英,电话:0736-7186027。
3.票证审核。学校工会、离退处组织后勤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组成专班对申请材料和医药票证进行审核、计算。
4.研究审议。工会组织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5.公示。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等专题会议审议、确定的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在校内公示。
6.补助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所有材料交财务处审核、报销。学校工会和离退处分别对在职教职工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的住院医疗互助补助金录入财务管理系统,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湖南文理学院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掌握重大病伤职工基本情况,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按时保质提交各种材料,及时准确地送达学校温暖。
附件:
1. 湖南文理学院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补助基金审批表
2. 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度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补助对象实名制汇总表
校工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