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实验室设置情况数据并签订2025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规范管理,明确现有实验室设置情况,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清理本单位现有实验室的设置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本单位的《实验室设置情况表》,该表将作为今年实验室数据上报和分级分类的基础数据,单位负责人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向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学院责任人、教务处各一份。
3.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根据《实验室设置情况表》向所在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无死角。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责任人、所在单位和教务处各一份。
4.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3月17日前将《实验室设置情况表》(含电子版)、《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交到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科(逸夫楼B3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实验室设置情况表》
2.《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3.《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教务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