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给考研、考公学生提供稳定复习场所,保障考研(公)学生学习效果,经研究,拟划拨部分固定教室做学生考研(公)专用教室(本学期期末结束后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如申请在指定教室进行复习,需填写“考研(公)申请单”(随文下发),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运行科。
2.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安排合适位置的教室,采用学院就近和学校统一指定区域两种方式。
3. 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建立自习教室、考研(公)学生的进入-退出机制,落实对教室的日常管理和学生考勤工作。
教务处
201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