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与法学学院朋辈辅导员工作制度
    2019-03-01 15:01 陈馥珺  审核人:

    一、主要工作原则

    1.本着“服务同学、为班级做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同学与班级与学院的桥梁作引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和工作。

    2.主动向辅导室反映同学们的心声,及时提供各种有效信息,以便让辅导室做出管理决策;主动为班级同学搭建一个了解我学院学生工作的平台。

    3.预防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并及时向辅导室汇报,便于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维护班级和同学们的权利。

    4.充分利用学生身份,深入学生当中,每周至少与班级三个以上同学开展谈心工作,积极关心他们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协助辅导员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转化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

    朋辈辅导工作内容具体包括身心健康、生涯规划、学业管理、素质拓展、日常生活等五个方面。

    1.身心健康:以健康、向上的精神影响他人;协助学校、学院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关注同学身心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心理支持。

    2.生涯规划:辅导同学树立正确的目标,规划好大学生活,加深对职业自我的了解,积极探索工作和就业去向。介绍交流生涯规划和求职经验等。

    3.学业管理: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学处理好学业问题,加强时间管理。以多种形式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问题。

    4.素质拓展:通过推广团体辅导活动帮助同学进行素质拓展。

    5.日常生活:带动和影响同学养成规律、健康的生活习惯。主动帮助经济、生活困难同学。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建立班级心理周报表档案,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适时、适当地对身边同学 进行心理帮助。及时发现并转介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同学,第一时间上报给湖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

    2.每次个体辅导或团体辅导及时填写谈话记录,协助辅导员照顾班级中有心理问题、特殊行为和适应不良的学生,作好汇报、观察等工作。

    3.积极组织班级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注重实效。

    4.每学期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5.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参加朋辈辅导员例会制度。

    四、工作职责

    1.成长辅导室朋辈心理辅导员应热爱朋辈辅导工作,富于爱心、热于奉献,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2.成长辅导室朋辈心理辅导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辅导员提出请假申请,做好换班工作。

    3.成长辅导室朋辈心理辅导员主要负责辅导预约、接待辅导学生、以及成长辅导室的日常运转等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学生进行朋辈辅导,在辅导时应参照《成长辅导老师工作职责》。发现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必须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接受辅导学生的个人情况透露给他人,凡因泄密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5.保证成长辅导室的干净整洁、用电安全、财产安全等。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成长辅导室财物损失或其他重大事故,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6.每学期期末,学生工作办公室成长辅导室将对心理辅导员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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