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字【2024】7号)的要求,经教师发展中心研究、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为各教学单位组织学院二级督导下教研室开展教学文档自查自纠阶段,请参照《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按照《第三次教学文档规范整理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开展,于10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将盖章纸质版送交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逸夫楼B3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汇总表见附件3)。联系人:孟越 电话:13975171304 ;邮箱:917515829@qq.com
教师发展中心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组织督导专家对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学机构(各教学院、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保卫部、学工部等)的教学文档进行集中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请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学机构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准备好具体材料(附件材料请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学机构按照督导专家人数提前准备好)。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的指导性意见;
2.第三次教学文档规范整理检查情况安排表;
3.第三次教学文档规范整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1: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的指导性意见
序号
指导性意见
1
重点针对第二次教学文档规范整理检查情况通报中列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尤其是列出了姓名和课程名称的文档。
2
人才培养定位要明确,表述不能混乱,不能前后矛盾;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不能相抵触或者明显不一致。
3
是否出现低级错误,比如:
(1)试卷判分、统分要准确,不同年份的试卷分析表内容不能雷同,及格率不高的试卷分析表述要合乎逻辑等。
(2)毕业论文(设计)中重点查摘要表述是否通顺,不能出现明显的错别字和病句;关键词中不能出现错别字;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指导老师评语的日期不能出现明显的不合常规,评语与评分应基本对应。
附件2:第三次教学文档规范整理检查情况安排表
组别
责任学院
检查时间
督评专家
文科组
文史与法学学院
10月16日上午
雷明全
胡港云
刘大飞
罗碧琼
郭 虹
罗运胜
谭照亮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月16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月17日上午
教育科学学院
10月17日下午
外国语学院
10月18日上午
理科组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欧利辉
伍育琦
王京仁
杨江河
肖 兵
王瑞松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数理学院
医学院
工科组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车晓毅
席金菊
张美英
于小俸
张新红
廖德岗
机械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国际学院
学工部
艺体组
音乐舞蹈学院
李广松
田文芳
刘春花
姚灿国
罗兴文
文 祥
体育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保卫部
招就处(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3:第三次教学文档规范整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
文档类别
具体要求
检查情况记录
一、试卷和考查材料
(一)试卷考核
1.封面填写完整;
2.答卷统分栏每题须有得分和阅卷人签名;
3.答卷每大题题头有得分;
4.评阅标准一致;
5.统分无差错,分数涂改处要签名;
6.试卷分析科学、合理、内容详细(或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年度间需有差异;
7.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有步骤分或小点分;
8.每套试卷“六合一”(考场登记表、样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答题卷),外加封面装订(专业认证专业按专业认证要求整理);
9.以课程为单元,按年度分学期、班级、专业归档。
特别注意:试卷判分、统分是否准确;试卷分析表内容是否多年雷同;及格率不高的试卷分析中是否写了难度适中等不恰当的语言等问题。
二、试卷和
考查材料
(二)非试卷考核
1.封面填写完整,基本信息参照试卷;
2.评分人签名,有评语;
3.成绩评定说明;
4.考核支撑材料(作业10本、测试、论文等);
5.以课程为单元,按年度分学期、班级、专业归档。
三、毕业论文(设计)
1.指导教师应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
2.签字齐全,日期有序;
3.评语、意见适量、适当;
4.论文(报告)格式规范;
5.学生个人所有文档[任务书、开题报告、过程考核表、成绩评定表、查重报告、论文(报告)等]齐全装订;
6.以学生为单位元,按年度分班级、专业归档。
7.其它相关材料(选题表、课题安排表、过程检查材料、答辩安排表、质量分析报告等)按年度归档。
特别注意:论文主要查摘要中的表述是否出现逻辑混乱、关键词使用欠准确、目录格式欠规范;学生感谢语过于简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指导教师评阅时间不符合常理;成绩评定与评语明显矛盾等问题。
四、实验报告
1.实验报告要有批阅、批阅人签名及日期;
2.以学生为单元,按年度分学期、班级、专业归档。